第三期
“買來賒去”,“收來賣去”,是大盛魁賺錢的主要手段之一。也就是說,蒙古牧區(qū)由于是單一的畜牧業(yè)經(jīng)濟,茶、煙、糖、酒、絲綢、布匹、馬具、藥品、皮革制品、金銀鋼鐵制品等生活生產(chǎn)必需品奇缺,但又無現(xiàn)錢也無地方去采買,大盛魁就從內地采購來大量的上述各種生活生產(chǎn)日用品、必需品,以較高的價格放“印子”——賒銷給牧區(qū)消費者,加以賒銷放貸的利息,記在了賬上;然后,由于草原牧區(qū)有的是羊馬,內地特別是華北地區(qū)很需要羊馬以及牛駝,或作為肉食;或以草地之畜作為孳生繁殖的種源,或買進草地“荒畜”經(jīng)過馴養(yǎng)變?yōu)楦?、拉、馱、騎(如戰(zhàn)馬)使用的役畜。但又不便親自前往六、七千里遠的茫茫草地上去購買。而大盛魁之類的旅蒙商號就承擔起了解決農(nóng)牧區(qū)所缺、互通有無的商業(yè)貿(mào)易媒介。但這種媒介是要從中賺錢,而且賺得還是大錢!
大盛魁從外蒙古販運到歸化城的牲畜,大批量的是草地的羊和馬。據(jù)老輩人說,從咸豐年間(1851—1861年)到民國八年(1919年)的近六十年中,每年販運羊的數(shù)量,最少的時候不少于10萬只,最多的時候達到20萬只;每年販運馬的數(shù)量,最少的時候不低于5000匹,多的時候達到2萬匹。象大盛魁這樣長期大量地遠途販運羊馬的商號,在中國歷史上是少見的。
大盛魁在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的分莊,每年當牧草茂盛、牲畜膘肥體壯的季節(jié),便派出大量收帳員工,到各和碩收帳(實際上主要是收購牲畜,用以收回賒銷日用生產(chǎn)生活必需品的“印子帳”)。他們到達目的地后就向王公送禮,而王公們對他們的招待都十分隆重。王府召集基層行政組織蘇木(相當于漢族地區(qū)的鄉(xiāng)、仕官等)來王府同大盛魁的收帳人員討論收賬的事宜。按照年景的好壞,牲畜孳生繁殖的狀況,由王公和仕官們提出當年還賬的數(shù)目。大盛魁的收帳人員向來在還賬數(shù)目多少上不討價還價,更不作爭執(zhí)。
在確定還賬數(shù)目后,再商議牲畜的規(guī)格和作價的價位,如羊按“一對牙”(一歲左右)一種價格,“四、六個牙”(二歲和三歲左右)為一種價格,這是指羯羊價位。母羊則不分口齒,均為一個價格,但不收“齊口”(即四、五歲以上的老羊)。馬價以“一對牙”一種價格,“四、六牙”為一種價格,都指騍(母)馬而言,如系騸馬,另為一種價格。駱駝不分等級,“六牙”為一種價格,相當于歸化城一張羊皮的價格;一匹馬的價格,相當于七、八只羊的價格。同時在這次會晤中確定收驗牲畜的時間和地點等。
