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掌故)大盛魁與“設并地”——“大盛魁現(xiàn)象”之十
- 自清康熙年間歸化城同外蒙古和新疆通商日趨頻繁以來,直到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之前,召河一帶逐漸成為大盛魁蓄養(yǎng)羊、馬、牛、駝的重要牧場,也是牲畜交易的最大集散地。
召河位于歸化城正北的大青山背后,距歸化城不到二百里。召河四周是一片草原。召河草原東至四子王旗界,南至武川縣六號梁,西到土默特旗北界,北至達爾罕茂明安聯(lián)合旗南界,東西約六、七十里,南北約四、五十里,總面積約3000多平方里(約1000平方公里)。
召河草原蒙古語稱為“錫拉木倫草原”,今漢文寫為“希日穆仁草原”。錫拉木倫草原上有一條小河,即錫拉木倫河。河的北面有幾座小山,其中有一座山為敖包山。河的南岸建有一座喇嘛召廟,蒙古語稱為“錫拉木倫召”。清朝乾隆年間,清廷賜名為“普會寺”。因普會寺原系歸化城席力圖召的分召,又是席力圖召活佛的避暑召廟,因此也被稱為“后席力圖召”,俗稱為“召河廟”。
普會寺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自普會寺落成之后,圍繞普會寺四周居住了不少喇嘛和牧民,他們大部分是“哈拉罕人”,即明清時期分布在內(nèi)、外蒙古地區(qū)的喀爾喀十二部蒙古人的后裔。從清朝初期起,凡是札薩克喇嘛或大寺院治下的屬民,包括喇嘛僧眾和牧民,統(tǒng)稱為“沙畢那爾”,漢語稱為“設并”;因此召河草原被當?shù)厝朔Q為“設并地”;普會寺也被稱為“設并召”。從前清開始,因為“設并地”是歸化城到外蒙古以及新疆的商運必經(jīng)之地,又是一塊寺名水清、土肥草茂的“風水”之地,故人們把“設并地”稱之為“聚寶盆”,把召河茶駝商路稱之為“金銀河”。
大盛魁每年從外蒙古趕運回來的熱羊熱馬,冬羊冬馬,以及一部分駱駝和牛,都集中在“設并地”蓄養(yǎng)放牧。大盛魁與內(nèi)地羊馬商販的羊馬買賣,大都是在“設并地”一帶成交的。在每年農(nóng)歷七月間的熱羊、熱馬交易季節(jié)和每年農(nóng)歷十月以后的冬羊、冬馬交易季節(jié),參照北京地區(qū)市場上的羊肉價格和漢口、河南以及其它各地市場的馬匹價格,須由大盛魁先行開盤行市,把羊馬作價批發(fā)給它的四家京羊和漢口馬莊等分支、小號。這些分支和小號在接收總號推給它們的羊馬后,能在當時推賣出去的就推賣出去;當時推賣不出去的,就留在“設并地”一帶牧養(yǎng),待機出售。為了經(jīng)營、放牧、運銷好羊馬,大盛魁經(jīng)銷羊馬的分支或小號,經(jīng)常要雇傭牧工和雜工上千人乃至一千幾百人。在這一帶,也有其它商號的類似人員,還有為商牧服務的鐵工、木工、氈匠、熟皮匠等各行各業(yè)的人員,使以往人煙稀少的“設并地”一帶一度成為六畜興旺、商賈叢集、商運發(fā)達、各業(yè)繁盛的草原鬧市,同時也就成為大盛魁牲畜交易的重要根據(jù)地?!霸O并地”的繁榮輻射了周圍地區(qū)的經(jīng)濟發(fā)展。歸化城同外蒙古通商初期,這一帶所需的糧食完全由歸化城的“陸陳行”供應。如興盛魁就是專門供應大盛魁糧食的陸陳行。