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何謂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呢?我想,簡而言之,就是在編纂二輪專業(yè)志時要遵循的編寫原則、定位標準、信念態(tài)度。這個“定位錨”是編纂志書的指導性原則,指明前進方向之羅盤;在我們迷茫、偏離軌道時,讓我們反思、內省,找到回家之路的明燈。
那么,如何準確的找到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呢?我想,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可以從每一部志書的名稱找到,也可以說,從志書名稱就可以找到定位標準。下面,我們以《內蒙古自治區(qū)志·××志(2000—2020)》(為便于論述時間范圍,假設時間段限為2000—2020年)為例,我們來看看如何找準這個“定位錨”。內蒙古,定位了志稿的空間范圍;自治區(qū),定位了志稿的行政級別;志,定位了志稿的體例體裁;××行業(yè),定位了志稿的行業(yè)范圍;2000—2020定位了志稿的時間范圍。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就是這五個方面。只要我們在編纂過程中時刻把牢這五個方面,就擁有了“定位錨”,就不會偏離航道。
一、空間范圍——內蒙古
“內蒙古”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空間范圍,就是我們要記述的事發(fā)生在內蒙古這個地域范圍內的事物,原則上要做到越界不書。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內蒙古”找到了我們的第一個“定位錨”——空間范圍。它規(guī)定了空間范圍是內蒙古,所以在整個記述過程中,超出內蒙古這個空間范圍的內容,如全國的,其他兄弟省市的內容只能作為背景資料或比較資料來記述,不能大量鋪陳,導致本末倒置。在具體編纂過程中,我們牢牢把握住這個空間范圍“定位錨”就不會偏離航線。
很多志稿在編纂過程中沒能很好地把牢這個“定位錨”,記述超出了空間范圍。如,某部志稿用大量篇幅記述中引辦的成立過程,以及領導成員的變化情況。某部志稿在“稅收政策沿革”這部分內容記述的全部是國家層面上發(fā)了什么文件,沒有內蒙古的內容。某部志稿單獨設置“中國農村土地經營制度”和“中國農業(yè)稅制度”兩個目級標題來記述國家層面的內容。某部志稿在記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大篇幅交代的國際形勢,而具體在記述內蒙古怎么組織、如何宣傳、學習時,只有最后面的3行內容。某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了水利部組織了一個學習班,自治區(qū)水利局副局長和處長兩個人參會。一個黃河流域的國家層面的會議,開會地址是鄭州,內蒙古自治區(qū)只是一個參會的角色,這樣的事條不僅達不到收錄標準,也超出了我們“內蒙古”空間范圍這個“定位錨”。某部志稿的照片中收錄了國土資源部部長在甘肅省抗震救災現(xiàn)場聽取內蒙古自治區(qū)排查隊匯報,這張照片收錄的太牽強了,明顯是為了收錄這個領導,這項工作不是內蒙古的,我們只是作為一個兄弟省區(qū)過去參與救援工作,這位領導對救援工作的關注,不是對我們內蒙古自治區(qū)工作的關注,超出空間范圍。
在實際評審中,很多志稿都會存在記述角度出現(xiàn)偏差,超出空間范圍記述的情況,大量記述國家層面的內容,沒有記述自治區(qū)的內容,或是很少記述自治區(qū)的內容,甚至有的地方只記述了國家的內容沒有內蒙古的情況。那么就是我們在編纂過程中沒有始終抓住空間“定位錨”。
二、行政級別——自治區(qū)
“自治區(qū)”就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層級、高度,是自治區(qū)這個級別的內容,不是盟市旗縣,不是委辦廳局。這樣我們又從志書名稱的“自治區(qū)”找到了志書的第二個“定位錨”——行政級別。這個“定位錨”規(guī)定了行政級別是自治區(qū)這一級別,所以在整個記述過程中,超出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如國家層面的內容只能作為背景資料來記述;盟市旗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蘇木)的內容,一般只記述到盟市,旗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蘇木)不在記述范圍內。如果把握不好這個“定位錨”,就會出現(xiàn)下述情況。
