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中指辦字〔2022〕3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志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進一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進中國年鑒精品工程深入實施,推動年鑒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在充分總結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制定了《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版)》,現予印發(fā),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實施方案
(修訂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持續(xù)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充分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不斷提高中國精品年鑒質量,結合全國年鑒工作實際,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指辦)決定在繼續(xù)評審培育中國精品年鑒的同時,開展創(chuàng)建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活動。為保證工程有序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志工作,為年鑒事業(yè)發(fā)展提供了重要戰(zhàn)略機遇。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樹立精品意識,打造精品年鑒,提高年鑒質量,是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年鑒工作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核心任務。進一步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是持續(xù)深化年鑒質量建設的重要抓手,是發(fā)揮年鑒存史、育人、資政功能的根基所在,也是年鑒工作者緊扣新時代脈搏,立足新發(fā)展階段,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講好中國故事,推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的關鍵步驟。開展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創(chuàng)建活動,是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的創(chuàng)新舉措,旨在發(fā)揮試點區(qū)域和精品年鑒的示范帶動效應,引領推動年鑒事業(yè)走上高質量發(fā)展道路。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推薦、評審、宣傳推介等各項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全面提高年鑒質量,構建年鑒質量保障體系。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主任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中指辦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中指辦、方志出版社、全國地方志系統(tǒng)、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學術委員會負責審定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入選年鑒、指導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
(二)成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由中指辦主要領導擔任。辦公室依托中指辦年鑒處設立,負責精品年鑒和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和指導、調研、評審、宣傳等工作。
(三)成立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精品年鑒工作協作組
協作組由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由有關方面專家和年鑒部門負責人至少5名組成,并設專門聯絡員1名。協作組及聯絡員名單(見附件1)請于2022年4月1日前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備案。協作組負責協調本地區(qū)精品年鑒和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的業(yè)務指導、評審申報、宣傳推介等工作。
三、申報條件
(一)中國精品年鑒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
1.年鑒工作重視程度較高、編纂基礎條件(包括人員、經費、工作基礎等)較好、連續(xù)編纂并公開出版5卷以上、有打造中國精品年鑒積極性的地方編纂的年鑒。
2.所編年鑒在近兩屆全國地方志優(yōu)秀成果(年鑒類)評審活動中曾獲二等及以上等次或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年鑒質量評審活動中曾獲一等以上等次的地方編纂的年鑒。
3.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推薦的年鑒。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
1.所編年鑒入選過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的地市級(含副省級城市)地方志工作機構。
2.所轄區(qū)(縣、市)所編年鑒有2部以上(含2部)入選過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的地市級(含副省級城市)地方志工作機構。
四、中國精品年鑒評選標準
按照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設定以下評選標準:
(一)觀點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政治觀點正確。
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安全、發(fā)展利益,維護民族團結,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社會主義時代精神,繼承和發(fā)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
(二)框架
框架涵蓋上一年度內本行政區(qū)域(部門或行業(yè))的基本情況,分類科學,層次清晰,領屬得當,編排有序,體現年度特點,突出地方特色。無明顯缺項。各層次標題準確、規(guī)范、簡潔,能夠充分揭示所記述內容的特點,不重復。
(三)資料
資料全面、系統(tǒng),真實、準確,具有時代性、年度性和地方性(部門或行業(yè)特色),具有為現實服務和存史的價值。
(四)內容
全面、客觀、系統(tǒng)記述本行政區(qū)域(部門或行業(y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tài)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年度情況,存真求實,客觀反映經濟社會發(fā)展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無政治性問題,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
(五)條目