以后由于經(jīng)濟發(fā)展的實際需要,距“設并地”三、四十公里的可可以力更(簡稱可鎮(zhèn),現(xiàn)為武川縣城)逐漸成為米、面、油、酒等生活日用品生產(chǎn)、加工的供應地。如當時可鎮(zhèn)開設的元盛興、天合公、廣成魁等商號,就是專門為供應“設并地”一帶的米、面、油、酒而開設的。經(jīng)過進一步的發(fā)展,在“設并地”也先后出現(xiàn)了糧食加工業(yè)的商號,如富盛岐、洪記、義隆泰、廣益魁等。洪記商號是專門為大盛魁在召河及“設并地”的分支小號供應米、面、油、酒的商號,它以糧食加工為主要業(yè)務,還開辦了榨油和燒酒的作坊。它有四盤三條桿的大磨,每日可制成八石多(約合2400斤)小麥的面粉(約2000斤左右);它有兩盤兩條桿的大碾,每日可制成四石多(約1200斤)莜麥的莜面(約1000斤左右)。總共每年可制成白面和莜面100多萬斤,完全供給大盛魁的羊馬場和駱駝“房子”的店員和工人們食用。
自從“設并地”成為羊馬集散地以后,召河至可可以力更以及可可以力更周圍一帶的經(jīng)濟有了很大的變化和發(fā)展。清代到民國年間,可可以力更便以通事行與陸陳行為主要商業(yè),以拉駱駝的和“跑趟子車”(即居民中以養(yǎng)轎車接送來往旅客為業(yè)者)的為主要居民。通事行的幾家主要商號,有義盛昌、萬盛公、慶生厚、義盛隆、隆和義和兼營陸陳行生意的廣成魁;陸陳行的主要商號有元盛興、天合公等。
召河與可可以力更之間的村落以及可可以力更周圍的一些村落,為數(shù)不少的是清代形成的,而且與通事行和陸陳行有著密切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這些村落有許多是以當時的商號名稱命名的。例如象福如東、大興昌、西城豐、四合義、廣益泰、三義元、康油坊、大盛和、西伙房、萬成店、廣慶隆、慶隆店、萬興元、天德店、慶和昌、興業(yè)堂、福興元、吉恒泰、三圣泰、三合玉、合興元、吉成魁、豐盛元、車鋪、大豆鋪、洋行等等。這充分證明了清代“設并地”的繁榮對附近地區(qū)的影響與輻射是顯而易見的。
從召河到可可以力更,有一條互相連貫的“大營路”,是為當時的大盛魁等旅蒙商號的運輸駝隊和趕運羊馬群而開辟的商運通道,并且沿途還打了不少人畜飲水井。以后召河到可可以力更之間的草原大部分被開墾為農(nóng)田,但仍然保留了一條近四丈寬的“大營路”。按說四丈寬的通道已經(jīng)不算太窄了,但大盛魁當時趕運羊馬還嫌狹窄,多次請求清政府再能加寬些,并請求嚴禁道路兩側(cè)的農(nóng)戶套耕蠶占“大營路”的土地。
大盛魁視“設并地”特別是召河附近的草地如生命線一般。清代和民國時期的墾務政策,對大盛魁二百多年來一直使用“設并地”作為其商業(yè)根據(jù)地構(gòu)成了危機。繼清代多次地、大量地報墾放耕草原牧地之后,民國時期,又頻繁地進行了大量的報墾放耕牧地。如民國十年(1921年),綏遠都統(tǒng)馬福祥任命了一個土默特旗的參領賀汝庠(曾當過“國會議員”)為武川縣墾務局長,下令開墾“設并地”草原,并丈放普會寺收租的所謂“私墾地”。這就引起了普會寺及其周圍的喇嘛僧眾和耕種“私墾地”農(nóng)民們的反對,特別是引起了大盛魁的反對。因為“設并地”草原是大盛魁做羊馬生意的“命根子”,如果把這一片草原開墾了,必然會對大盛魁的生意產(chǎn)生極大地負面影響。于是,大盛魁竭力支持了普會寺及其周圍的喇嘛和牧民以及租種“私墾地”農(nóng)民們的聯(lián)合請愿。雖經(jīng)反復請示和交涉,不但得不到解決,官府為了維護其政令的威嚴,竟將請愿的代表扣押起來,企圖強制開墾“設并地”草原。在請愿不成功又沒有別的辦法可施的緊急情況下,大盛魁被逼得無奈,只好拿出五萬銀元,用普會寺的名義,把這塊草原以蒙古王公和召廟占有荒地為理由,作為“回領地”領回了這片草原,繼續(xù)作為大盛魁牲畜牧養(yǎng)之地和羊馬交易的集散地。