一是高于“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國家層面的內容:某志稿關于“三講”的記述,用4個半自然段介紹活動的背景,中央的要求,只用1個自然段記述內蒙古自治區(qū)的情況,這就是明顯超出了行政級別;某志稿大量文字記述中央舉辦的春節(jié)招待會,招待國務院參事和中央文史館官員,雖然規(guī)格很高,溫家寶致辭,但是這里與我們具體地區(qū)、部門一點都沒有關系,也不屬于我們“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某部志稿詳細記述了國家衛(wèi)生部、化工部、商業(yè)部聯(lián)合下達了《關于藥政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了對藥品新產品的審批管理?!毙l(wèi)生部印發(fā)一個辦法,衛(wèi)生部下達一個規(guī)定;中國藥典委員會首次制定2種放射性藥品標準;國務院發(fā)出《關于XXX不適用退休、退職等辦法的通知》……”,顯然沒有抓住“自治區(qū)”這個“定位錨”。
二是低于“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各委辦廳局、盟市、旗縣(市區(qū)),甚至是鄉(xiāng)鎮(zhèn)(蘇木)的內容。某部志稿在記述自治區(qū)郵政局時,記述到了各個鄉(xiāng)鎮(zhèn)的郵政局;某部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包頭市地質勘查工作座談會;某部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贈送10輛輪椅、3幅手拐和10件奶昔等價值8000多元的慰問品”;某部志稿收錄“2006—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qū)處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名錄”這樣一張表格,內設機構的處級干部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級別的;某部志稿記述了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廳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印發(fā)《2009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貫徹落實《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等3個文件的通知,印發(fā)機關財務規(guī)范化管理辦法,印發(fā)機關共處理規(guī)范化管理辦法等等,這些文件都是機關內部的文件,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級別。
還有很多志稿用大量文字記述本廳局召開中心組(擴大)讀書會、民主生活會、歡送退休干部會、廳黨組會,一些知識競賽、文體活動等這類的廳局
里面的一些活動。這些活動明顯是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不能在專業(yè)志中記述,部門志尚可。之所以出現(xiàn)這些記述超出行政級別或是低于行政級別的情況,歸根結底是“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定位錨”沒有找準。
三、體例體裁——志
“志”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體例體裁,是志書,不是小說,不是散文,不是史書等其他形式的作品。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志”找到了我們的第三個“定位錨”——體例體裁,這就要求我們要遵循志書這種體例體裁的一些規(guī)則。鑒于這部分存在的問題過多,為避免長篇累牘,浪費諸位寶貴時間,筆者根據(jù)自己的經驗挑選一些典型的問題來論證第三個“定位錨”的作用。
(一)基本體裁
很多志稿的送審稿缺少基本的體裁,那就是沒有把握好“志”這個“定位錨”。如果在整個修志過程中心中時時記得志書的七種基本體裁:述、記、志、傳、圖、表、錄缺一不可,序、凡例、編纂說明、修志始末、目錄等也不可或缺,那么就不會導致缺東少西的局面出現(xiàn)。這些都可以說是“志”的“定位錨”中的“價值觀”。
(二)基本原則
