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劉永強
提要:明代修志者認為,編纂志書是地方官員一項重要的工作,一些地方官員也已經(jīng)自覺地把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如認為編纂志書為“邑之大典也,官茲土者之責也”,“固王政之首務”“系邑政先務”,修志為“官職”“官責”的觀念基本形成。方志功用問題是明代修志者比較關(guān)注的一個重要問題。筆者梳理了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不同觀點,側(cè)重分析了資治、教化、存史三項基本功用的有關(guān)歷史內(nèi)涵,希望對考察明代方志編纂在中國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地位及其影響有所裨益。
關(guān)鍵詞:明代 方志功用 資治 教化 存史
隨著修志實踐的發(fā)展,明代志書的體例和內(nèi)容較宋元時期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在不斷摸索過程中,明代修志者對一些修志基本理論問題展開了廣泛深入的探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觀點和看法,方志功用問題就是其中較受關(guān)注的一個重要問題。明代修志者普遍認為,編纂志書“關(guān)系大矣”“關(guān)系實大”。如成化十八年(1482),周瑛在《重修石阡府志序》中提出:“郡之有志,系一郡之體統(tǒng)。郡志不修,何以示天下、傳后世?”所謂“體統(tǒng)”,據(jù)《現(xiàn)代漢語詞典》(第7版),是指體制、格局、規(guī)矩等,此處喻指事關(guān)地方治理的非常重要的事務。志書何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弘治六年(1493),邵寶在《許州志序》中對此有所解釋,他在談論《許州志》定名問題時說:“凡州之事,循名考實,原始要終,遠以鑒古,近以驗今,無不備焉,是故謂之志?!薄皞洹闭撸磦漭d,此句指志書的價值在于對一州古往今來之事無不備載。由此而言,編纂志書對于地方官員來說是一項重要的事務,如弘治十五年(1502),劉瑞在《易州新志序》中說:“志之系郡邑者,其重可知也。而士大夫尤視以為重,豈不以因革者政之宜,趨舍者學之辨,固不能無取于志也?!敝緯鴮τ诘胤降闹匾允遣谎远鞯模看蠓?qū)χ緯鴥r值已有充分的認識,他們無論為官施政,還是彰善向?qū)W,都格外重視從志書中汲取養(yǎng)分。
明代地方官員不僅僅認識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他們已經(jīng)自覺地把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早在宋代,雖多有私人撰述的方志,但也有人提出了修志為地方官員職責的主張。如南宋時鄭興裔在《廣陵志序》中說:“數(shù)百里封域中之事,群匯而筆之于書,則身雖不下堂階,而廣陵錯壤恍然在目,斯無負守土牧民之責乎!”也就是說,修志屬于地方官員“守土牧民”職責的范圍。但大體上說,修志系“官職”“官責”的觀念是在明代基本形成的。如正德十年(1515),黃金在《光化縣志后序》中說:“余嘗聞作邑之政有三,曰:愛百姓,興學校,表賢哲。省刑罰、薄稅斂,于愛為宜;勵廉恥、明向往,于學校則急;探古今、著懿行,則賢者為不泯矣。此志之所以作也?!钡胤饺椫饕隆皭郯傩铡薄芭d學校”“表賢哲”皆與方志有關(guān),則修志與地方官職責之間的關(guān)系不言自明。如河南內(nèi)黃縣舊未有志,林文俊在嘉靖六年(1527)所作《內(nèi)黃縣志序》中稱“是邑之志,顧未有任之者,則為政于是者,不得辭其責也”。另如萬歷四年(1576),昆山儒學教諭王體升在《昆山縣志后序》中也說:“夫志,邑之大典也,官茲土者之責也。”明確闡明了修志是地方官員“官責”的主張。在這一思想認識基礎上,明代學者進而提出了修志為地方官施政首要任務的觀點。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在《高平縣志序》中說:“州縣之志,固又有司者之職,其亦可緩乎?”“今天下一統(tǒng),皇化周流,州縣之吏不過具文書、計歲月,而以贅疣之物視圖志,不知所以宜其民、因其俗以興滯補敝者,必于志焉是賴,則固王政之首務也”,“典籍圖志之所關(guān)其不大哉”!嘉靖二十三年(1544),江西永豐縣在頒發(fā)《修志事由》中也明確提出了“纂修志書系邑政先務”,更可見明代地方政府所持的態(tài)度。
志書何以如此重要,重要性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因此,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問題的認識,就成為一個需要認真探究的問題。吳奈夫、饒展雄、程慧、張英聘等學者對此均有所探討[1],筆者試圖在前人研究基礎上,進一步探究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認識問題的基本面貌。
一 明代修志者對方志功用的主張
對方志的功用,明代修志提出了多種主張。筆者爬梳史料,試摘錄如下幾種:
經(jīng)世說,即方志有關(guān)世運,寓有“經(jīng)邦之道”。如嘉靖十五年(1536),田秋在《思南府志序》中說:“天下平則文物盛,統(tǒng)勢一則圖志明。斯典也,世運關(guān)焉者也,且有經(jīng)邦之道焉。”無論“世運”,還是“經(jīng)邦之道”,都是指志書蘊含治理國家的歷史智慧,能夠發(fā)揮如史書般的鑒戒功能。嘉靖二十七年(1548),唐順之在《江陰縣新志序》中說:“國邑之有志,本以經(jīng)世而非以博物”,即方志記述內(nèi)容雖龐雜,但非博物之書,不能僅屑屑乎地理、名物之細,徒為虛文,它真正的作用在于幫助治理國家,確保封建統(tǒng)治長治久安。不僅如此,志書內(nèi)容設置還內(nèi)蘊“行王道”之意,正如嘉靖十九年(1540),張璧在《河間府志序》中所說,志書之作“將以經(jīng)世務而行王道”,“是故物土者知其利害,詔其辟(避)忌,誦其傳道,于是乎正歲布之四方,而觀新物以為未足也。表次舍,軌躔運,而察妖祥焉。登之方冊,上之人握其手實而屢省之,乃有所裁,成輔相矣……則夫仰觀俯察,鑒古昭今,易俗更化,孜孜以求民瘼者有足征矣”。因此,編修志書是幫助建立良法善治的重要途徑。
二有說,即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雙重功用說。如弘治九年(1496),曾昇在《句容縣志后序》中說:“志之為書,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其為益也大矣。此天下郡邑皆不能無志也?!薄爸误w”指為官施政,“風化”指風俗教化,是地方官員最重要的兩項職責,而志書對地方官員有效履行這兩項職責均有重要的佐助之功。又如正德九年(1514),頓銳在《高淳縣志序》中說:“況仕于是者非志則無以考俗而求治,生于是者非志則無以仰止而進修……?!薄翱妓锥笾巍币彩侵笧楣偈┱把鲋苟M修”雖是指激勸地方士人向慕善行并提高自身素養(yǎng),但同樣喻有教誘百姓化風成俗之意。
