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復興教授在《中國地方志》2004年第4期發(fā)表論文《試論首輪修志資料工作的成績與不足》,其中談不足主要是記述政治運動,并特指“文化大革命”。筆者再三拜讀,并聯(lián)系自己的實踐,確覺受益匪淺,于是做出了應該以細為主的結論?,F(xiàn)介紹筆者首輪中的經(jīng)驗體會,供在續(xù)志中補記的同仁參考。
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指導,給“決議”中的結論以佐證的內(nèi)容,記述宜細
粗細問題爭來爭去,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后幾場運動是非恩怨后遺癥較多,至今還有不少本來很不錯,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及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做出過較大貢獻的干部,但錯誤地整治過自己的同志、戰(zhàn)友,不提還自覺有愧,提起來更有揪心之痛……于是在修志時一提“細”字便予忌諱。其實大可不必。“決議”對每次運動做了結論,公諸于世,入志的當是為結論提供佐證的資料。如反右派運動,是嚴重擴大化了,就某個縣、市講,很可能全屬錯劃,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應該把具體原因?qū)懗鰜?,如果只是“在‘左’的影響下”這類套話,不明白的仍然糊涂,知曉實情的會合卷嘰笑修志人,因為這種寫法不翔實,不是資料,沒有地方特點,是搪塞之詞。那么,到底為什么嚴重擴大化呢?就筆者所在的縣講,是縣委領導按照有關領導者的指示,采取了一些在今天看來簡直擺不到桌面上來的方法,如“領導人引火燒身,只聽不駁,引蛇出洞”;“積極分子主動與可疑分子接近閑扯,取得材料”,還給各單位特別是文教系統(tǒng)劃比例、定指標,劃不夠右派就挨批?!皵[不到桌面上來”那是歷史的經(jīng)驗教訓,志書是一方之信史,不敢或不肯記上這些,那怎么談“存史、資治、教化”功能?還有錯劃右派的類型,其言論是如何給曲解或肢解的,如何牽強附會上綱的,也應該記述,這也是嚴重擴大化的重要原因。記述這些,與只一句套話相比,是細了,細得有理,細得翔實,給“決議”的結論以佐證,讓世世代代記下這個教訓,便是功能所在。
再如“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些地方經(jīng)濟并沒到崩潰的邊緣,生產(chǎn)有些發(fā)展, “決議”為此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志書記述那十年,就應該把當?shù)馗刹咳罕姷种啤白蟆钡乃汲焙汀八娜藥汀钡钠茐?,而奮力抓生產(chǎn),改變生產(chǎn)面貌的情況較細地記述。筆者所在的縣就是如此,當時的縣委、縣革委領導人,違心地喊一些“批唯生產(chǎn)力論”的口號,說一些假話,但在改變貧窮落后面貌上奮力干了許多實事,用“爬坡論”統(tǒng)一了干部、群眾的思想,領導人都干到田間、機臺,機井建設取得了驚人的成就,實際為80年代的農(nóng)業(yè)大豐收打下了物質(zhì)基礎。筆者用2000字記述了這方面的情況,認為這是對“決議”的分析提供的佐證。
二、以進行國情教育為出發(fā)點,反映革命傳統(tǒng)、愛國主義精神的內(nèi)容,記述宜細
志書是國情教育的好教材,在一些政治運動中,革命傳統(tǒng)、愛國主義精神表現(xiàn)得非常明顯突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老解放區(qū)人民支援全國解放戰(zhàn)爭的群眾運動為例,時在1946年至1949年初,領導一呼百應,參軍參戰(zhàn)和擁軍支前運動熱火朝天,無私奉獻、為公犧牲的事跡村村可見。筆者所在的縣,前后有9次大的參軍高潮,有些村一次就幾十名,有許多感人的場面。還有,為開辟新解放區(qū),一批批干部的南下、北上、東渡(大運河),有的是上任才一兩天的縣、區(qū)委書記,忽然就打起鋪蓋卷兒,告別老小僅幾句話,帶上同志們就走了!到了新區(qū),政治環(huán)境、自然條件都是不曾遇到過的困難和危險,那是什么心情?再有,1947年和1949年,數(shù)千名民工、民兵,抬著擔架,扛著給養(yǎng)物資、跋涉千里,去支援解放豫北幾座縣城和山西太原的戰(zhàn)役,在槍林彈雨甚至每分鐘幾千發(fā)炮彈的戰(zhàn)場上,搶救傷員,運送物資,那是什么勁頭?有的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像這類事跡正待載入史冊,修志倘不細加記述要待到何時?這類反映老區(qū)人民革命傳統(tǒng)的資料,如果只用幾句空空的套話概括,或者像報紙上的“一句話新聞”,就寫不出場面,寫不出人的精神,就等于否定了那個時代,抹煞了一地的光榮歷史,不僅是有愧,簡直是過失。