編寫要遵循“橫排豎寫”“述而不論”“生不立傳”“詳近略遠” “越境不書”“行文規(guī)則”等,這些原則也是“定位錨”中的“價值觀”。下面我們就說說在這些原則中最難做到的“述而不論”,基本上每部志稿正文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總結評論性記述。某部志稿中記述“受自治區(qū)政府委托,自治區(qū)審計廳廳長長江作報告,反映了自治區(qū)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總體情況,揭示了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審計建議?!蹦巢恐靖逯杏浭觥盀榱诉M一步規(guī)范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律援助事業(yè)的健康開展,自治區(qū)司法廳下發(fā)了一系列文件規(guī)定,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边@樣的總結性語言在這部志稿中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存在,兩次普法中的意義、存在問題等的總結分析原則上也是不能入志的。這樣的總結論述性記述基本在每部志稿中都不同層度存在。
緣何有“述而不論”最難做到這一說法,筆者認為,訴說與評論是人之本能,按照本能做事是最簡單、省事的。1978年《光明日報》發(fā)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引發(fā)一場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而作為一名方志工作者,一名歷史學研究生,我認為“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歷史是一面最明亮、最公正、最能全方位反映一切事物本質的“魔鏡”,在這面鏡子前,一切歪理邪說都會無疑遁形,露出本來面貌,所以,一般是志書要述而不論,史書方可議論、品評。因為志書是當代所修,評論的人如果是當世之人,宥于原地,站的歷史高度不夠;因為自身利益的牽扯難免有失公允,不夠客觀;很多事情沒有經過時間的檢驗,利弊難斷,真?zhèn)坞y分,評價不夠客觀。
(三)時間要素
志書時間要素的重要性。眾所周知,志書的一個重要功能是存史,由此可見時間要素之于志書的重要性,沒有時間要素,這些資料在歷史長河中一文不值。有些志稿在記述時缺少時間要素。如,某部志稿在記述包鋼環(huán)境質量監(jiān)控中心”“綠色尾礦”“包鋼多次獲得內蒙古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yè)”這些內容時都沒有時間;某部志稿在記述“與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合作”這個目時,直接就開始記述這個公司有多少注冊資金沒有交代清楚是什么時間發(fā)生的事情,這部志稿中友誼小部分基本上每個段落開始都是直接記述內容,沒有時間要素;某部志稿照片文字說明都沒有時間。
還有多志稿在記述時不按時間順序記述。這些問題的存在就是偏離了“志”這個“定位錨”導致的。
四、××××——行業(yè)范圍
“××××”(某個行業(yè),為記述方便,我們以國土資源為例)就限定了我們志書記述的范圍是這個行業(yè),不是其他任何行業(yè)。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國土資源”找到了我們的第四個“定位錨”——行業(yè)范圍。以往評審中經常遇到肆意超出行業(yè)范圍的情況,就是因為沒有把握好行業(yè)范圍這個“定位錨”?!丁痢痢痢林尽ど衬尽返诹衬车乜脊偶拔幕z產這部分記述的非常之詳細,這些內容應該是文化志、文物志、旅游志的內容,不是沙漠志的內容,同時,還用大量筆墨記述了宗教內容,而沙漠的一些產業(yè)卻記述的很少,這是明顯的超出行業(yè)范圍的記述?!丁痢痢痢痢そㄔO志》第八篇第五章第一節(jié)的“自然景觀”,記載了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草原風光、沙漠景觀、山川、峽谷、瀑布、湖泊等自然景觀;第八篇第五節(jié)古樹名木及古木化石等章節(jié)的內容是否符合建設志記載的范圍。盡管這些自然景觀有一些人為因素在里面,或是開發(fā)為旅游景點,或是進行了大量的保護、改建等等,但是,這些內容還應該是《旅游志》的內容。以上是超出行業(yè)范圍的記述。
雖然有些內容存在行業(yè)間的交叉,但是如果我們在修志過程中始終謹記行業(yè)之歌“定位錨”,在交叉中找到自己行業(yè)的落腳點,就不會出現(xiàn)越俎代庖的情況。
五、2000—2014——時間范圍
2000—2020就限定了志書的時間范圍,是記述2000—2020年之間的事情,不能隨意超出這個時間范圍。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2000—2014”找到了我們的第五個“定位錨”——時間范圍。
一是不能隨意超出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上限超出,也只能為了銜接一輪二輪志書,作為一個背景資料簡單記述,不能喧賓奪主。某部志稿的時間段限是2000—2016,它的第二篇第三章第六節(jié)計量授權與公正第一目計量授權用8個自然段,約1300字來追溯2000年以前的情況;用了4個自然段從2005年開始記述本屬于二輪斷限內的內容,其中最后一段是用一個類似表格的類型,記述了27家單位,約七八百字的樣子。某部志稿的時間段限是2006—2015,它在的“信息化建設從初創(chuàng)到全面推進”共有5段2頁內容,其中記述2003—2005年用了1頁半,2006—2015年只記述了半頁內容,上限年是2006年,超出上限很多。