三觀說,即觀學、觀政、觀世三重功用說。如正德十二年(1517),李夢陽在《德安府志序》中說:“夫志,觀者三焉,而徹于道。夫志必綜古今、該名實、訂核驗,識發(fā)之必才,此可以觀學。學以昭事,事以布文,褒貶必真,臧否以之,義例燦焉,此可以觀政。韙邇信遠,繼懲繩勸,有類乎史,此可以觀世。”以意言之,觀學即觀察一地的學風演變情況,觀政即觀察一地的行政治理情況,觀世即觀察一地的世道人心變化情況,并且三者“徹于道”,均是經(jīng)世行道的表現(xiàn)形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林庭壆在《重刊潮州府志序》中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夫志者,志也,持例發(fā)凡,有類乎史,可以觀世。屬類比詞,闡而為文,可以觀學。綜古今,該名實,核臧否,昭勸懲,可以觀政。政以紀之,學以緝之,世以聯(lián)之,三者徹夫,是之謂志”。林庭壆明顯受到了李夢陽的影響,雖然“觀世”“觀學”“觀政”的順序與李夢陽所述有所不同,但持論的邏輯大體是一致的,都認為三者是經(jīng)世行道這一共同事物的不同方面,是相輔相成、緊密聯(lián)系的關(guān)系。
三義說,即備三才、陳故實、定予奪三重功用說。如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揚志敘》中提出,志之義有三,即“窮俯仰以備三才,綜古今以陳故實,公是非以定予奪”?!案F俯仰以備三才”意為天、地、人“三才”之事無所不記,以為施政依據(jù);“綜古今以陳故實”意為將一地往跡分類記載,以圖保存文獻;“公是非以定予奪”意在昭明勸懲所在,引導風俗所向。
三要說,即紀政、觀風、考藝三重功用說。如萬歷二十一年(1593),李登在闡述編纂《上元縣志》旨趣時說:“志有三要焉:一曰紀政,二曰觀風,三曰考藝?!贝恕叭敝械摹凹o政”“觀風”大體同于三觀說中的“觀政”“觀風”,“考藝”蓋指征文考獻,多喻保存文獻之意。
四要說,即正經(jīng)界、征文獻、稽吏治、觀民風四重功用說。如萬歷三十年(1602),李維楨在《承天府志序》中說:“今天下郡邑莫不有志,其要在正經(jīng)界、征文獻、稽吏治、觀民風,而以時損益之。蓋諸侯三寶具矣,可不謂重務乎?”孟子有言曰:“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span>(《孟子·盡心下》)李維楨所論,“正經(jīng)界”意指確定人民占有土地的分界,孟子曾提出“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孟子·滕文公上》)的思想,此處借指土地;“征文獻”“觀民風”分別指保存文獻、采風問俗,均有教養(yǎng)百姓、化風成俗之意,此處借指人民;“稽吏治”指考核整頓吏治,此處借指政事,而志書有助于澄清吏治,為較新穎的論點。
四益說,即有益于作史、觀風、為政、考古四重功能說。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鄭禮等在纂修《永城縣志》時說:“志有四益:作史者采其文,觀風者覘其□(俗),□(為)政者知其務,考古者證其實。”除“觀風”“為政”外,此處還將“作史”“考古”區(qū)分開來,志書為作史者提供基礎素材本就是應有之義,而為好古研究歷史者提供確鑿證明資料,卻強調(diào)了志書資料的權(quán)威性、可靠性。
五善說,即為政知務、觀風采俗、作史核實、立言掇文、尚友論世五重功用說。如萬歷十二年(1584),李懋檜在《重修六安州志序》中說:“吾以為志有五善焉:為政者知其務,觀風者采其俗,作史者核其實,立言者掇其文,尚友者論其世?!薄拔迳啤敝?,前三善已論述較多,后二善則涉及士大夫文學創(chuàng)作、交游問學,說明明代修志者對志書功用的認識是在不斷深化、不斷拓展的。“尚友者論其世”,取孟子“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萬章下》)一句之意,此處指交游賢者相與議論時世,反映了李懋檜在政治上尋找同道、追求清明的訴求。
此外,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還有多種主張。各種主張雖然所倡各異,側(cè)重不同,但不外乎資治、教化、存史三項基本功用,而尤以資治、教化為重,從中不難看出明代修志者的共同關(guān)注所在。概括來說,“經(jīng)世說”,所倡實則為“資治”;“二有說”,意指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兩方面,所倡實則為“資治”“教化”;“三觀說”,“觀學”“觀世”均屬于“教化”范疇,“觀政”屬于“資治”范疇;“三義說”,“備三才”即提供施政依據(jù),屬于“資治”范疇,“陳故實”指保存文獻,屬于“存史”范疇,“定予奪”即屬于“教化”范疇;“三要說”,“紀政”即為“資治”,“觀風”寓指“教化”,“考藝”即屬于“存史”;“四要說”,“正經(jīng)界”屬于“資治”的一種具體內(nèi)容,“征文獻”屬于“存史”范疇,“稽吏治”寓指“資治”,“觀民風”即指“教化”;“四益說”,“作史”“考古”均可視為“存史”范疇,“觀風”寓指“教化”,“為政”寓指“資治”;“五善說”,“為政”指“資治”,“觀風”指“教化”,“作史”指“存史”,而立言掇文指參稽文獻著書立說,兼涉“存史”“教化”兩方面,尚友論世又兼涉“教化”“資治”兩方面。概括來說,明代修志者不僅認識到了地方志的三項基本功用,而且大體形成了先“資治”、次“教化”、再“存史”的認識邏輯。
下面,就以上述論斷為基礎,更深入地探究明代修志者對方志功用問題的討論,以了解明代修志者賦予“資治”“教化”“存史”的深刻內(nèi)涵。
二 資治功用
編纂志書與為官治理一方密不可分。南宋淳熙五年(1178),朱熹知南康軍,“及蒙圣恩,假守茲土,到任之初,考按(南康軍)圖經(jīng),詢究境內(nèi)民間利病”,將查詢圖經(jīng)(志書)作為了解地方民間疾苦的重要手段。其后,因為朱熹的巨大影響,他到任之初先查詢志書的事跡得到后世的稱頌。如明正統(tǒng)十二年(1447),朱晅說道“昔子朱子守南康,始至,問及志書,識者謂其知所當務”,所謂“知所當務”,即為明曉地方實際事務。志書所載山川、土田、人物、貨產(chǎn)等情況都是地方官員必須了解的基本地情知識,“志得其實可以考見得失”,“公能佐天予以宣德化,且為之志,使有考焉,其有補于治道不小矣”。因此,明代州縣官員重視修志,首先就是因為志書可以提供豐富的地情信息,一冊在手,足不出戶即能周悉全局,“一展卷間而政教之施孰可以緩、孰可以急,人物之行孰可以懲、孰可以勸,莫不備悉”。弘治七年(1494),傅珪在《保定志后序》中也說:“郡必有志,古也,非但欲紀錄所有,亦將為治道計也?!敝蔚兰礊榈胤叫姓卫恚胤焦賳T施政“莫大于經(jīng)時教,莫重于宏化誼,莫嚴于稽古事,莫要于宜民”,四者皆賴志而行,志書之不可或缺不言自明。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明代修志名家黃佐提出了“志曷志,志王政也”的觀點。萬歷四十六年(1618),董綾在《儋州志序》中則進一步地提出:“夫政政也,志亦政也。行政者行此志,志志者志此政,一方之政自我而行,亦自我而志,以我志我,自有一段神思奇氣吐露筆芒,為有用之文章?!逼湟饧粗钢緯哂写硅b戒、昭利害的作用,于資治大有裨益,所以修志本身就是一項重要的政事。
了解地情是官員布政的基礎,同時為治理一方提供了施政依據(jù)。如嘉靖四十二年(1563),何愈在《重修訂??h志后序》中說:“海圖有說而防御之策備,河渠有論而泄蓄之術(shù)宜,風俗有論而禮儉之教明,沿革有表而知翁山之先縣,秩官有表而知昌國之司存,經(jīng)制有志而可審圖其奠麗,物土有志而可則敘其役斂,雜志必詳而知事變、物理之不可勝紀。其于人物、名宦,則又去訛補遺,彰顯幽隱,暴揚休淑,以示近垂遠,勸懲之典實寓焉?!敝緯鴮Φ胤礁鞣矫嬲碌娜嬗涊d,包含著對事物發(fā)展演變的規(guī)律性認識和施政應對之道,地方官員自然可從中有所參考借鑒。