上述事宜議定后,由各蘇木傳知牧民們,早為準備,屆時牧民們趕著牲畜到指定地點,請收帳人員驗收。大盛魁的收帳負責人并不離開王府,只是指派他帶來的人員,率領技術工人,協(xié)同王府所派仕官,分別到各蘇木點上驗收牲畜。到蘇木后,牧民們按照尊敬官員的禮儀歡迎他們。在驗收之日,收帳人員坐在包內,讓牧民將交售的牲畜一個一個地從蒙古包前趕、拉過去,收帳人員說“行”的,即給打上烙??;說“不行”的,就不打烙印。在平川的牲畜名為“戈壁”,在山區(qū)的牲畜名為“杭蓋”?!案瓯凇贝蚩w“士”字烙印,“杭蓋”打隸體“士”字烙印。羊馬身上的烙印同為一個“士”字,只是馬身的烙印比羊身的烙印字大一些。為了區(qū)別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兩地收購的牲畜,烙印字雖然都用一個“士”字,但科布多的烙印字比烏里雅蘇臺的烙印字大得多。
驗收合格打上烙印的牲畜,還得由牧民們合伙成群地送到大盛魁在附近所設的牧場,再由大盛魁坐場人員驗收,開具收據(jù)。在未交到坐場前跑掉的牲畜,由牧民負責,不能算在大盛魁的數(shù)目中。驗收完牲畜后,收帳人員便回各分莊柜上交帳,而把各地收來的牲畜,如數(shù)交給牧場放牧人。而分莊柜上把各旗報告及當?shù)刈鴪鋈藛T報告的收購牲畜的數(shù)量兩相對照,數(shù)目相等,就算完成了本年度的牲畜采購任務。分莊把收到的牲畜數(shù)目報告給歸化城總柜,然后聽候總柜派專業(yè)趕運的人員向歸化城交易市場趕運集中。
趕運到歸化城的牲畜當作商品進行交易的,羊和馬占絕大多數(shù)。趕運羊和馬的方法完全不同,因而需配備相應專業(yè)技術的員工,分別組成“羊房子”和“馬房子”趕運到召河牧場,每年大約在農(nóng)歷七月間,趕運到召河的羊馬,稱之為“熱羊”和“熱馬”;農(nóng)歷十月以后趕到召河的羊馬,稱之為“冬羊”和“冬馬”。
大盛魁設有協(xié)盛昌、協(xié)盛公、協(xié)盛裕等羊莊分號,他們一般是到召河接收本號所經(jīng)銷的羊馬后,再把待銷的牲畜放到本號的牧場放養(yǎng)。在與京、津、晉、冀買羊馬商客在歸化城談妥牲畜買賣后,從召河放養(yǎng)的牧場趕畜。
把各旗收購的牲畜趕往召河,或把召河放養(yǎng)的牲畜趕運到歸化城或京、津、晉、冀,都需要大盛魁組織羊馬“房子”,雇用內行的專業(yè)管理技術人員去趕運。
大盛魁雇用的趕牲畜的員工,多半是父子相傳,門里出身的“行家”,他們都富有一整套祖?zhèn)鞯内s運羊馬的技術和經(jīng)驗。
大盛魁一頂“羊房子”趕運15000余只羊,怎樣數(shù)羊的只數(shù)呢?他們的數(shù)羊辦法是:在羊群出口或出“庫倫”時,點羊數(shù)的其中一人專門眼看嘴讀,三個、五個、一五一十相加,加到一百時,即大聲報出“一百”,由另外一名記大數(shù)的一百、二百……相加,就是數(shù)小數(shù)和記大數(shù)的各自記數(shù),無論多少只羊都不會發(fā)生誤差;如果要在行路中需點羊的數(shù)目,必須有兩個人面對面地分別站在羊過路的兩側;驅趕羊群從兩人中間走過去,這樣也容易點清羊數(shù)。
大盛魁的羊群,趕行五六千里路沒有脫群掉隊的。因為他們把一頂“羊房子”的15000多只羊分撥成十幾群,每群一千多只,兩個人趕運一群,各群前后的距離約相距二里左右,一頂“房子”趕運的十幾群羊,首群與尾群相距約二、三十里。前面有掉隊的羊,后群收容,以此類推。到末尾的一群,就可把各群掉隊的羊全部收容起來,慢慢地趕著走。這個“收尾群”一般被分撥的羊只較少,趕羊人的技術也較高,經(jīng)驗也較豐富,是能夠勝任“趕累羊”角色的老手。