清朝末期到民國初年,由于歸化城通往外蒙古和新疆的商路上經(jīng)常有土匪出沒,使大盛魁等商號的商運受到了直接威脅。時任“綏遠總商會”會長、大盛魁經(jīng)理的段履莊為了維護商路的治安秩序和商運安全,請準綏遠都統(tǒng),將土默特旗的兩個騎兵連(主要是收撫玉祿的部隊)和從“設并地”招收的一個騎兵連,連同原由“鋪勇”(商號武裝保安人員)改編的“保衛(wèi)團”合編為“保商團”,增購步槍三百余枝,加強力量,作為商務會的武裝組織。把“保商團”的團部設在了召河。商務會曾撥發(fā)出現(xiàn)金三萬元,為團部在召河建立了一座規(guī)律較大的營房。不久,商務會又與達爾罕旗取得聯(lián)系,將駐防百靈廟的蒙古騎兵,增編為該團的一個連,分段負責維護商路與護送商戶貨物的任務。
今天,大盛魁雖然銷聲匿跡了。但“設并地”草原依然保持了原有的自然風貌,只是作為一處保留下來的牧區(qū)草原和召廟文化景觀,供中外游客旅游觀光,領略蒙古民族的“設并地”草原風情。
(作者: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 聲明: 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于《內(nèi)蒙古區(qū)情網(wǎng)》官方網(wǎng)站
- (地方掌故)大盛魁與“設并地”——“大盛魁現(xiàn)象”之十
- 自清康熙年間歸化城同外蒙古和新疆通商日趨頻繁以來,直到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之前,召河一帶逐漸成為大盛魁蓄養(yǎng)羊、馬、牛、駝的重要牧場,也是牲畜交易的最大集散地。
召河位于歸化城正北的大青山背后,距歸化城不到二百里。召河四周是一片草原。召河草原東至四子王旗界,南至武川縣六號梁,西到土默特旗北界,北至達爾罕茂明安聯(lián)合旗南界,東西約六、七十里,南北約四、五十里,總面積約3000多平方里(約1000平方公里)。
召河草原蒙古語稱為“錫拉木倫草原”,今漢文寫為“希日穆仁草原”。錫拉木倫草原上有一條小河,即錫拉木倫河。河的北面有幾座小山,其中有一座山為敖包山。河的南岸建有一座喇嘛召廟,蒙古語稱為“錫拉木倫召”。清朝乾隆年間,清廷賜名為“普會寺”。因普會寺原系歸化城席力圖召的分召,又是席力圖召活佛的避暑召廟,因此也被稱為“后席力圖召”,俗稱為“召河廟”。
普會寺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自普會寺落成之后,圍繞普會寺四周居住了不少喇嘛和牧民,他們大部分是“哈拉罕人”,即明清時期分布在內(nèi)、外蒙古地區(qū)的喀爾喀十二部蒙古人的后裔。從清朝初期起,凡是札薩克喇嘛或大寺院治下的屬民,包括喇嘛僧眾和牧民,統(tǒng)稱為“沙畢那爾”,漢語稱為“設并”;因此召河草原被當?shù)厝朔Q為“設并地”;普會寺也被稱為“設并召”。從前清開始,因為“設并地”是歸化城到外蒙古以及新疆的商運必經(jīng)之地,又是一塊寺名水清、土肥草茂的“風水”之地,故人們把“設并地”稱之為“聚寶盆”,把召河茶駝商路稱之為“金銀河”。