為政者披覽志書,以為憑據(jù),不僅僅是為了取法舊事,其根本目的在于根據(jù)志書提供的豐富信息,了解民間疾苦、政事利弊,尋找救治良方,以興利除弊。如萬歷三年(1575),商廷試在《會稽縣志敘》中說:“是故觀于戶口之登耗,而勞來休息之惠不可不務也;觀于賦役之煩簡,而劑量均一之規(guī)不可不守也;觀于土田之腴瘠,而改攛冒隱之禁不可不嚴也;觀于風俗之美惡,而化導轉(zhuǎn)移之幾不可不審也;觀于人才之盛衰,而條教課試之法不可不慎也。其他稽星土以察災祥,審形勢以示守御,修陂塘以時蓄泄,秩祀典以昭崇報,明職守以敘勛跡,皆志之所以為訓也?;诠哦蝎@,通其變而使不倦,此在司民牧者加之意而已。則斯志也,固經(jīng)世之典也。”只有發(fā)現(xiàn)社會弊病,充分吸取歷史上的經(jīng)驗教訓,才能加強施政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xiàn)政通人和。如萬歷三年(1575),楊節(jié)在《會稽縣志敘》中也說:“邑之貴志,非特為令者取舊政之可師與才賢之可表,于以佐化理于一二而遂已也。蓋將察風俗之美惡,稽物產(chǎn)之沃瘠,驗戶口、稼穡之登耗,約徭賦之重輕,與山川、水旱之所由,以出利而入弊,時調(diào)劑而張弛之。殆舉百里之大聚方冊中,目注心營,而坐致其理,不煩下堂而得之。此邑之所以貴志者,貴綱舉而目不能逃也?!敝挥袑Φ胤礁鞣矫媲闆r了如指掌,特別是對關(guān)系民生休戚的事務真正用心,大舉興利除弊之政,才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志書正是因此而變得必不可少。
方志不但是地方官員必不可少的參考,更有益于人,有益于世。正如弘治十二年(1499),張佶在《宿州志序》中所說,志書乃“一郡之典”,“欲知形勝必考山川,欲知習尚必考風俗,欲知阨塞必考城池,欲知治民事神必考戶口、差賦、壇、祠宇,欲知風教必考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欲知人文必考學校、詞章,欲知景仰必考名宦、名賢,欲知古跡必考池臺、亭館”,取志書而讀之,則“生于宿者有所感慕而勵其行,仕于宿者有所興起而善其政,觀風于宿者有所采擇而獻于天子,天子必有以興水木本源之念于斯,而又有以命詞臣修于史以資治焉。志有益于人也大,而關(guān)于世也豈輕矣哉?”又如嘉靖二十年(1541),河間知府郜相在《河間府志序》中也說,必有賴方志成書,“然后往事予可得而知也,時事予可得而傳也,善者予可得而法也,賢者予可得而禮也,財物予可得而通融也,風俗予可得而損益也。其于愿治之心,不有助耶?后凡蒞民者,酌古準今,將有所據(jù),則是書不但有益于己也”。志書不僅對在任官員有益,對后任官員為官施政也同樣有益。
正因方志具有很強的鏡鑒作用,修志名家黃仲昭即稱志書為郡縣“資治之鑒”。他說:“昔司馬文正公集古今治亂成敗之跡,名曰《資治通鑒》,然則斯志也,其亦郡邑資治之鑒。與賢守令一開卷之頃,見夫戶口之增損,土田之萊辟,賦稅之登耗,水利之通塞,寧不思所以為民興利除害者乎?見夫庠序之廢舉,學術(shù)之邪正,風俗之媺惡,人物之臧否,寧不思所以為民移風易俗者乎?倘因前人治忽之跡而為今日是非之鑒,益之損之,與民宜之,則所以資于治者不既深歟?”嘉靖四十三年(1564),山西巡撫楊宗氣在《山西通志序》也說“治天下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成為傳世名言。
三 教化功用
教化,是政教風化、教育感化之意。這個概念產(chǎn)生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荀子·王制篇》中就出現(xiàn)了“論禮樂,正身行,廣教化,美風俗”的說法,《荀子·堯問篇》還有“禮義不行,教化不成”的論斷。后來經(jīng)過漢代大儒陸賈、董仲舒等人的推衍闡釋,“教化”一詞逐漸具有了政治意蘊,能夠起到穩(wěn)定社會的作用,所以化民成俗成為后世地方官員一項不可推卸的職責。
及至明代,朝廷上下大興編纂史鑒類書籍之風,就是要利用史書為明王朝封建統(tǒng)治服務,史學的教化、鑒誡功能發(fā)揮備至。[2]這種風氣影響到了地方志編纂方面,地方官員認識到,編纂志書可以幫助自己很好地實現(xiàn)這一目的。如弘治《永平府志·新修志書凡例》記載:“郡志之作,以端教化、勵風俗為本?!比f歷三十三年(1605),時偕行在《重修嘉定縣志序》中說,地方官員修志本意就在于端正風俗,在關(guān)乎風教的問題上,其他政績都很難與志書所起的作用相提并論。他說:“宦斯土、生斯鄉(xiāng)者,欲樹之表儀,納之軌物,去刁爭欺謾之習,而還禮讓淳龐之風,非賢哲孰能當此者乎?此韓侯修志之本意,而吾黨所當共勖者也……而今又修舉數(shù)十年廢墜之邑志,是大有關(guān)于風教,非若它政績之僅以庇民者,宜士民之交欣并頌于不忘也?!敝菘h存在于特定的地理空間之內(nèi),有其獨特的自然人文景觀、歷史發(fā)展脈絡和風情民俗。讀書人游覽山林尚作題詠以記其游,志書于千百年間山川、人物等方面的變遷情況無所不記,其對于推行政教風化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如永樂十六年(1418),薛瑄在《鄢陵縣志序》中說:“況茲一邑之志有稽于古,有考于今,其可尼而不傳哉!是書也,俾邑之人睹其山川景物,則堅其安土樂業(yè)之心;觀夫忠良孝義,則興其去惡向善之志。是又豈非政教之一助哉!”又如弘治十八年(1505),李敏在《將樂縣志后序》中也說:“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若曠而弗修,不幾于久而湮沒者乎!”“……此志之修,所系者大而且要。雖未足為全書,抑可以觀風俗焉,可以驗土產(chǎn)焉,可以考貢賦焉,可以見人才焉,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焉。先王之良法美意粲然在目,凡有得乎此者,于化民成俗之意、修己治人之方,未必無小補云?!?/span>
教化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是要求統(tǒng)治者起到道德楷模作用,早在漢代桓寬《鹽鐵論》卷10就有“治亂不在于民”的說法,即統(tǒng)治者要以自己的行為百姓做表率。明代修志者紛紛在志書中表彰鄉(xiāng)賢士紳,其意即在以之為效法的榜樣,激勵、誘導教化的推行。如弘治二年(1489),黃仲昭在《八閩通志序》中就說,編纂志書可“表章先哲之典刑,以風厲后學,庶幾于世道少有所補,而不終為圣朝棄物也”。志書突出對人物的記述,不僅僅是為了褒揚人才,還有一個重要的作用是要借以諷喻地方官員,激勵他們觀風問俗,有所考而行其政。畢竟地方官員的人品好壞、能力高低直接影響施政的好壞,如不得其人,要實現(xiàn)政成民治是不可能的。弘治七年(1494),張琳在《題保定府志后序》中談到,志書在記述人才善惡方面要特別用心,《重修保定府志》在“人才善惡間尤拳拳焉”,“誠以人才實地方之所系,得其人則政成而民治,不得其人則政乖而民離。是使為仕者興起其善心,懲創(chuàng)其惡志,固宜省刑薄斂,除殘去盜,重本逐末,風俗由是而淳焉,賢才由是而出焉,地方由是而安焉。上有所資,下有所裨,是先君之心雖曰勞,而于圣化之補豈小小哉?地方之宜不其大乎?”