至于羊在行程中的快慢,怎樣使羊能吃好喝好,又不生病,也有許多技術性的講究,違背了羊就會出毛病。這就得適時飲水啖羊,選好“底窩”,做好“臥盤”,選擇“晾盤”等等。這些技術趕運者必須掌握得適當,否則是賠不起損失的。
無論是京、津的羊客或是大盛魁的羊莊,往歸化城或京、津、晉、冀趕運羊群,通常是按四條趕羊的路線走。第一條路線是通過殺虎口到北京;第二條是通過卓資山與平地泉到北京;第三條是通過陶林到北京;第四條是通過大青山以北的草地到北京。當然還有趕入晉冀的其他路線。
大盛魁從外蒙古趕運到歸化城的馬匹,除選送軍馬外,大部分是通過歸化城的羊馬市場批發(fā)給各地販馬客商,轉銷于全國各地;一部分則由大盛魁總號另行組織人員運到河北、河南、山西等地,在定期的騾馬大會上銷售。趕運馬的“房子”分四路趕運。第一路走山西、河南一線;第二路走潞安府;第三路專走河南;第四路專走直隸。
大盛魁除了經(jīng)銷活畜生意外,還要通過歸化城的屠戶,于每年冬季農(nóng)歷大雪、小雪期間大量宰殺羊只,把冷凍羊肉運往京、津、晉、冀地區(qū)銷售。他們這樣做的主要原因,一是冬季趕羊路的水草少,趕運活羊的成本高,成活率低,損失大;二是凍肉包裝和儲運較為省事便利。運銷凍羊肉的辦法是,冬季將羊宰殺剝皮,去了頭蹄,掏了五臟,僅剩下兩張(扇)肉板,剔去骨頭,卷成肉卷,夜間在院子里鋪上席子,將肉卷放在席子上,經(jīng)過一夜就可將肉卷里外凍實,然后再將凍肉卷儲放在“凍房”里。所謂“凍房”,也就是用木板搭起的木房子,房內的地上倒上冷水,放上凍冰塊,然后將凍好的羊肉放在木房內儲藏。向各地運銷時,不使透風,既可保鮮,又可避免融化變質。在京綏鐵路未修通以前,這種凍肉都是用車輛、駱駝、驢馬運輸。晉北各地中等城市或縣城的肉販子,每到冬季,也來歸化城市場販運凍肉。歸化城的大盛魁等字號,每年用這種辦法銷售羊肉約有100萬斤左右。如果按每只羊凈肉平均25斤計,每年為銷售羊肉而宰殺的羊不下4萬只。
(作者單位: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買來賒去”,“收來賣去”,是大盛魁賺錢的主要手段之一。也就是說,蒙古牧區(qū)由于是單一的畜牧業(yè)經(jīng)濟,茶、煙、糖、酒、絲綢、布匹、馬具、藥品、皮革制品、金銀鋼鐵制品等生活生產(chǎn)必需品奇缺,但又無現(xiàn)錢也無地方去采買,大盛魁就從內地采購來大量的上述各種生活生產(chǎn)日用品、必需品,以較高的價格放“印子”——賒銷給牧區(qū)消費者,加以賒銷放貸的利息,記在了賬上;然后,由于草原牧區(qū)有的是羊馬,內地特別是華北地區(qū)很需要羊馬以及牛駝,或作為肉食;或以草地之畜作為孳生繁殖的種源,或買進草地“荒畜”經(jīng)過馴養(yǎng)變?yōu)楦?、拉、馱、騎(如戰(zhàn)馬)使用的役畜。但又不便親自前往六、七千里遠的茫茫草地上去購買。而大盛魁之類的旅蒙商號就承擔起了解決農(nóng)牧區(qū)所缺、互通有無的商業(yè)貿(mào)易媒介。但這種媒介是要從中賺錢,而且賺得還是大錢!