大盛魁每年從外蒙古趕運回來的熱羊熱馬,冬羊冬馬,以及一部分駱駝和牛,都集中在“設并地”蓄養(yǎng)放牧。大盛魁與內(nèi)地羊馬商販的羊馬買賣,大都是在“設并地”一帶成交的。在每年農(nóng)歷七月間的熱羊、熱馬交易季節(jié)和每年農(nóng)歷十月以后的冬羊、冬馬交易季節(jié),參照北京地區(qū)市場上的羊肉價格和漢口、河南以及其它各地市場的馬匹價格,須由大盛魁先行開盤行市,把羊馬作價批發(fā)給它的四家京羊和漢口馬莊等分支、小號。這些分支和小號在接收總號推給它們的羊馬后,能在當時推賣出去的就推賣出去;當時推賣不出去的,就留在“設并地”一帶牧養(yǎng),待機出售。為了經(jīng)營、放牧、運銷好羊馬,大盛魁經(jīng)銷羊馬的分支或小號,經(jīng)常要雇傭牧工和雜工上千人乃至一千幾百人。在這一帶,也有其它商號的類似人員,還有為商牧服務的鐵工、木工、氈匠、熟皮匠等各行各業(yè)的人員,使以往人煙稀少的“設并地”一帶一度成為六畜興旺、商賈叢集、商運發(fā)達、各業(yè)繁盛的草原鬧市,同時也就成為大盛魁牲畜交易的重要根據(jù)地?!霸O并地”的繁榮輻射了周圍地區(qū)的經(jīng)濟發(fā)展。歸化城同外蒙古通商初期,這一帶所需的糧食完全由歸化城的“陸陳行”供應。如興盛魁就是專門供應大盛魁糧食的陸陳行。以后由于經(jīng)濟發(fā)展的實際需要,距“設并地”三、四十公里的可可以力更(簡稱可鎮(zhèn),現(xiàn)為武川縣城)逐漸成為米、面、油、酒等生活日用品生產(chǎn)、加工的供應地。如當時可鎮(zhèn)開設的元盛興、天合公、廣成魁等商號,就是專門為供應“設并地”一帶的米、面、油、酒而開設的。經(jīng)過進一步的發(fā)展,在“設并地”也先后出現(xiàn)了糧食加工業(yè)的商號,如富盛岐、洪記、義隆泰、廣益魁等。洪記商號是專門為大盛魁在召河及“設并地”的分支小號供應米、面、油、酒的商號,它以糧食加工為主要業(yè)務,還開辦了榨油和燒酒的作坊。它有四盤三條桿的大磨,每日可制成八石多(約合2400斤)小麥的面粉(約2000斤左右);它有兩盤兩條桿的大碾,每日可制成四石多(約1200斤)莜麥的莜面(約1000斤左右)??偣裁磕昕芍瞥砂酌婧洼?00多萬斤,完全供給大盛魁的羊馬場和駱駝“房子”的店員和工人們食用。
自從“設并地”成為羊馬集散地以后,召河至可可以力更以及可可以力更周圍一帶的經(jīng)濟有了很大的變化和發(fā)展。清代到民國年間,可可以力更便以通事行與陸陳行為主要商業(yè),以拉駱駝的和“跑趟子車”(即居民中以養(yǎng)轎車接送來往旅客為業(yè)者)的為主要居民。通事行的幾家主要商號,有義盛昌、萬盛公、慶生厚、義盛隆、隆和義和兼營陸陳行生意的廣成魁;陸陳行的主要商號有元盛興、天合公等。
召河與可可以力更之間的村落以及可可以力更周圍的一些村落,為數(shù)不少的是清代形成的,而且與通事行和陸陳行有著密切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這些村落有許多是以當時的商號名稱命名的。例如象福如東、大興昌、西城豐、四合義、廣益泰、三義元、康油坊、大盛和、西伙房、萬成店、廣慶隆、慶隆店、萬興元、天德店、慶和昌、興業(yè)堂、福興元、吉恒泰、三圣泰、三合玉、合興元、吉成魁、豐盛元、車鋪、大豆鋪、洋行等等。這充分證明了清代“設并地”的繁榮對附近地區(qū)的影響與輻射是顯而易見的。