選題選材具備有效性、完整性,準確、系統(tǒng)、新穎;綜合性條目反映年度內各個領域發(fā)展變化的總體情況和主要特點,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單一性條目一事一條,基本要素齊全,內容記述完整;條目有效信息含量大;堅持述而不論,寓觀點于記述之中;編寫規(guī)范,排列有序,無單個條目構成分目等問題。
(六)圖表
地圖選用應遵守國家關于地圖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選用與記述年度相對應的本行政區(qū)域地圖,標注審圖號。
圖片清晰、美觀,卷首專題圖片突出年度重大選題,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熱點問題;隨文圖片圖文相符,以圖釋文。圖片文字說明簡潔、準確。
表格設計規(guī)范,表題及內容準確。
(七)行文
使用記敘文、說明文等文體,語言精練,文風樸實,記述流暢,詳略得當;使用規(guī)范、統(tǒng)一的簡稱和縮略語,名稱、時間、地點、事實、數據、計量單位、術語等表述準確規(guī)范、前后一致。
(八)檢索
具有完備的檢索系統(tǒng),有詳至條目的中文目錄;索引名稱概念清晰,標引準確。
(九)編校
編校質量達到國家對優(yōu)秀圖書的質量要求,全書差錯率不超過萬分之零點五。
(十)版式
封面字體規(guī)范,要素齊全,版式設計美觀大方。
五、申報與評選程序
(一)中國精品年鑒
申報與評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yōu)推薦方式進行。
1.符合申報條件的年鑒編纂單位,應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詳至條目的年鑒編纂大綱和《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申報表》(附件2)一式2份,連同前兩卷年鑒PDF版(光盤),逐級上報,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申報評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每年度只能申報1部,實施省級年鑒精品工程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每年度可申報2部。
2.通過編纂大綱評審的年鑒編纂單位,應于每年8月底前提交編纂成熟的年鑒稿,逐級上報至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
3.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組織不少于5名相關方面的專家,對申報年鑒稿進行評審。通過評審后,填寫《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專家評審表》(附件3)一式2份,由參加評審的專家簽名并加蓋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公章,連同改定的年鑒稿一并報送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報送時間截至每年9月底。逾期視為自動退出。
4.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集中提交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評審會議。評審通過后,中指辦適時發(fā)文公布入選名單。
5.入選的中國精品年鑒稿,應按照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要求,以統(tǒng)一標識、統(tǒng)一版式印刷出版。如為圖書,由方志出版社統(tǒng)一組織出版;如為期刊,可自行安排出版。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1.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統(tǒng)一組織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申報推薦工作。按年度組織申報,首批申報時間為2022年4月底前,以后每年申報時間為3月底前。
申報采取自愿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填寫《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申報表》(附件4)一式2份,逐級上報。
2.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負責申報材料審核,集中提交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后,中指辦適時發(fā)文公布試點單位名單。
六、評選要求和管理
(一)中國精品年鑒
1.堅持質量第一原則。入選年鑒不設名額,嚴格標準,成熟一部,評審通過一部,入選一部,寧缺毋濫。
2.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按年度組織申報工作,每年一次。入選的年鑒,僅限于該卷年鑒出版時使用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的有關標識,其他卷次不得使用,且五年內不接受再次申報。
3.完善協同機制。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切實擔負起當地精品年鑒的指導、評審、申報、宣傳等職責,嚴把質量關。申報年鑒編纂單位,應服從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在評審、修改、研討以及專家指導等方面的要求和統(tǒng)一安排。
4.實行專家聯系人制度。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確定1—2名專家,對申報年鑒編纂單位進行全程指導。
5.申報或退出采取自愿原則。在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評審、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過程中,各年鑒編纂單位經報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或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批準后,可選擇退出。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1.嚴格評選標準。試點單位不設名額,鼓勵和支持年鑒工作重視程度較高、編纂基礎條件(包括人員、經費、工作基礎等)較好、有打造精品區(qū)域積極性的地方申報試點單位。嚴格標準,堅持成熟一個,申報一個,通過一個,寧缺毋濫。
2.加強指導和管理。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對試點單位給予工作指導與管理,在專家指導、培訓教育、研討交流、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實行試點單位專家聯系人制度,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確定2名專家進行專門指導。
3.強化工作協同。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與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緊密協作,共同擔負起指導、評審、研討、宣傳等職責,嚴把質量關。試點單位應服從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在培訓、評審、修改、研討、宣傳以及專家指導等方面的要求和統(tǒng)一安排。
4.抓好試點責任落實。試點單位應確保試點工作必要經費,制定精品區(qū)域工作方案和計劃,建立健全年鑒質量管控體系,在本地域范圍內組織開展好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精品區(qū)域工作方案和計劃,應及時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備案。經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同意,試點單位每年可單獨推薦1部所轄區(qū)域綜合年鑒(含本級)申報中國精品年鑒,本級年鑒與所轄區(qū)(縣、市)年鑒均可。所申報年鑒,不占用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申報名額。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五年內不接受再次申報。