志書應多收載本地人士,不然時舊事湮,查考都會有困難,教化作用會有所削弱。如天啟七年(1627),楊俊卿在《平湖縣志后序》中所說:“原夫志之作也,莫先于表其產(chǎn)之良,以矜式乎后之士。抽裂帛,檢殘竹,并青陽之翠秀,共駿狼之長暉,一代闕一代之跡泯如也,一郡邑闕一郡邑之跡泯如也?!庇秩缭缭诤槲涠拍?/span>(1396),梁潛就在其《東昌志后序》中說:“東昌地橫縱不十里,而有為之志者,雖出一時好事,然而先正之遺跡,如蘇內(nèi)翰、黃大史、周益公、歐陽秘書高風偉節(jié)之不泯者,或因是而著焉,而豈徒然也?過者得而讀之,或想見其人,思慕興起,其于教化補益豈小哉!”主張志書要多載名公偉人游歷該地的遺跡,使后人生感慕之心,知人論世,這對于政教風化也是很重要的。
修志者借志書褒貶是非,懲惡勸善,還能起到推廣禮教、宣揚封建倫理規(guī)范的作用。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揚志敘》中說:“是志也,大而太史得之,可以備懿典;小而學士得之,可以資博考;明有司得之,可以興感慨、修職守;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婦者得之,可以思盡忠、思盡孝、思盡節(jié)。懦者可立,頑者可廉,今乃知斯舉之大有裨于政教也?!逼渥罱K目的維護社會統(tǒng)治秩序。
四 存史功用
方志記述范圍廣泛,具有豐富而深厚的歷史、文化價值,這也是方志具有存史功用的意義所在。正統(tǒng)十年(1445),鄭憲在正統(tǒng)《福寧縣志序》中說:“邑志者,志邑之建置、沿革也,志邑之星野、疆域也,與夫山川、里至、人物、城池、宦跡、人才、風俗、賦稅,以及所產(chǎn)之物,無一而不志焉。蓋以備觀覽而紀一邑之事實也?!狈街舅d資料在真實性和準確性上有其獨到之處,從中雖不能找到修身要義、濟世良方,但它可為觀覽者提供比較可靠的佐證,這是與其他文獻記載有所區(qū)別的,所以“稽疆理之分合,考政治之因革,鑒人才之得失,與夫民情、風土、往跡、舊聞,皆于是乎征”。
方志內(nèi)容廣博,在保存地方文獻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謂文獻,“凡生乎吾土與吏焉者,其言論足以勵世、詞章足以闡道”者謂之“文”,“德足以潤身,行足以范俗,功業(yè)足以利民生”者謂之“獻”。修志者博綜去取,以志存史,以志保存文獻,因而也就有了“無志以昭文獻,則凡可以彰往而察來、信今而傳后者掃地盡矣”的感嘆之詞。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考論戰(zhàn)國時期歷史的興衰得失,提出:“然則七國之亡,實由文獻不足證而先王之法制無存也?!币蛭墨I之不足證,古圣先王制定的規(guī)畫經(jīng)制得不到很好的遵守,以至蕩然無存,所以兼并僭竊之風滋生大行,政教廢墜,風俗敗壞。而方志卻能起到保存先王法制,并約束后人加以遵守的作用,“夫先王建國,分野皆有一定之規(guī)畫經(jīng)制。如今所謂志書之類者,以紀其山川之險夷,封疆之廣狹,土田之饒瘠,貢賦之多寡,俗之所宜,地之所產(chǎn),井然有方。俾有國者之子孫世守之,不得以己意有所增損取予,夫然后講信修睦,各保其先世之所有,而不敢冒法制以相侵陵”。
文獻存,則政成民治,也就是說,存史是為了經(jīng)世,在承襲傳統(tǒng)的基礎上,以褒貶、垂訓來達到經(jīng)世的目的。明代修志者重視保存文獻,對此多有倡論。如成化十二年(1476),鄭瑛在《六合縣志后序》中說:“使四方之士有志于遠覽者取而觀之,則予一邑之山川、疆域、物產(chǎn)、宮室皆宛然在目,庶少寄臥游之意。而凡風俗之媺,治化之隆,典章文物之盛,人物宦跡之實,后之人或有考焉,亦可無文獻不足征之嘆。”正德元年(1506),王鏊在《姑蘇志序》中也說:“夫志何為者也?紀載郡之封域、山川、戶口、物產(chǎn)、人才、風俗,以至城池、廨宇、井邑、第宅、前賢遺跡,下至佛老之廬,皆類次族分,使四境之內(nèi)可按籍而知,而一代之文獻不至無征焉。”
郡縣猶如古列國,不同者在于古列國皆有史官,為郡縣所無??たh志也如古列國史,承擔了記載一方之史的作用。如嘉靖二十一年,胡植在嘉靖《惟揚志敘》中說:“郡縣視古侯國而無史官,是故經(jīng)世之士當其任者,以時考事而次闕失,以備一方之史,政之善則也。”上自朝廷,下至州縣,借志存史蔚然成風,地方官員不得不有所持重,即所謂“今自皇朝以達郡,莫不假志以寓史,志存而史之末緒猶有稽焉”
假志寓史,可以昭勸戒、示范則,還可以備修史者采擇。如劉楚先在《潛江志序》中所說:“今天下郡國州邑率有志,義不過隨其疆土、風氣、民物、謠俗之常,而布諸方冊,以為觀省者據(jù)跡爾,非屑屑焉績綴為耳目張也?!眹?、州縣志記述范圍不同,修國史必取材于郡志,修郡志必取材于州縣志,則州縣志能否修好影響深遠。如嘉靖二十七年(1548),張寅在《太倉州志后序》中說:“郡之所志,國史不得而什一焉。州縣所志,郡志不得而什一焉。國史舉其要,郡次之,州縣該其博,不然則脫漏淪沒以胥于澌滅也,可勝嘆哉!”志書備史書采擇,而史書具有公是非、示勸懲、昭治忽的作用,“紀往詔來,垂當年得失之鏡,風勵人心之大機也”,“天下之史必合郡邑之志而通采以成之”,又為史志關(guān)系之一說。
結(jié)語
如前所述,明代修志者充分認識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一些地方官員更是自覺地將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修志屬于“官職”“官責”的意識已經(jīng)基本確立。就此,明代修志者圍繞方志功用問題提出了很多不同的主張,主要集中在經(jīng)世(或經(jīng)政)、觀風(或補風化)、征文考獻等方面,與后世提煉形成的“資治、教化、存史”三大基本功用說是比較一致的,其他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一些提法,也多屬于三大基本功用在不同側(cè)面的延伸。三大基本功用中,每項功用都有較為豐富的歷史內(nèi)涵,明代修志者都作出了比較深入的探索,值得后人參考借鑒。如“資治”功用,不僅強調(diào)志書可以提供豐富的地情信息,幫助為官者了解地情,提供施政依據(jù),而且提出修志有助于強化“愿治之心”,提高施政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探尋興利除弊之方,發(fā)揮“資治之鑒”的作用?!敖袒惫τ?,不僅強調(diào)“端教化、勵風俗”,強調(diào)志書在推行地方政教風化方面的作用,還通過志書褒貶是非、懲惡勸善的方式,要求各級官員以至朝廷統(tǒng)治者發(fā)揮道德楷模作用,這雖出于宣揚封建倫理規(guī)范的目的,但對各級官員以至朝廷統(tǒng)治者來說不失為一種道德約束,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按媸贰惫τ?,不僅強調(diào)志書在記錄地方歷史、保存地方文獻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而且“假志以寓史”,更注重在保存文獻基礎上的經(jīng)世作用。另外,在三大基本功用的先后次序上,明代修志者對“資治”“教化”兩項功用要更加關(guān)注,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明代修志者的編纂旨趣、選材所向,這與當前學界更多強調(diào)志書的“存史”功用是不同的,需要引起注意。