如果是一輪中缺失的內容,在二輪中補充,要在“編纂說明”中說明一下。否則,超出上限的內容只用作為背景資料交代一下。
二是關鍵時間點要有內容。有時因為資料缺失,部分年份沒有資料,如是無關緊要的年份可以,但是幾個關鍵年份的內容必須有:上限年、下限年,中間的關鍵年,一般是每個五年規(guī)劃的下限年,或是行業(yè)自有的一些特殊年份。
某部志稿的上限年份2006年的情況缺失嚴重,只有少部分能交代2006年的情況,“機構沿革”這一目直接跳過2006年,從2007年記起;“職責”、“編制及人員”這兩目也是直接跳過2006年,從2007年記起;赤峰市司法行政機構是從2010年開始記述的;“死緩犯、無期犯處理”直接從2012年記起,也只記了這一年的內容;“減刑”直接從2012年記述,記述完2012年的情況,接著記述2009年的情況,而后記述2013年的情況,這部分不僅存在資料缺失的情況,還存在沒有“縱述史實”的問題。可能是2006年沒有變化,在延續(xù)之前的情況,那也要從2006年記起,把2006年的情況交代一下,再記某年的變化情況?!秲让晒抛灾螀^(qū)志·××××志》(2000—2016)第三篇第一章的第一節(jié)追溯歷史之后,只記述了2009年和2015年兩年的一些情況。我們這部志書是2000—2016年,這兩個年份之于這部志書而言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沒有資料,至少要有上限年2000年和下限年2016年的情況,好一點,再有2005年、2010年的內容。
三是下限下延大要在編纂說明中說明那些部分因為什么原因做了適度下延,不能在記述中隨意下延時間。
綜上所述,空間范圍、行政級別、體例體裁、行業(yè)范圍、時間范圍就是二輪專業(yè)志的“定位錨”,就是“定位錨”,是整個編纂過程必須遵循的原則。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不能看出,在專業(yè)志稿中之所以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沒有掌握好志書的五個“定位錨”——空間范圍、行政級別、體例體裁、行業(yè)范圍、時間范圍。如果我們在修志過程中時刻警醒,不斷地從專業(yè)志書的名稱中定位,那么我們一定會在自己的航道上穩(wěn)穩(wěn)前行,修出更多的精品佳志。(撰稿 何曉偉)
何謂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呢?我想,簡而言之,就是在編纂二輪專業(yè)志時要遵循的編寫原則、定位標準、信念態(tài)度。這個“定位錨”是編纂志書的指導性原則,指明前進方向之羅盤;在我們迷茫、偏離軌道時,讓我們反思、內省,找到回家之路的明燈。
那么,如何準確的找到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呢?我想,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可以從每一部志書的名稱找到,也可以說,從志書名稱就可以找到定位標準。下面,我們以《內蒙古自治區(qū)志·××志(2000—2020)》(為便于論述時間范圍,假設時間段限為2000—2020年)為例,我們來看看如何找準這個“定位錨”。內蒙古,定位了志稿的空間范圍;自治區(qū),定位了志稿的行政級別;志,定位了志稿的體例體裁;××行業(yè),定位了志稿的行業(yè)范圍;2000—2020定位了志稿的時間范圍。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二輪專業(yè)志書的定位錨就是這五個方面。只要我們在編纂過程中時刻把牢這五個方面,就擁有了“定位錨”,就不會偏離航道。
一、空間范圍——內蒙古
“內蒙古”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空間范圍,就是我們要記述的事發(fā)生在內蒙古這個地域范圍內的事物,原則上要做到越界不書。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內蒙古”找到了我們的第一個“定位錨”——空間范圍。它規(guī)定了空間范圍是內蒙古,所以在整個記述過程中,超出內蒙古這個空間范圍的內容,如全國的,其他兄弟省市的內容只能作為背景資料或比較資料來記述,不能大量鋪陳,導致本末倒置。在具體編纂過程中,我們牢牢把握住這個空間范圍“定位錨”就不會偏離航線。