5.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試點單位試點時間為5年,5年內成功打造3部(含3部)以上中國精品年鑒,本區(qū)域年鑒質量整體提升并呈現出良好發(fā)展勢頭、發(fā)揮出重要輻射影響作用的,中指辦組織試點工作評審驗收。
七、獎勵與宣傳
(一)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由中指辦發(fā)文公布,向編纂單位頒發(fā)證書和獎牌,并向地方本級黨委、政府發(fā)賀信,建議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關于“對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規(guī)定,對年鑒編纂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在下次開展的全國地方志優(yōu)秀成果(年鑒類)評審活動中,直接推薦進入一等以上等次年鑒的評審,不占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報送名額。同時,鼓勵各地在優(yōu)秀年鑒評審活動中優(yōu)先推薦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
(三)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編纂單位、主要編纂人員,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在評選全國或省級地方志系統(tǒng)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予以推薦。
(四)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中指辦將在全國范圍進行宣傳推介,總結編纂經驗向全國推廣。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應在本地區(qū)組織專門的精品年鑒品讀活動,宣傳推廣先進典型,以全面提升年鑒質量。
(五)入選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的單位,由中指辦發(fā)文公布,并頒發(fā)試點單位牌匾。5年試點工作結束后,通過評審驗收的試點單位,由中指辦授予“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銅牌,鼓勵和支持其在以后的中國精品年鑒建設中發(fā)揮更大作用。
(六)中指辦適時組織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編纂單位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開展研討交流活動,提供學習交流機會。
八、經費保障
(一)中指辦負責承擔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報送后的有關年鑒評審、研討、宣傳推介以及專家指導等費用。
(二)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負責統(tǒng)籌解決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組織評審、報送以及在本地開展宣傳推介等相關費用。
(三)各年鑒編纂單位負責承擔日常專家指導和年鑒稿修改、印刷、出版等費用。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
朱海 | 010—85111764(兼?zhèn)髡?/span>) |
范銳超 | 010—65275933(兼?zhèn)髡?/span>) |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潘家園東里9號國家方志館3008室
郵編:100021
電子郵箱:dfzyearbook@163.com
中指辦字〔2022〕3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志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進一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進中國年鑒精品工程深入實施,推動年鑒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在充分總結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制定了《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版)》,現予印發(fā),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實施方案
(修訂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持續(xù)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充分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不斷提高中國精品年鑒質量,結合全國年鑒工作實際,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指辦)決定在繼續(xù)評審培育中國精品年鑒的同時,開展創(chuàng)建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活動。為保證工程有序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志工作,為年鑒事業(yè)發(fā)展提供了重要戰(zhàn)略機遇。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樹立精品意識,打造精品年鑒,提高年鑒質量,是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年鑒工作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核心任務。進一步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是持續(xù)深化年鑒質量建設的重要抓手,是發(fā)揮年鑒存史、育人、資政功能的根基所在,也是年鑒工作者緊扣新時代脈搏,立足新發(fā)展階段,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講好中國故事,推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的關鍵步驟。開展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創(chuàng)建活動,是深入實施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的創(chuàng)新舉措,旨在發(fā)揮試點區(qū)域和精品年鑒的示范帶動效應,引領推動年鑒事業(yè)走上高質量發(fā)展道路。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推薦、評審、宣傳推介等各項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全面提高年鑒質量,構建年鑒質量保障體系。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主任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中指辦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中指辦、方志出版社、全國地方志系統(tǒng)、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學術委員會負責審定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入選年鑒、指導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