綜上所述,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認識,是明代方志理論研究的重要組成內(nèi)容,對這一問題的全面探究,對于我們從一個側(cè)面深入考察明代方志編纂情況,進而從歷史角度考察明代方志編纂在中國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地位及影響,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參考文獻:
[1]參見吳奈夫:《明代學者方志理論研究述略》,《江蘇地方志》1987年第1期;饒展雄、程慧:《明代方志與方志學的發(fā)展》,《廣東史志》1996年第1期;張英聘:《明代南直隸方志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12—219頁。
[2]參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7頁。
(作者單位: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
劉永強
提要:明代修志者認為,編纂志書是地方官員一項重要的工作,一些地方官員也已經(jīng)自覺地把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如認為編纂志書為“邑之大典也,官茲土者之責也”,“固王政之首務”“系邑政先務”,修志為“官職”“官責”的觀念基本形成。方志功用問題是明代修志者比較關(guān)注的一個重要問題。筆者梳理了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不同觀點,側(cè)重分析了資治、教化、存史三項基本功用的有關(guān)歷史內(nèi)涵,希望對考察明代方志編纂在中國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地位及其影響有所裨益。
關(guān)鍵詞:明代 方志功用 資治 教化 存史
隨著修志實踐的發(fā)展,明代志書的體例和內(nèi)容較宋元時期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在不斷摸索過程中,明代修志者對一些修志基本理論問題展開了廣泛深入的探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觀點和看法,方志功用問題就是其中較受關(guān)注的一個重要問題。明代修志者普遍認為,編纂志書“關(guān)系大矣”“關(guān)系實大”。如成化十八年(1482),周瑛在《重修石阡府志序》中提出:“郡之有志,系一郡之體統(tǒng)??ぶ静恍蓿我允咎煜?、傳后世?”所謂“體統(tǒng)”,據(jù)《現(xiàn)代漢語詞典》(第7版),是指體制、格局、規(guī)矩等,此處喻指事關(guān)地方治理的非常重要的事務。志書何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弘治六年(1493),邵寶在《許州志序》中對此有所解釋,他在談論《許州志》定名問題時說:“凡州之事,循名考實,原始要終,遠以鑒古,近以驗今,無不備焉,是故謂之志?!薄皞洹闭?,即備載,此句指志書的價值在于對一州古往今來之事無不備載。由此而言,編纂志書對于地方官員來說是一項重要的事務,如弘治十五年(1502),劉瑞在《易州新志序》中說:“志之系郡邑者,其重可知也。而士大夫尤視以為重,豈不以因革者政之宜,趨舍者學之辨,固不能無取于志也?!敝緯鴮τ诘胤降闹匾允遣谎远鞯模看蠓?qū)χ緯鴥r值已有充分的認識,他們無論為官施政,還是彰善向?qū)W,都格外重視從志書中汲取養(yǎng)分。
明代地方官員不僅僅認識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他們已經(jīng)自覺地把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早在宋代,雖多有私人撰述的方志,但也有人提出了修志為地方官員職責的主張。如南宋時鄭興裔在《廣陵志序》中說:“數(shù)百里封域中之事,群匯而筆之于書,則身雖不下堂階,而廣陵錯壤恍然在目,斯無負守土牧民之責乎!”也就是說,修志屬于地方官員“守土牧民”職責的范圍。但大體上說,修志系“官職”“官責”的觀念是在明代基本形成的。如正德十年(1515),黃金在《光化縣志后序》中說:“余嘗聞作邑之政有三,曰:愛百姓,興學校,表賢哲。省刑罰、薄稅斂,于愛為宜;勵廉恥、明向往,于學校則急;探古今、著懿行,則賢者為不泯矣。此志之所以作也?!钡胤饺椫饕隆皭郯傩铡薄芭d學校”“表賢哲”皆與方志有關(guān),則修志與地方官職責之間的關(guān)系不言自明。如河南內(nèi)黃縣舊未有志,林文俊在嘉靖六年(1527)所作《內(nèi)黃縣志序》中稱“是邑之志,顧未有任之者,則為政于是者,不得辭其責也”。另如萬歷四年(1576),昆山儒學教諭王體升在《昆山縣志后序》中也說:“夫志,邑之大典也,官茲土者之責也?!泵鞔_闡明了修志是地方官員“官責”的主張。在這一思想認識基礎上,明代學者進而提出了修志為地方官施政首要任務的觀點。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在《高平縣志序》中說:“州縣之志,固又有司者之職,其亦可緩乎?”“今天下一統(tǒng),皇化周流,州縣之吏不過具文書、計歲月,而以贅疣之物視圖志,不知所以宜其民、因其俗以興滯補敝者,必于志焉是賴,則固王政之首務也”,“典籍圖志之所關(guān)其不大哉”!嘉靖二十三年(1544),江西永豐縣在頒發(fā)《修志事由》中也明確提出了“纂修志書系邑政先務”,更可見明代地方政府所持的態(tài)度。
志書何以如此重要,重要性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因此,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問題的認識,就成為一個需要認真探究的問題。吳奈夫、饒展雄、程慧、張英聘等學者對此均有所探討[1],筆者試圖在前人研究基礎上,進一步探究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認識問題的基本面貌。
一 明代修志者對方志功用的主張
對方志的功用,明代修志提出了多種主張。筆者爬梳史料,試摘錄如下幾種:
經(jīng)世說,即方志有關(guān)世運,寓有“經(jīng)邦之道”。如嘉靖十五年(1536),田秋在《思南府志序》中說:“天下平則文物盛,統(tǒng)勢一則圖志明。斯典也,世運關(guān)焉者也,且有經(jīng)邦之道焉?!睙o論“世運”,還是“經(jīng)邦之道”,都是指志書蘊含治理國家的歷史智慧,能夠發(fā)揮如史書般的鑒戒功能。嘉靖二十七年(1548),唐順之在《江陰縣新志序》中說:“國邑之有志,本以經(jīng)世而非以博物”,即方志記述內(nèi)容雖龐雜,但非博物之書,不能僅屑屑乎地理、名物之細,徒為虛文,它真正的作用在于幫助治理國家,確保封建統(tǒng)治長治久安。不僅如此,志書內(nèi)容設置還內(nèi)蘊“行王道”之意,正如嘉靖十九年(1540),張璧在《河間府志序》中所說,志書之作“將以經(jīng)世務而行王道”,“是故物土者知其利害,詔其辟(避)忌,誦其傳道,于是乎正歲布之四方,而觀新物以為未足也。表次舍,軌躔運,而察妖祥焉。登之方冊,上之人握其手實而屢省之,乃有所裁,成輔相矣……則夫仰觀俯察,鑒古昭今,易俗更化,孜孜以求民瘼者有足征矣”。因此,編修志書是幫助建立良法善治的重要途徑。
二有說,即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雙重功用說。如弘治九年(1496),曾昇在《句容縣志后序》中說:“志之為書,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其為益也大矣。此天下郡邑皆不能無志也。”“治體”指為官施政,“風化”指風俗教化,是地方官員最重要的兩項職責,而志書對地方官員有效履行這兩項職責均有重要的佐助之功。又如正德九年(1514),頓銳在《高淳縣志序》中說:“況仕于是者非志則無以考俗而求治,生于是者非志則無以仰止而進修……?!薄翱妓锥笾巍币彩侵笧楣偈┱?,“仰止而進修”雖是指激勸地方士人向慕善行并提高自身素養(yǎng),但同樣喻有教誘百姓化風成俗之意。