很多志稿在編纂過程中沒能很好地把牢這個“定位錨”,記述超出了空間范圍。如,某部志稿用大量篇幅記述中引辦的成立過程,以及領導成員的變化情況。某部志稿在“稅收政策沿革”這部分內容記述的全部是國家層面上發(fā)了什么文件,沒有內蒙古的內容。某部志稿單獨設置“中國農村土地經營制度”和“中國農業(yè)稅制度”兩個目級標題來記述國家層面的內容。某部志稿在記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大篇幅交代的國際形勢,而具體在記述內蒙古怎么組織、如何宣傳、學習時,只有最后面的3行內容。某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了水利部組織了一個學習班,自治區(qū)水利局副局長和處長兩個人參會。一個黃河流域的國家層面的會議,開會地址是鄭州,內蒙古自治區(qū)只是一個參會的角色,這樣的事條不僅達不到收錄標準,也超出了我們“內蒙古”空間范圍這個“定位錨”。某部志稿的照片中收錄了國土資源部部長在甘肅省抗震救災現(xiàn)場聽取內蒙古自治區(qū)排查隊匯報,這張照片收錄的太牽強了,明顯是為了收錄這個領導,這項工作不是內蒙古的,我們只是作為一個兄弟省區(qū)過去參與救援工作,這位領導對救援工作的關注,不是對我們內蒙古自治區(qū)工作的關注,超出空間范圍。
在實際評審中,很多志稿都會存在記述角度出現(xiàn)偏差,超出空間范圍記述的情況,大量記述國家層面的內容,沒有記述自治區(qū)的內容,或是很少記述自治區(qū)的內容,甚至有的地方只記述了國家的內容沒有內蒙古的情況。那么就是我們在編纂過程中沒有始終抓住空間“定位錨”。
二、行政級別——自治區(qū)
“自治區(qū)”就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層級、高度,是自治區(qū)這個級別的內容,不是盟市旗縣,不是委辦廳局。這樣我們又從志書名稱的“自治區(qū)”找到了志書的第二個“定位錨”——行政級別。這個“定位錨”規(guī)定了行政級別是自治區(qū)這一級別,所以在整個記述過程中,超出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如國家層面的內容只能作為背景資料來記述;盟市旗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蘇木)的內容,一般只記述到盟市,旗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蘇木)不在記述范圍內。如果把握不好這個“定位錨”,就會出現(xiàn)下述情況。
一是高于“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國家層面的內容:某志稿關于“三講”的記述,用4個半自然段介紹活動的背景,中央的要求,只用1個自然段記述內蒙古自治區(qū)的情況,這就是明顯超出了行政級別;某志稿大量文字記述中央舉辦的春節(jié)招待會,招待國務院參事和中央文史館官員,雖然規(guī)格很高,溫家寶致辭,但是這里與我們具體地區(qū)、部門一點都沒有關系,也不屬于我們“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某部志稿詳細記述了國家衛(wèi)生部、化工部、商業(yè)部聯(lián)合下達了《關于藥政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了對藥品新產品的審批管理?!毙l(wèi)生部印發(fā)一個辦法,衛(wèi)生部下達一個規(guī)定;中國藥典委員會首次制定2種放射性藥品標準;國務院發(fā)出《關于XXX不適用退休、退職等辦法的通知》……”,顯然沒有抓住“自治區(qū)”這個“定位錨”。
二是低于“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各委辦廳局、盟市、旗縣(市區(qū)),甚至是鄉(xiāng)鎮(zhèn)(蘇木)的內容。某部志稿在記述自治區(qū)郵政局時,記述到了各個鄉(xiāng)鎮(zhèn)的郵政局;某部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包頭市地質勘查工作座談會;某部志稿的大事記中記述“贈送10輛輪椅、3幅手拐和10件奶昔等價值8000多元的慰問品”;某部志稿收錄“2006—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qū)處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名錄”這樣一張表格,內設機構的處級干部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級別的;某部志稿記述了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廳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印發(fā)《2009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貫徹落實《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等3個文件的通知,印發(fā)機關財務規(guī)范化管理辦法,印發(fā)機關共處理規(guī)范化管理辦法等等,這些文件都是機關內部的文件,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級別。
