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1912),扎魯特左、右兩翼旗隸屬熱河都統(tǒng)管轄的昭烏達(dá)盟。民國3年(1914),扎魯特左、右兩翼旗歸屬熱河特別區(qū)都統(tǒng)。民國12年(1923),建魯北鎮(zhèn)。民國13年(1924),置魯北設(shè)治局,隸屬熱河特別區(qū)。民國18年(1929)1月,扎魯特旗歸熱河省政府管轄。
民國21年(1932)8月,將魯北設(shè)治局改為魯北縣。民國22年(1933年),設(shè)置興安西分?。ㄊ_魯),扎魯特左、右兩翼旗歸屬偽滿洲國興安西分省管轄,廢除魯北縣置。民國23年(1934)11月,興安西分省改為興安西省。民國24年(1935)5月,偽滿洲國將扎魯特左、右兩翼旗合并組建扎魯特旗,偽旗公署駐魯北街。同時,撤銷魯北縣,扎魯特旗隸屬興安西省。民國32年(1943)10月,扎魯特旗隸屬偽興安總省所屬興安西地區(qū)行署。
1945年11月,扎魯特旗成立臨時政府。1946年1月,東蒙古自治政府成立。3月,扎魯特旗建立自治政府,隸屬于昭烏達(dá)省政府。1946年,撤銷東蒙古自治政府,中共昭烏達(dá)省改稱昭烏達(dá)盟行政委員會,隸屬熱河省,并把扎魯特旗自治政府改為扎魯特旗民主政府。8月,中共昭烏達(dá)盟委組成扎魯特旗工作委員會,到扎魯特旗開辟工作。
民國元年(1912),扎魯特左、右兩翼旗隸屬熱河都統(tǒng)管轄的昭烏達(dá)盟。民國3年(1914),扎魯特左、右兩翼旗歸屬熱河特別區(qū)都統(tǒng)。民國12年(1923),建魯北鎮(zhèn)。民國13年(1924),置魯北設(shè)治局,隸屬熱河特別區(qū)。民國18年(1929)1月,扎魯特旗歸熱河省政府管轄。
民國21年(1932)8月,將魯北設(shè)治局改為魯北縣。民國22年(1933年),設(shè)置興安西分?。ㄊ_魯),扎魯特左、右兩翼旗歸屬偽滿洲國興安西分省管轄,廢除魯北縣置。民國23年(1934)11月,興安西分省改為興安西省。民國24年(1935)5月,偽滿洲國將扎魯特左、右兩翼旗合并組建扎魯特旗,偽旗公署駐魯北街。同時,撤銷魯北縣,扎魯特旗隸屬興安西省。民國32年(1943)10月,扎魯特旗隸屬偽興安總省所屬興安西地區(qū)行署。
1945年11月,扎魯特旗成立臨時政府。1946年1月,東蒙古自治政府成立。3月,扎魯特旗建立自治政府,隸屬于昭烏達(dá)省政府。1946年,撤銷東蒙古自治政府,中共昭烏達(dá)省改稱昭烏達(dá)盟行政委員會,隸屬熱河省,并把扎魯特旗自治政府改為扎魯特旗民主政府。8月,中共昭烏達(dá)盟委組成扎魯特旗工作委員會,到扎魯特旗開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