三觀說,即觀學、觀政、觀世三重功用說。如正德十二年(1517),李夢陽在《德安府志序》中說:“夫志,觀者三焉,而徹于道。夫志必綜古今、該名實、訂核驗,識發(fā)之必才,此可以觀學。學以昭事,事以布文,褒貶必真,臧否以之,義例燦焉,此可以觀政。韙邇信遠,繼懲繩勸,有類乎史,此可以觀世?!币砸庋灾?,觀學即觀察一地的學風演變情況,觀政即觀察一地的行政治理情況,觀世即觀察一地的世道人心變化情況,并且三者“徹于道”,均是經(jīng)世行道的表現(xiàn)形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林庭壆在《重刊潮州府志序》中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夫志者,志也,持例發(fā)凡,有類乎史,可以觀世。屬類比詞,闡而為文,可以觀學。綜古今,該名實,核臧否,昭勸懲,可以觀政。政以紀之,學以緝之,世以聯(lián)之,三者徹夫,是之謂志”。林庭壆明顯受到了李夢陽的影響,雖然“觀世”“觀學”“觀政”的順序與李夢陽所述有所不同,但持論的邏輯大體是一致的,都認為三者是經(jīng)世行道這一共同事物的不同方面,是相輔相成、緊密聯(lián)系的關(guān)系。
三義說,即備三才、陳故實、定予奪三重功用說。如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揚志敘》中提出,志之義有三,即“窮俯仰以備三才,綜古今以陳故實,公是非以定予奪”?!案F俯仰以備三才”意為天、地、人“三才”之事無所不記,以為施政依據(jù);“綜古今以陳故實”意為將一地往跡分類記載,以圖保存文獻;“公是非以定予奪”意在昭明勸懲所在,引導風俗所向。
三要說,即紀政、觀風、考藝三重功用說。如萬歷二十一年(1593),李登在闡述編纂《上元縣志》旨趣時說:“志有三要焉:一曰紀政,二曰觀風,三曰考藝?!贝恕叭敝械摹凹o政”“觀風”大體同于三觀說中的“觀政”“觀風”,“考藝”蓋指征文考獻,多喻保存文獻之意。
四要說,即正經(jīng)界、征文獻、稽吏治、觀民風四重功用說。如萬歷三十年(1602),李維楨在《承天府志序》中說:“今天下郡邑莫不有志,其要在正經(jīng)界、征文獻、稽吏治、觀民風,而以時損益之。蓋諸侯三寶具矣,可不謂重務乎?”孟子有言曰:“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span>(《孟子·盡心下》)李維楨所論,“正經(jīng)界”意指確定人民占有土地的分界,孟子曾提出“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孟子·滕文公上》)的思想,此處借指土地;“征文獻”“觀民風”分別指保存文獻、采風問俗,均有教養(yǎng)百姓、化風成俗之意,此處借指人民;“稽吏治”指考核整頓吏治,此處借指政事,而志書有助于澄清吏治,為較新穎的論點。
四益說,即有益于作史、觀風、為政、考古四重功能說。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鄭禮等在纂修《永城縣志》時說:“志有四益:作史者采其文,觀風者覘其□(俗),□(為)政者知其務,考古者證其實。”除“觀風”“為政”外,此處還將“作史”“考古”區(qū)分開來,志書為作史者提供基礎素材本就是應有之義,而為好古研究歷史者提供確鑿證明資料,卻強調(diào)了志書資料的權(quán)威性、可靠性。
五善說,即為政知務、觀風采俗、作史核實、立言掇文、尚友論世五重功用說。如萬歷十二年(1584),李懋檜在《重修六安州志序》中說:“吾以為志有五善焉:為政者知其務,觀風者采其俗,作史者核其實,立言者掇其文,尚友者論其世?!薄拔迳啤敝?,前三善已論述較多,后二善則涉及士大夫文學創(chuàng)作、交游問學,說明明代修志者對志書功用的認識是在不斷深化、不斷拓展的?!吧杏颜哒撈涫馈保∶献印绊炂湓?,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萬章下》)一句之意,此處指交游賢者相與議論時世,反映了李懋檜在政治上尋找同道、追求清明的訴求。
此外,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還有多種主張。各種主張雖然所倡各異,側(cè)重不同,但不外乎資治、教化、存史三項基本功用,而尤以資治、教化為重,從中不難看出明代修志者的共同關(guān)注所在。概括來說,“經(jīng)世說”,所倡實則為“資治”;“二有說”,意指有關(guān)治體、有補風化兩方面,所倡實則為“資治”“教化”;“三觀說”,“觀學”“觀世”均屬于“教化”范疇,“觀政”屬于“資治”范疇;“三義說”,“備三才”即提供施政依據(jù),屬于“資治”范疇,“陳故實”指保存文獻,屬于“存史”范疇,“定予奪”即屬于“教化”范疇;“三要說”,“紀政”即為“資治”,“觀風”寓指“教化”,“考藝”即屬于“存史”;“四要說”,“正經(jīng)界”屬于“資治”的一種具體內(nèi)容,“征文獻”屬于“存史”范疇,“稽吏治”寓指“資治”,“觀民風”即指“教化”;“四益說”,“作史”“考古”均可視為“存史”范疇,“觀風”寓指“教化”,“為政”寓指“資治”;“五善說”,“為政”指“資治”,“觀風”指“教化”,“作史”指“存史”,而立言掇文指參稽文獻著書立說,兼涉“存史”“教化”兩方面,尚友論世又兼涉“教化”“資治”兩方面。概括來說,明代修志者不僅認識到了地方志的三項基本功用,而且大體形成了先“資治”、次“教化”、再“存史”的認識邏輯。
下面,就以上述論斷為基礎,更深入地探究明代修志者對方志功用問題的討論,以了解明代修志者賦予“資治”“教化”“存史”的深刻內(nèi)涵。
二 資治功用
編纂志書與為官治理一方密不可分。南宋淳熙五年(1178),朱熹知南康軍,“及蒙圣恩,假守茲土,到任之初,考按(南康軍)圖經(jīng),詢究境內(nèi)民間利病”,將查詢圖經(jīng)(志書)作為了解地方民間疾苦的重要手段。其后,因為朱熹的巨大影響,他到任之初先查詢志書的事跡得到后世的稱頌。如明正統(tǒng)十二年(1447),朱晅說道“昔子朱子守南康,始至,問及志書,識者謂其知所當務”,所謂“知所當務”,即為明曉地方實際事務。志書所載山川、土田、人物、貨產(chǎn)等情況都是地方官員必須了解的基本地情知識,“志得其實可以考見得失”,“公能佐天予以宣德化,且為之志,使有考焉,其有補于治道不小矣”。因此,明代州縣官員重視修志,首先就是因為志書可以提供豐富的地情信息,一冊在手,足不出戶即能周悉全局,“一展卷間而政教之施孰可以緩、孰可以急,人物之行孰可以懲、孰可以勸,莫不備悉”。弘治七年(1494),傅珪在《保定志后序》中也說:“郡必有志,古也,非但欲紀錄所有,亦將為治道計也?!敝蔚兰礊榈胤叫姓卫恚胤焦賳T施政“莫大于經(jīng)時教,莫重于宏化誼,莫嚴于稽古事,莫要于宜民”,四者皆賴志而行,志書之不可或缺不言自明。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明代修志名家黃佐提出了“志曷志,志王政也”的觀點。萬歷四十六年(1618),董綾在《儋州志序》中則進一步地提出:“夫政政也,志亦政也。行政者行此志,志志者志此政,一方之政自我而行,亦自我而志,以我志我,自有一段神思奇氣吐露筆芒,為有用之文章。”其意即指志書具有垂鑒戒、昭利害的作用,于資治大有裨益,所以修志本身就是一項重要的政事。