還有很多志稿用大量文字記述本廳局召開中心組(擴大)讀書會、民主生活會、歡送退休干部會、廳黨組會,一些知識競賽、文體活動等這類的廳局
里面的一些活動。這些活動明顯是達不到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內容,不能在專業(yè)志中記述,部門志尚可。之所以出現(xiàn)這些記述超出行政級別或是低于行政級別的情況,歸根結底是“自治區(qū)”這個行政級別的“定位錨”沒有找準。
三、體例體裁——志
“志”定位了我們這部志稿的體例體裁,是志書,不是小說,不是散文,不是史書等其他形式的作品。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志”找到了我們的第三個“定位錨”——體例體裁,這就要求我們要遵循志書這種體例體裁的一些規(guī)則。鑒于這部分存在的問題過多,為避免長篇累牘,浪費諸位寶貴時間,筆者根據(jù)自己的經驗挑選一些典型的問題來論證第三個“定位錨”的作用。
(一)基本體裁
很多志稿的送審稿缺少基本的體裁,那就是沒有把握好“志”這個“定位錨”。如果在整個修志過程中心中時時記得志書的七種基本體裁:述、記、志、傳、圖、表、錄缺一不可,序、凡例、編纂說明、修志始末、目錄等也不可或缺,那么就不會導致缺東少西的局面出現(xiàn)。這些都可以說是“志”的“定位錨”中的“價值觀”。
(二)基本原則
編寫要遵循“橫排豎寫”“述而不論”“生不立傳”“詳近略遠” “越境不書”“行文規(guī)則”等,這些原則也是“定位錨”中的“價值觀”。下面我們就說說在這些原則中最難做到的“述而不論”,基本上每部志稿正文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總結評論性記述。某部志稿中記述“受自治區(qū)政府委托,自治區(qū)審計廳廳長長江作報告,反映了自治區(qū)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總體情況,揭示了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審計建議。”某部志稿中記述“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律援助事業(yè)的健康開展,自治區(qū)司法廳下發(fā)了一系列文件規(guī)定,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边@樣的總結性語言在這部志稿中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存在,兩次普法中的意義、存在問題等的總結分析原則上也是不能入志的。這樣的總結論述性記述基本在每部志稿中都不同層度存在。
緣何有“述而不論”最難做到這一說法,筆者認為,訴說與評論是人之本能,按照本能做事是最簡單、省事的。1978年《光明日報》發(fā)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引發(fā)一場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而作為一名方志工作者,一名歷史學研究生,我認為“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歷史是一面最明亮、最公正、最能全方位反映一切事物本質的“魔鏡”,在這面鏡子前,一切歪理邪說都會無疑遁形,露出本來面貌,所以,一般是志書要述而不論,史書方可議論、品評。因為志書是當代所修,評論的人如果是當世之人,宥于原地,站的歷史高度不夠;因為自身利益的牽扯難免有失公允,不夠客觀;很多事情沒有經過時間的檢驗,利弊難斷,真?zhèn)坞y分,評價不夠客觀。
(三)時間要素
志書時間要素的重要性。眾所周知,志書的一個重要功能是存史,由此可見時間要素之于志書的重要性,沒有時間要素,這些資料在歷史長河中一文不值。有些志稿在記述時缺少時間要素。如,某部志稿在記述包鋼環(huán)境質量監(jiān)控中心”“綠色尾礦”“包鋼多次獲得內蒙古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yè)”這些內容時都沒有時間;某部志稿在記述“與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合作”這個目時,直接就開始記述這個公司有多少注冊資金沒有交代清楚是什么時間發(fā)生的事情,這部志稿中友誼小部分基本上每個段落開始都是直接記述內容,沒有時間要素;某部志稿照片文字說明都沒有時間。
還有多志稿在記述時不按時間順序記述。這些問題的存在就是偏離了“志”這個“定位錨”導致的。
四、××××——行業(yè)范圍