(二)成立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由中指辦主要領導擔任。辦公室依托中指辦年鑒處設立,負責精品年鑒和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和指導、調研、評審、宣傳等工作。
(三)成立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精品年鑒工作協作組
協作組由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由有關方面專家和年鑒部門負責人至少5名組成,并設專門聯絡員1名。協作組及聯絡員名單(見附件1)請于2022年4月1日前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備案。協作組負責協調本地區(qū)精品年鑒和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的業(yè)務指導、評審申報、宣傳推介等工作。
三、申報條件
(一)中國精品年鑒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
1.年鑒工作重視程度較高、編纂基礎條件(包括人員、經費、工作基礎等)較好、連續(xù)編纂并公開出版5卷以上、有打造中國精品年鑒積極性的地方編纂的年鑒。
2.所編年鑒在近兩屆全國地方志優(yōu)秀成果(年鑒類)評審活動中曾獲二等及以上等次或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年鑒質量評審活動中曾獲一等以上等次的地方編纂的年鑒。
3.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推薦的年鑒。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
1.所編年鑒入選過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的地市級(含副省級城市)地方志工作機構。
2.所轄區(qū)(縣、市)所編年鑒有2部以上(含2部)入選過中國年鑒精品工程“中國精品年鑒”的地市級(含副省級城市)地方志工作機構。
四、中國精品年鑒評選標準
按照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guī)定》《關于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設定以下評選標準:
(一)觀點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政治觀點正確。
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安全、發(fā)展利益,維護民族團結,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社會主義時代精神,繼承和發(fā)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
(二)框架
框架涵蓋上一年度內本行政區(qū)域(部門或行業(yè))的基本情況,分類科學,層次清晰,領屬得當,編排有序,體現年度特點,突出地方特色。無明顯缺項。各層次標題準確、規(guī)范、簡潔,能夠充分揭示所記述內容的特點,不重復。
(三)資料
資料全面、系統(tǒng),真實、準確,具有時代性、年度性和地方性(部門或行業(yè)特色),具有為現實服務和存史的價值。
(四)內容
全面、客觀、系統(tǒng)記述本行政區(qū)域(部門或行業(y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tài)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年度情況,存真求實,客觀反映經濟社會發(fā)展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無政治性問題,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
(五)條目
選題選材具備有效性、完整性,準確、系統(tǒng)、新穎;綜合性條目反映年度內各個領域發(fā)展變化的總體情況和主要特點,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單一性條目一事一條,基本要素齊全,內容記述完整;條目有效信息含量大;堅持述而不論,寓觀點于記述之中;編寫規(guī)范,排列有序,無單個條目構成分目等問題。
(六)圖表
地圖選用應遵守國家關于地圖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選用與記述年度相對應的本行政區(qū)域地圖,標注審圖號。
圖片清晰、美觀,卷首專題圖片突出年度重大選題,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熱點問題;隨文圖片圖文相符,以圖釋文。圖片文字說明簡潔、準確。
表格設計規(guī)范,表題及內容準確。
(七)行文
使用記敘文、說明文等文體,語言精練,文風樸實,記述流暢,詳略得當;使用規(guī)范、統(tǒng)一的簡稱和縮略語,名稱、時間、地點、事實、數據、計量單位、術語等表述準確規(guī)范、前后一致。
(八)檢索
具有完備的檢索系統(tǒng),有詳至條目的中文目錄;索引名稱概念清晰,標引準確。
(九)編校
編校質量達到國家對優(yōu)秀圖書的質量要求,全書差錯率不超過萬分之零點五。
(十)版式
封面字體規(guī)范,要素齊全,版式設計美觀大方。
五、申報與評選程序
(一)中國精品年鑒
申報與評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yōu)推薦方式進行。
1.符合申報條件的年鑒編纂單位,應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詳至條目的年鑒編纂大綱和《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申報表》(附件2)一式2份,連同前兩卷年鑒PDF版(光盤),逐級上報,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申報評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每年度只能申報1部,實施省級年鑒精品工程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每年度可申報2部。
2.通過編纂大綱評審的年鑒編纂單位,應于每年8月底前提交編纂成熟的年鑒稿,逐級上報至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
3.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組織不少于5名相關方面的專家,對申報年鑒稿進行評審。通過評審后,填寫《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專家評審表》(附件3)一式2份,由參加評審的專家簽名并加蓋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公章,連同改定的年鑒稿一并報送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報送時間截至每年9月底。逾期視為自動退出。
4.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集中提交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評審會議。評審通過后,中指辦適時發(fā)文公布入選名單。
5.入選的中國精品年鑒稿,應按照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要求,以統(tǒng)一標識、統(tǒng)一版式印刷出版。如為圖書,由方志出版社統(tǒng)一組織出版;如為期刊,可自行安排出版。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1.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統(tǒng)一組織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申報推薦工作。按年度組織申報,首批申報時間為2022年4月底前,以后每年申報時間為3月底前。