了解地情是官員布政的基礎,同時為治理一方提供了施政依據(jù)。如嘉靖四十二年(1563),何愈在《重修訂??h志后序》中說:“海圖有說而防御之策備,河渠有論而泄蓄之術(shù)宜,風俗有論而禮儉之教明,沿革有表而知翁山之先縣,秩官有表而知昌國之司存,經(jīng)制有志而可審圖其奠麗,物土有志而可則敘其役斂,雜志必詳而知事變、物理之不可勝紀。其于人物、名宦,則又去訛補遺,彰顯幽隱,暴揚休淑,以示近垂遠,勸懲之典實寓焉。”志書對地方各方面政事的全面記載,包含著對事物發(fā)展演變的規(guī)律性認識和施政應對之道,地方官員自然可從中有所參考借鑒。
為政者披覽志書,以為憑據(jù),不僅僅是為了取法舊事,其根本目的在于根據(jù)志書提供的豐富信息,了解民間疾苦、政事利弊,尋找救治良方,以興利除弊。如萬歷三年(1575),商廷試在《會稽縣志敘》中說:“是故觀于戶口之登耗,而勞來休息之惠不可不務也;觀于賦役之煩簡,而劑量均一之規(guī)不可不守也;觀于土田之腴瘠,而改攛冒隱之禁不可不嚴也;觀于風俗之美惡,而化導轉(zhuǎn)移之幾不可不審也;觀于人才之盛衰,而條教課試之法不可不慎也。其他稽星土以察災祥,審形勢以示守御,修陂塘以時蓄泄,秩祀典以昭崇報,明職守以敘勛跡,皆志之所以為訓也。稽于古而有獲,通其變而使不倦,此在司民牧者加之意而已。則斯志也,固經(jīng)世之典也。”只有發(fā)現(xiàn)社會弊病,充分吸取歷史上的經(jīng)驗教訓,才能加強施政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xiàn)政通人和。如萬歷三年(1575),楊節(jié)在《會稽縣志敘》中也說:“邑之貴志,非特為令者取舊政之可師與才賢之可表,于以佐化理于一二而遂已也。蓋將察風俗之美惡,稽物產(chǎn)之沃瘠,驗戶口、稼穡之登耗,約徭賦之重輕,與山川、水旱之所由,以出利而入弊,時調(diào)劑而張弛之。殆舉百里之大聚方冊中,目注心營,而坐致其理,不煩下堂而得之。此邑之所以貴志者,貴綱舉而目不能逃也?!敝挥袑Φ胤礁鞣矫媲闆r了如指掌,特別是對關(guān)系民生休戚的事務真正用心,大舉興利除弊之政,才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志書正是因此而變得必不可少。
方志不但是地方官員必不可少的參考,更有益于人,有益于世。正如弘治十二年(1499),張佶在《宿州志序》中所說,志書乃“一郡之典”,“欲知形勝必考山川,欲知習尚必考風俗,欲知阨塞必考城池,欲知治民事神必考戶口、差賦、壇、祠宇,欲知風教必考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欲知人文必考學校、詞章,欲知景仰必考名宦、名賢,欲知古跡必考池臺、亭館”,取志書而讀之,則“生于宿者有所感慕而勵其行,仕于宿者有所興起而善其政,觀風于宿者有所采擇而獻于天子,天子必有以興水木本源之念于斯,而又有以命詞臣修于史以資治焉。志有益于人也大,而關(guān)于世也豈輕矣哉?”又如嘉靖二十年(1541),河間知府郜相在《河間府志序》中也說,必有賴方志成書,“然后往事予可得而知也,時事予可得而傳也,善者予可得而法也,賢者予可得而禮也,財物予可得而通融也,風俗予可得而損益也。其于愿治之心,不有助耶?后凡蒞民者,酌古準今,將有所據(jù),則是書不但有益于己也”。志書不僅對在任官員有益,對后任官員為官施政也同樣有益。
正因方志具有很強的鏡鑒作用,修志名家黃仲昭即稱志書為郡縣“資治之鑒”。他說:“昔司馬文正公集古今治亂成敗之跡,名曰《資治通鑒》,然則斯志也,其亦郡邑資治之鑒。與賢守令一開卷之頃,見夫戶口之增損,土田之萊辟,賦稅之登耗,水利之通塞,寧不思所以為民興利除害者乎?見夫庠序之廢舉,學術(shù)之邪正,風俗之媺惡,人物之臧否,寧不思所以為民移風易俗者乎?倘因前人治忽之跡而為今日是非之鑒,益之損之,與民宜之,則所以資于治者不既深歟?”嘉靖四十三年(1564),山西巡撫楊宗氣在《山西通志序》也說“治天下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成為傳世名言。
三 教化功用
教化,是政教風化、教育感化之意。這個概念產(chǎn)生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荀子·王制篇》中就出現(xiàn)了“論禮樂,正身行,廣教化,美風俗”的說法,《荀子·堯問篇》還有“禮義不行,教化不成”的論斷。后來經(jīng)過漢代大儒陸賈、董仲舒等人的推衍闡釋,“教化”一詞逐漸具有了政治意蘊,能夠起到穩(wěn)定社會的作用,所以化民成俗成為后世地方官員一項不可推卸的職責。
及至明代,朝廷上下大興編纂史鑒類書籍之風,就是要利用史書為明王朝封建統(tǒng)治服務,史學的教化、鑒誡功能發(fā)揮備至。[2]這種風氣影響到了地方志編纂方面,地方官員認識到,編纂志書可以幫助自己很好地實現(xiàn)這一目的。如弘治《永平府志·新修志書凡例》記載:“郡志之作,以端教化、勵風俗為本?!比f歷三十三年(1605),時偕行在《重修嘉定縣志序》中說,地方官員修志本意就在于端正風俗,在關(guān)乎風教的問題上,其他政績都很難與志書所起的作用相提并論。他說:“宦斯土、生斯鄉(xiāng)者,欲樹之表儀,納之軌物,去刁爭欺謾之習,而還禮讓淳龐之風,非賢哲孰能當此者乎?此韓侯修志之本意,而吾黨所當共勖者也……而今又修舉數(shù)十年廢墜之邑志,是大有關(guān)于風教,非若它政績之僅以庇民者,宜士民之交欣并頌于不忘也?!敝菘h存在于特定的地理空間之內(nèi),有其獨特的自然人文景觀、歷史發(fā)展脈絡和風情民俗。讀書人游覽山林尚作題詠以記其游,志書于千百年間山川、人物等方面的變遷情況無所不記,其對于推行政教風化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如永樂十六年(1418),薛瑄在《鄢陵縣志序》中說:“況茲一邑之志有稽于古,有考于今,其可尼而不傳哉!是書也,俾邑之人睹其山川景物,則堅其安土樂業(yè)之心;觀夫忠良孝義,則興其去惡向善之志。是又豈非政教之一助哉!”又如弘治十八年(1505),李敏在《將樂縣志后序》中也說:“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若曠而弗修,不幾于久而湮沒者乎!”“……此志之修,所系者大而且要。雖未足為全書,抑可以觀風俗焉,可以驗土產(chǎn)焉,可以考貢賦焉,可以見人才焉,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焉。先王之良法美意粲然在目,凡有得乎此者,于化民成俗之意、修己治人之方,未必無小補云?!?/span>
教化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是要求統(tǒng)治者起到道德楷模作用,早在漢代桓寬《鹽鐵論》卷10就有“治亂不在于民”的說法,即統(tǒng)治者要以自己的行為百姓做表率。明代修志者紛紛在志書中表彰鄉(xiāng)賢士紳,其意即在以之為效法的榜樣,激勵、誘導教化的推行。如弘治二年(1489),黃仲昭在《八閩通志序》中就說,編纂志書可“表章先哲之典刑,以風厲后學,庶幾于世道少有所補,而不終為圣朝棄物也”。志書突出對人物的記述,不僅僅是為了褒揚人才,還有一個重要的作用是要借以諷喻地方官員,激勵他們觀風問俗,有所考而行其政。畢竟地方官員的人品好壞、能力高低直接影響施政的好壞,如不得其人,要實現(xiàn)政成民治是不可能的。弘治七年(1494),張琳在《題保定府志后序》中談到,志書在記述人才善惡方面要特別用心,《重修保定府志》在“人才善惡間尤拳拳焉”,“誠以人才實地方之所系,得其人則政成而民治,不得其人則政乖而民離。是使為仕者興起其善心,懲創(chuàng)其惡志,固宜省刑薄斂,除殘去盜,重本逐末,風俗由是而淳焉,賢才由是而出焉,地方由是而安焉。上有所資,下有所裨,是先君之心雖曰勞,而于圣化之補豈小小哉?地方之宜不其大乎?”