大盛魁從外蒙古販運到歸化城的牲畜,大批量的是草地的羊和馬。據(jù)老輩人說,從咸豐年間(1851—1861年)到民國八年(1919年)的近六十年中,每年販運羊的數(shù)量,最少的時候不少于10萬只,最多的時候達到20萬只;每年販運馬的數(shù)量,最少的時候不低于5000匹,多的時候達到2萬匹。象大盛魁這樣長期大量地遠途販運羊馬的商號,在中國歷史上是少見的。
大盛魁在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的分莊,每年當牧草茂盛、牲畜膘肥體壯的季節(jié),便派出大量收帳員工,到各和碩收帳(實際上主要是收購牲畜,用以收回賒銷日用生產(chǎn)生活必需品的“印子帳”)。他們到達目的地后就向王公送禮,而王公們對他們的招待都十分隆重。王府召集基層行政組織蘇木(相當于漢族地區(qū)的鄉(xiāng)、仕官等)來王府同大盛魁的收帳人員討論收賬的事宜。按照年景的好壞,牲畜孳生繁殖的狀況,由王公和仕官們提出當年還賬的數(shù)目。大盛魁的收帳人員向來在還賬數(shù)目多少上不討價還價,更不作爭執(zhí)。
在確定還賬數(shù)目后,再商議牲畜的規(guī)格和作價的價位,如羊按“一對牙”(一歲左右)一種價格,“四、六個牙”(二歲和三歲左右)為一種價格,這是指羯羊價位。母羊則不分口齒,均為一個價格,但不收“齊口”(即四、五歲以上的老羊)。馬價以“一對牙”一種價格,“四、六牙”為一種價格,都指騍(母)馬而言,如系騸馬,另為一種價格。駱駝不分等級,“六牙”為一種價格,相當于歸化城一張羊皮的價格;一匹馬的價格,相當于七、八只羊的價格。同時在這次會晤中確定收驗牲畜的時間和地點等。
上述事宜議定后,由各蘇木傳知牧民們,早為準備,屆時牧民們趕著牲畜到指定地點,請收帳人員驗收。大盛魁的收帳負責人并不離開王府,只是指派他帶來的人員,率領技術工人,協(xié)同王府所派仕官,分別到各蘇木點上驗收牲畜。到蘇木后,牧民們按照尊敬官員的禮儀歡迎他們。在驗收之日,收帳人員坐在包內,讓牧民將交售的牲畜一個一個地從蒙古包前趕、拉過去,收帳人員說“行”的,即給打上烙?。徽f“不行”的,就不打烙印。在平川的牲畜名為“戈壁”,在山區(qū)的牲畜名為“杭蓋”?!案瓯凇贝蚩w“士”字烙印,“杭蓋”打隸體“士”字烙印。羊馬身上的烙印同為一個“士”字,只是馬身的烙印比羊身的烙印字大一些。為了區(qū)別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兩地收購的牲畜,烙印字雖然都用一個“士”字,但科布多的烙印字比烏里雅蘇臺的烙印字大得多。
驗收合格打上烙印的牲畜,還得由牧民們合伙成群地送到大盛魁在附近所設的牧場,再由大盛魁坐場人員驗收,開具收據(jù)。在未交到坐場前跑掉的牲畜,由牧民負責,不能算在大盛魁的數(shù)目中。驗收完牲畜后,收帳人員便回各分莊柜上交帳,而把各地收來的牲畜,如數(shù)交給牧場放牧人。而分莊柜上把各旗報告及當?shù)刈鴪鋈藛T報告的收購牲畜的數(shù)量兩相對照,數(shù)目相等,就算完成了本年度的牲畜采購任務。分莊把收到的牲畜數(shù)目報告給歸化城總柜,然后聽候總柜派專業(yè)趕運的人員向歸化城交易市場趕運集中。
趕運到歸化城的牲畜當作商品進行交易的,羊和馬占絕大多數(shù)。趕運羊和馬的方法完全不同,因而需配備相應專業(yè)技術的員工,分別組成“羊房子”和“馬房子”趕運到召河牧場,每年大約在農(nóng)歷七月間,趕運到召河的羊馬,稱之為“熱羊”和“熱馬”;農(nóng)歷十月以后趕到召河的羊馬,稱之為“冬羊”和“冬馬”。