從召河到可可以力更,有一條互相連貫的“大營路”,是為當時的大盛魁等旅蒙商號的運輸駝隊和趕運羊馬群而開辟的商運通道,并且沿途還打了不少人畜飲水井。以后召河到可可以力更之間的草原大部分被開墾為農(nóng)田,但仍然保留了一條近四丈寬的“大營路”。按說四丈寬的通道已經(jīng)不算太窄了,但大盛魁當時趕運羊馬還嫌狹窄,多次請求清政府再能加寬些,并請求嚴禁道路兩側(cè)的農(nóng)戶套耕蠶占“大營路”的土地。
大盛魁視“設并地”特別是召河附近的草地如生命線一般。清代和民國時期的墾務政策,對大盛魁二百多年來一直使用“設并地”作為其商業(yè)根據(jù)地構(gòu)成了危機。繼清代多次地、大量地報墾放耕草原牧地之后,民國時期,又頻繁地進行了大量的報墾放耕牧地。如民國十年(1921年),綏遠都統(tǒng)馬福祥任命了一個土默特旗的參領賀汝庠(曾當過“國會議員”)為武川縣墾務局長,下令開墾“設并地”草原,并丈放普會寺收租的所謂“私墾地”。這就引起了普會寺及其周圍的喇嘛僧眾和耕種“私墾地”農(nóng)民們的反對,特別是引起了大盛魁的反對。因為“設并地”草原是大盛魁做羊馬生意的“命根子”,如果把這一片草原開墾了,必然會對大盛魁的生意產(chǎn)生極大地負面影響。于是,大盛魁竭力支持了普會寺及其周圍的喇嘛和牧民以及租種“私墾地”農(nóng)民們的聯(lián)合請愿。雖經(jīng)反復請示和交涉,不但得不到解決,官府為了維護其政令的威嚴,竟將請愿的代表扣押起來,企圖強制開墾“設并地”草原。在請愿不成功又沒有別的辦法可施的緊急情況下,大盛魁被逼得無奈,只好拿出五萬銀元,用普會寺的名義,把這塊草原以蒙古王公和召廟占有荒地為理由,作為“回領地”領回了這片草原,繼續(xù)作為大盛魁牲畜牧養(yǎng)之地和羊馬交易的集散地。
清朝末期到民國初年,由于歸化城通往外蒙古和新疆的商路上經(jīng)常有土匪出沒,使大盛魁等商號的商運受到了直接威脅。時任“綏遠總商會”會長、大盛魁經(jīng)理的段履莊為了維護商路的治安秩序和商運安全,請準綏遠都統(tǒng),將土默特旗的兩個騎兵連(主要是收撫玉祿的部隊)和從“設并地”招收的一個騎兵連,連同原由“鋪勇”(商號武裝保安人員)改編的“保衛(wèi)團”合編為“保商團”,增購步槍三百余枝,加強力量,作為商務會的武裝組織。把“保商團”的團部設在了召河。商務會曾撥發(fā)出現(xiàn)金三萬元,為團部在召河建立了一座規(guī)律較大的營房。不久,商務會又與達爾罕旗取得聯(lián)系,將駐防百靈廟的蒙古騎兵,增編為該團的一個連,分段負責維護商路與護送商戶貨物的任務。
今天,大盛魁雖然銷聲匿跡了。但“設并地”草原依然保持了原有的自然風貌,只是作為一處保留下來的牧區(qū)草原和召廟文化景觀,供中外游客旅游觀光,領略蒙古民族的“設并地”草原風情。
(作者: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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