志書應多收載本地人士,不然時舊事湮,查考都會有困難,教化作用會有所削弱。如天啟七年(1627),楊俊卿在《平湖縣志后序》中所說:“原夫志之作也,莫先于表其產(chǎn)之良,以矜式乎后之士。抽裂帛,檢殘竹,并青陽之翠秀,共駿狼之長暉,一代闕一代之跡泯如也,一郡邑闕一郡邑之跡泯如也?!庇秩缭缭诤槲涠拍?/span>(1396),梁潛就在其《東昌志后序》中說:“東昌地橫縱不十里,而有為之志者,雖出一時好事,然而先正之遺跡,如蘇內(nèi)翰、黃大史、周益公、歐陽秘書高風偉節(jié)之不泯者,或因是而著焉,而豈徒然也?過者得而讀之,或想見其人,思慕興起,其于教化補益豈小哉!”主張志書要多載名公偉人游歷該地的遺跡,使后人生感慕之心,知人論世,這對于政教風化也是很重要的。
修志者借志書褒貶是非,懲惡勸善,還能起到推廣禮教、宣揚封建倫理規(guī)范的作用。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揚志敘》中說:“是志也,大而太史得之,可以備懿典;小而學士得之,可以資博考;明有司得之,可以興感慨、修職守;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婦者得之,可以思盡忠、思盡孝、思盡節(jié)。懦者可立,頑者可廉,今乃知斯舉之大有裨于政教也?!逼渥罱K目的維護社會統(tǒng)治秩序。
四 存史功用
方志記述范圍廣泛,具有豐富而深厚的歷史、文化價值,這也是方志具有存史功用的意義所在。正統(tǒng)十年(1445),鄭憲在正統(tǒng)《福寧縣志序》中說:“邑志者,志邑之建置、沿革也,志邑之星野、疆域也,與夫山川、里至、人物、城池、宦跡、人才、風俗、賦稅,以及所產(chǎn)之物,無一而不志焉。蓋以備觀覽而紀一邑之事實也?!狈街舅d資料在真實性和準確性上有其獨到之處,從中雖不能找到修身要義、濟世良方,但它可為觀覽者提供比較可靠的佐證,這是與其他文獻記載有所區(qū)別的,所以“稽疆理之分合,考政治之因革,鑒人才之得失,與夫民情、風土、往跡、舊聞,皆于是乎征”。
方志內(nèi)容廣博,在保存地方文獻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謂文獻,“凡生乎吾土與吏焉者,其言論足以勵世、詞章足以闡道”者謂之“文”,“德足以潤身,行足以范俗,功業(yè)足以利民生”者謂之“獻”。修志者博綜去取,以志存史,以志保存文獻,因而也就有了“無志以昭文獻,則凡可以彰往而察來、信今而傳后者掃地盡矣”的感嘆之詞。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考論戰(zhàn)國時期歷史的興衰得失,提出:“然則七國之亡,實由文獻不足證而先王之法制無存也?!币蛭墨I之不足證,古圣先王制定的規(guī)畫經(jīng)制得不到很好的遵守,以至蕩然無存,所以兼并僭竊之風滋生大行,政教廢墜,風俗敗壞。而方志卻能起到保存先王法制,并約束后人加以遵守的作用,“夫先王建國,分野皆有一定之規(guī)畫經(jīng)制。如今所謂志書之類者,以紀其山川之險夷,封疆之廣狹,土田之饒瘠,貢賦之多寡,俗之所宜,地之所產(chǎn),井然有方。俾有國者之子孫世守之,不得以己意有所增損取予,夫然后講信修睦,各保其先世之所有,而不敢冒法制以相侵陵”。
文獻存,則政成民治,也就是說,存史是為了經(jīng)世,在承襲傳統(tǒng)的基礎上,以褒貶、垂訓來達到經(jīng)世的目的。明代修志者重視保存文獻,對此多有倡論。如成化十二年(1476),鄭瑛在《六合縣志后序》中說:“使四方之士有志于遠覽者取而觀之,則予一邑之山川、疆域、物產(chǎn)、宮室皆宛然在目,庶少寄臥游之意。而凡風俗之媺,治化之隆,典章文物之盛,人物宦跡之實,后之人或有考焉,亦可無文獻不足征之嘆。”正德元年(1506),王鏊在《姑蘇志序》中也說:“夫志何為者也?紀載郡之封域、山川、戶口、物產(chǎn)、人才、風俗,以至城池、廨宇、井邑、第宅、前賢遺跡,下至佛老之廬,皆類次族分,使四境之內(nèi)可按籍而知,而一代之文獻不至無征焉。”
郡縣猶如古列國,不同者在于古列國皆有史官,為郡縣所無??たh志也如古列國史,承擔了記載一方之史的作用。如嘉靖二十一年,胡植在嘉靖《惟揚志敘》中說:“郡縣視古侯國而無史官,是故經(jīng)世之士當其任者,以時考事而次闕失,以備一方之史,政之善則也?!鄙献猿?,下至州縣,借志存史蔚然成風,地方官員不得不有所持重,即所謂“今自皇朝以達郡,莫不假志以寓史,志存而史之末緒猶有稽焉”
假志寓史,可以昭勸戒、示范則,還可以備修史者采擇。如劉楚先在《潛江志序》中所說:“今天下郡國州邑率有志,義不過隨其疆土、風氣、民物、謠俗之常,而布諸方冊,以為觀省者據(jù)跡爾,非屑屑焉績綴為耳目張也?!眹?、州縣志記述范圍不同,修國史必取材于郡志,修郡志必取材于州縣志,則州縣志能否修好影響深遠。如嘉靖二十七年(1548),張寅在《太倉州志后序》中說:“郡之所志,國史不得而什一焉。州縣所志,郡志不得而什一焉。國史舉其要,郡次之,州縣該其博,不然則脫漏淪沒以胥于澌滅也,可勝嘆哉!”志書備史書采擇,而史書具有公是非、示勸懲、昭治忽的作用,“紀往詔來,垂當年得失之鏡,風勵人心之大機也”,“天下之史必合郡邑之志而通采以成之”,又為史志關(guān)系之一說。
結(jié)語
如前所述,明代修志者充分認識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一些地方官員更是自覺地將修志視為自己的職責,修志屬于“官職”“官責”的意識已經(jīng)基本確立。就此,明代修志者圍繞方志功用問題提出了很多不同的主張,主要集中在經(jīng)世(或經(jīng)政)、觀風(或補風化)、征文考獻等方面,與后世提煉形成的“資治、教化、存史”三大基本功用說是比較一致的,其他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一些提法,也多屬于三大基本功用在不同側(cè)面的延伸。三大基本功用中,每項功用都有較為豐富的歷史內(nèi)涵,明代修志者都作出了比較深入的探索,值得后人參考借鑒。如“資治”功用,不僅強調(diào)志書可以提供豐富的地情信息,幫助為官者了解地情,提供施政依據(jù),而且提出修志有助于強化“愿治之心”,提高施政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探尋興利除弊之方,發(fā)揮“資治之鑒”的作用。“教化”功用,不僅強調(diào)“端教化、勵風俗”,強調(diào)志書在推行地方政教風化方面的作用,還通過志書褒貶是非、懲惡勸善的方式,要求各級官員以至朝廷統(tǒng)治者發(fā)揮道德楷模作用,這雖出于宣揚封建倫理規(guī)范的目的,但對各級官員以至朝廷統(tǒng)治者來說不失為一種道德約束,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按媸贰惫τ?,不僅強調(diào)志書在記錄地方歷史、保存地方文獻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而且“假志以寓史”,更注重在保存文獻基礎上的經(jīng)世作用。另外,在三大基本功用的先后次序上,明代修志者對“資治”“教化”兩項功用要更加關(guān)注,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明代修志者的編纂旨趣、選材所向,這與當前學界更多強調(diào)志書的“存史”功用是不同的,需要引起注意。
綜上所述,明代修志者關(guān)于方志功用的認識,是明代方志理論研究的重要組成內(nèi)容,對這一問題的全面探究,對于我們從一個側(cè)面深入考察明代方志編纂情況,進而從歷史角度考察明代方志編纂在中國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地位及影響,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參考文獻:
[1]參見吳奈夫:《明代學者方志理論研究述略》,《江蘇地方志》1987年第1期;饒展雄、程慧:《明代方志與方志學的發(fā)展》,《廣東史志》1996年第1期;張英聘:《明代南直隸方志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212—219頁。
[2]參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7頁。
(作者單位: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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