申報采取自愿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填寫《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申報表》(附件4)一式2份,逐級上報。
2.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負責申報材料審核,集中提交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后,中指辦適時發(fā)文公布試點單位名單。
六、評選要求和管理
(一)中國精品年鑒
1.堅持質量第一原則。入選年鑒不設名額,嚴格標準,成熟一部,評審通過一部,入選一部,寧缺毋濫。
2.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按年度組織申報工作,每年一次。入選的年鑒,僅限于該卷年鑒出版時使用中國年鑒精品工程的有關標識,其他卷次不得使用,且五年內不接受再次申報。
3.完善協同機制。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切實擔負起當地精品年鑒的指導、評審、申報、宣傳等職責,嚴把質量關。申報年鑒編纂單位,應服從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在評審、修改、研討以及專家指導等方面的要求和統(tǒng)一安排。
4.實行專家聯系人制度。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確定1—2名專家,對申報年鑒編纂單位進行全程指導。
5.申報或退出采取自愿原則。在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評審、中國年鑒精品工程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過程中,各年鑒編纂單位經報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或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批準后,可選擇退出。
(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
1.嚴格評選標準。試點單位不設名額,鼓勵和支持年鑒工作重視程度較高、編纂基礎條件(包括人員、經費、工作基礎等)較好、有打造精品區(qū)域積極性的地方申報試點單位。嚴格標準,堅持成熟一個,申報一個,通過一個,寧缺毋濫。
2.加強指導和管理。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對試點單位給予工作指導與管理,在專家指導、培訓教育、研討交流、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實行試點單位專家聯系人制度,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確定2名專家進行專門指導。
3.強化工作協同。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及其協作組應與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緊密協作,共同擔負起指導、評審、研討、宣傳等職責,嚴把質量關。試點單位應服從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在培訓、評審、修改、研討、宣傳以及專家指導等方面的要求和統(tǒng)一安排。
4.抓好試點責任落實。試點單位應確保試點工作必要經費,制定精品區(qū)域工作方案和計劃,建立健全年鑒質量管控體系,在本地域范圍內組織開展好精品年鑒區(qū)域創(chuàng)建活動。精品區(qū)域工作方案和計劃,應及時報中國年鑒精品工程辦公室備案。經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同意,試點單位每年可單獨推薦1部所轄區(qū)域綜合年鑒(含本級)申報中國精品年鑒,本級年鑒與所轄區(qū)(縣、市)年鑒均可。所申報年鑒,不占用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申報名額。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五年內不接受再次申報。
5.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試點單位試點時間為5年,5年內成功打造3部(含3部)以上中國精品年鑒,本區(qū)域年鑒質量整體提升并呈現出良好發(fā)展勢頭、發(fā)揮出重要輻射影響作用的,中指辦組織試點工作評審驗收。
七、獎勵與宣傳
(一)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由中指辦發(fā)文公布,向編纂單位頒發(fā)證書和獎牌,并向地方本級黨委、政府發(fā)賀信,建議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關于“對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的規(guī)定,對年鑒編纂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在下次開展的全國地方志優(yōu)秀成果(年鑒類)評審活動中,直接推薦進入一等以上等次年鑒的評審,不占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報送名額。同時,鼓勵各地在優(yōu)秀年鑒評審活動中優(yōu)先推薦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
(三)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編纂單位、主要編纂人員,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在評選全國或省級地方志系統(tǒng)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予以推薦。
(四)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年鑒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中指辦將在全國范圍進行宣傳推介,總結編纂經驗向全國推廣。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應在本地區(qū)組織專門的精品年鑒品讀活動,宣傳推廣先進典型,以全面提升年鑒質量。
(五)入選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的單位,由中指辦發(fā)文公布,并頒發(fā)試點單位牌匾。5年試點工作結束后,通過評審驗收的試點單位,由中指辦授予“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銅牌,鼓勵和支持其在以后的中國精品年鑒建設中發(fā)揮更大作用。
(六)中指辦適時組織入選中國精品年鑒的編纂單位和中國精品年鑒區(qū)域試點單位,開展研討交流活動,提供學習交流機會。
八、經費保障
(一)中指辦負責承擔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報送后的有關年鑒評審、研討、宣傳推介以及專家指導等費用。
(二)各省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負責統(tǒng)籌解決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組織評審、報送以及在本地開展宣傳推介等相關費用。
(三)各年鑒編纂單位負責承擔日常專家指導和年鑒稿修改、印刷、出版等費用。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
朱海 | 010—85111764(兼?zhèn)髡?/span>) |
范銳超 | 010—65275933(兼?zhèn)髡?/span>) |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潘家園東里9號國家方志館3008室
郵編: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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