大盛魁設有協(xié)盛昌、協(xié)盛公、協(xié)盛裕等羊莊分號,他們一般是到召河接收本號所經(jīng)銷的羊馬后,再把待銷的牲畜放到本號的牧場放養(yǎng)。在與京、津、晉、冀買羊馬商客在歸化城談妥牲畜買賣后,從召河放養(yǎng)的牧場趕畜。
把各旗收購的牲畜趕往召河,或把召河放養(yǎng)的牲畜趕運到歸化城或京、津、晉、冀,都需要大盛魁組織羊馬“房子”,雇用內行的專業(yè)管理技術人員去趕運。
大盛魁雇用的趕牲畜的員工,多半是父子相傳,門里出身的“行家”,他們都富有一整套祖?zhèn)鞯内s運羊馬的技術和經(jīng)驗。
大盛魁一頂“羊房子”趕運15000余只羊,怎樣數(shù)羊的只數(shù)呢?他們的數(shù)羊辦法是:在羊群出口或出“庫倫”時,點羊數(shù)的其中一人專門眼看嘴讀,三個、五個、一五一十相加,加到一百時,即大聲報出“一百”,由另外一名記大數(shù)的一百、二百……相加,就是數(shù)小數(shù)和記大數(shù)的各自記數(shù),無論多少只羊都不會發(fā)生誤差;如果要在行路中需點羊的數(shù)目,必須有兩個人面對面地分別站在羊過路的兩側;驅趕羊群從兩人中間走過去,這樣也容易點清羊數(shù)。
大盛魁的羊群,趕行五六千里路沒有脫群掉隊的。因為他們把一頂“羊房子”的15000多只羊分撥成十幾群,每群一千多只,兩個人趕運一群,各群前后的距離約相距二里左右,一頂“房子”趕運的十幾群羊,首群與尾群相距約二、三十里。前面有掉隊的羊,后群收容,以此類推。到末尾的一群,就可把各群掉隊的羊全部收容起來,慢慢地趕著走。這個“收尾群”一般被分撥的羊只較少,趕羊人的技術也較高,經(jīng)驗也較豐富,是能夠勝任“趕累羊”角色的老手。
至于羊在行程中的快慢,怎樣使羊能吃好喝好,又不生病,也有許多技術性的講究,違背了羊就會出毛病。這就得適時飲水啖羊,選好“底窩”,做好“臥盤”,選擇“晾盤”等等。這些技術趕運者必須掌握得適當,否則是賠不起損失的。
無論是京、津的羊客或是大盛魁的羊莊,往歸化城或京、津、晉、冀趕運羊群,通常是按四條趕羊的路線走。第一條路線是通過殺虎口到北京;第二條是通過卓資山與平地泉到北京;第三條是通過陶林到北京;第四條是通過大青山以北的草地到北京。當然還有趕入晉冀的其他路線。
大盛魁從外蒙古趕運到歸化城的馬匹,除選送軍馬外,大部分是通過歸化城的羊馬市場批發(fā)給各地販馬客商,轉銷于全國各地;一部分則由大盛魁總號另行組織人員運到河北、河南、山西等地,在定期的騾馬大會上銷售。趕運馬的“房子”分四路趕運。第一路走山西、河南一線;第二路走潞安府;第三路專走河南;第四路專走直隸。
大盛魁除了經(jīng)銷活畜生意外,還要通過歸化城的屠戶,于每年冬季農(nóng)歷大雪、小雪期間大量宰殺羊只,把冷凍羊肉運往京、津、晉、冀地區(qū)銷售。他們這樣做的主要原因,一是冬季趕羊路的水草少,趕運活羊的成本高,成活率低,損失大;二是凍肉包裝和儲運較為省事便利。運銷凍羊肉的辦法是,冬季將羊宰殺剝皮,去了頭蹄,掏了五臟,僅剩下兩張(扇)肉板,剔去骨頭,卷成肉卷,夜間在院子里鋪上席子,將肉卷放在席子上,經(jīng)過一夜就可將肉卷里外凍實,然后再將凍肉卷儲放在“凍房”里。所謂“凍房”,也就是用木板搭起的木房子,房內的地上倒上冷水,放上凍冰塊,然后將凍好的羊肉放在木房內儲藏。向各地運銷時,不使透風,既可保鮮,又可避免融化變質。在京綏鐵路未修通以前,這種凍肉都是用車輛、駱駝、驢馬運輸。晉北各地中等城市或縣城的肉販子,每到冬季,也來歸化城市場販運凍肉。歸化城的大盛魁等字號,每年用這種辦法銷售羊肉約有100萬斤左右。如果按每只羊凈肉平均25斤計,每年為銷售羊肉而宰殺的羊不下4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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