“××××”(某個行業(yè),為記述方便,我們以國土資源為例)就限定了我們志書記述的范圍是這個行業(yè),不是其他任何行業(yè)。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國土資源”找到了我們的第四個“定位錨”——行業(yè)范圍。以往評審中經常遇到肆意超出行業(yè)范圍的情況,就是因為沒有把握好行業(yè)范圍這個“定位錨”?!丁痢痢痢林尽ど衬尽返诹衬车乜脊偶拔幕z產這部分記述的非常之詳細,這些內容應該是文化志、文物志、旅游志的內容,不是沙漠志的內容,同時,還用大量筆墨記述了宗教內容,而沙漠的一些產業(yè)卻記述的很少,這是明顯的超出行業(yè)范圍的記述?!丁痢痢痢痢そㄔO志》第八篇第五章第一節(jié)的“自然景觀”,記載了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草原風光、沙漠景觀、山川、峽谷、瀑布、湖泊等自然景觀;第八篇第五節(jié)古樹名木及古木化石等章節(jié)的內容是否符合建設志記載的范圍。盡管這些自然景觀有一些人為因素在里面,或是開發(fā)為旅游景點,或是進行了大量的保護、改建等等,但是,這些內容還應該是《旅游志》的內容。以上是超出行業(yè)范圍的記述。
雖然有些內容存在行業(yè)間的交叉,但是如果我們在修志過程中始終謹記行業(yè)之歌“定位錨”,在交叉中找到自己行業(yè)的落腳點,就不會出現(xiàn)越俎代庖的情況。
五、2000—2014——時間范圍
2000—2020就限定了志書的時間范圍,是記述2000—2020年之間的事情,不能隨意超出這個時間范圍。這樣我們就從志書名稱中的“2000—2014”找到了我們的第五個“定位錨”——時間范圍。
一是不能隨意超出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上限超出,也只能為了銜接一輪二輪志書,作為一個背景資料簡單記述,不能喧賓奪主。某部志稿的時間段限是2000—2016,它的第二篇第三章第六節(jié)計量授權與公正第一目計量授權用8個自然段,約1300字來追溯2000年以前的情況;用了4個自然段從2005年開始記述本屬于二輪斷限內的內容,其中最后一段是用一個類似表格的類型,記述了27家單位,約七八百字的樣子。某部志稿的時間段限是2006—2015,它在的“信息化建設從初創(chuàng)到全面推進”共有5段2頁內容,其中記述2003—2005年用了1頁半,2006—2015年只記述了半頁內容,上限年是2006年,超出上限很多。
如果是一輪中缺失的內容,在二輪中補充,要在“編纂說明”中說明一下。否則,超出上限的內容只用作為背景資料交代一下。
二是關鍵時間點要有內容。有時因為資料缺失,部分年份沒有資料,如是無關緊要的年份可以,但是幾個關鍵年份的內容必須有:上限年、下限年,中間的關鍵年,一般是每個五年規(guī)劃的下限年,或是行業(yè)自有的一些特殊年份。
某部志稿的上限年份2006年的情況缺失嚴重,只有少部分能交代2006年的情況,“機構沿革”這一目直接跳過2006年,從2007年記起;“職責”、“編制及人員”這兩目也是直接跳過2006年,從2007年記起;赤峰市司法行政機構是從2010年開始記述的;“死緩犯、無期犯處理”直接從2012年記起,也只記了這一年的內容;“減刑”直接從2012年記述,記述完2012年的情況,接著記述2009年的情況,而后記述2013年的情況,這部分不僅存在資料缺失的情況,還存在沒有“縱述史實”的問題??赡苁?006年沒有變化,在延續(xù)之前的情況,那也要從2006年記起,把2006年的情況交代一下,再記某年的變化情況?!秲让晒抛灾螀^(qū)志·××××志》(2000—2016)第三篇第一章的第一節(jié)追溯歷史之后,只記述了2009年和2015年兩年的一些情況。我們這部志書是2000—2016年,這兩個年份之于這部志書而言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沒有資料,至少要有上限年2000年和下限年2016年的情況,好一點,再有2005年、2010年的內容。
三是下限下延大要在編纂說明中說明那些部分因為什么原因做了適度下延,不能在記述中隨意下延時間。
綜上所述,空間范圍、行政級別、體例體裁、行業(yè)范圍、時間范圍就是二輪專業(yè)志的“定位錨”,就是“定位錨”,是整個編纂過程必須遵循的原則。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不能看出,在專業(yè)志稿中之所以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沒有掌握好志書的五個“定位錨”——空間范圍、行政級別、體例體裁、行業(yè)范圍、時間范圍。如果我們在修志過程中時刻警醒,不斷地從專業(yè)志書的名稱中定位,那么我們一定會在自己的航道上穩(wěn)穩(wěn)前行,修出更多的精品佳志。(撰稿 何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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