再以建國后的抗美援朝運動為例,其特色主要是宣傳教育網(wǎng),當時并沒有先進的宣傳工具和手段,就憑廣大共產(chǎn)黨員和青年團員,縣、區(qū),村干部,還有群眾組織中的積極分子,以及中、小學的師生,人人動手動口,一個包括所有村、戶的宣傳網(wǎng)就形成了。報紙和當時的《時事手冊》等,發(fā)了什么消息、通訊、評論,立刻就能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捐獻飛機大炮,訂立愛國公約,優(yōu)待烈、軍、工屬”這三大號召是個個響應,付諸行動。這里邊有一套好的工作方法,更有廣大黨、團員、干部的精神在起決定作用,有寶貴的經(jīng)驗。如果不細記述,只是“高度概括”的空話、套話,那就表述不出當時的形勢,尤其是人的思想境界,也就無所謂“存史、資治、教化”功能。有一次,與位老者談起來,老者稱當時是“唱嗨啦啦啦啦那個時候”,談得興高采烈,語味深重的進行反思,對現(xiàn)在宣傳工作跟不上表示遺憾! (當時流傳的最廣的一支歌叫《全世界人民團結緊》,少者全會唱,老者也多能合,開頭是:“嗨啦啦啦啦,嗨啦啦啦啦”。)
三、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運動,記述一定要細
土地改革就是一場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群眾運動,它結束了持續(xù)兩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實現(xiàn)了“耕者有其田”。“耕者有其田”本是孫中山早已提出來的目標,但受當時形勢的局限,未能實現(xiàn)。新民主主義革命才得以實現(xiàn)。其后,形勢在變,蔣介石逃到臺灣以后,也認識到必須進行土地改革,否則就不能解放生產(chǎn)力。有一本書叫《臺灣三十年》,是記述舊中國滅亡后三十年中,臺灣政治、經(jīng)濟、文化各方面的情況,基本上是橫排豎寫的志體,全書共30多萬字,其中記1949年─1953年的土地改革用了7000多字,內(nèi)容包括:土地改革前的租佃關系;1949年─1950年的“三七五減租”;1951年的公地放領;1953年頒發(fā)《耕者有其田法》,這場改革在臺灣被稱“土改三部曲”。蔣介石和國民黨的其他決策人物們,會不會借鑒我們的土改經(jīng)驗?不敢妄加判斷,書中也未提到,當然他們不會照搬我們的政策和具體方法,但大的步驟有基本一致的地方,這也是事物發(fā)展的必然規(guī)律吧!在臺灣,土改是一件劃時代意義的大事,是臺灣結束殖民統(tǒng)治之后,經(jīng)濟振興的起點。在我們這里,土改更是一件特大的事,以后長時期中,人們提起來是“鬧群運那時候”,凡是經(jīng)歷過的人都清清楚楚,念念不忘,修志怎么能忽而略之?不少志書記述得太簡單,太粗略了,不知是由于認識上的原因,還是方法上的問題,或者資料上確實困難,只用幾百字草草帶過。還不如一個人物小傳。筆者認為:詳細記述土地改革,實在是表現(xiàn)“沒有共產(chǎn)黨就沒有新中國”這個重要課題的一個方面,如果認識不到做不到這一點,也實在是一個過失。與全國全省相比較,老區(qū)的土改與新區(qū)不同,抗戰(zhàn)后期的雇佃貧運動——帶有改良性質(zhì)的群眾運動,是其序幕,是精神上的準備,其中的“二五減租”為主要內(nèi)容。到1946年開始正式改革,但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維持了世世代代,人們的思想一時轉不過彎來,究竟是地主養(yǎng)活農(nóng)民,還是農(nóng)民養(yǎng)活地主,這個大問題并不容易解決,運動并不順利,運不起來,動不起來!經(jīng)過反反復復的工作,教育群眾,發(fā)動群眾,對地主才敢斗爭了。但“左”的和右的偏向不斷出現(xiàn),運動在不斷克服困難和錯誤中前進,到1948年基本結束。新解放區(qū)就不同了,時間短,和風細雨,詳情如何,筆者并不了解,但老區(qū)的暴風驟雨如何形成的,如何發(fā)展又如何結束的,就只記一個村的情況,幾百字也記不下來,這是可以斷定的,記述一個縣,那一定是一篇大文章。
四、重大典型事件記述宜細
大的運動中都有重大事件,如果歸門別類很容易,而且又不是某縣(市)獨有,帶有共性。地方志強調(diào)個性,要有地方特色,但并不是屬于共性的資料一概不記。“世界上沒有絕對相同的兩片樹葉”,這是講個性的普遍性。但是,世界上也沒有絕對不相同的兩棵樹,這是講共性寓于個性之中。志書用的資料,共性資料和個性資料有互相補充又互相印證的作用,個性是共性的基礎,共性是個性的背景。倘若因為屬各縣都有的現(xiàn)象而都舍去不記,豈不又否認了共性?同一棵樹上的樹葉絕沒完全相同的,各縣都有的事也不會完全相同。拿“文化大革命”中的“憶苦”來說,開始自“四清”運動,全國、全省各縣(市)都有這種事,而且很普遍,農(nóng)村、機關、學校、工廠、商店都這么搞過,而且有的一而再,再而三,經(jīng)常搞。筆者所在的縣,1970年有人有所“創(chuàng)造”,搞“憶苦大游行”,要全村數(shù)百名貧下中農(nóng)家庭的老小都化了裝,男的光臂赤腳,女的破衣爛衫(如果找不到就用破布臨時綴縫),披頭散發(fā),灰垢滿面,拖兒帶女,拿著一根棗木棍,在“導演”的指令下,結隊沿街嚎啕大哭,哪有真哭的?大多是手捂著臉“哼哼”, “撲哧”笑的確不少,但必須是偷笑!都喊著“誓死保衛(wèi)”和“堅決打倒”一類的口號。當時挨斗被專政的各種人物,都跪在街側,向領袖像和游行的人頻頻頓
首,呼著“請罪”之詞?!皩а荨毕铝嗣?,叫“痛打落水狗”,哪都忍心?小孩子肯做惡作劇的游戲,“打狗”一棍哈哈大笑,大人卻都眉頭緊皺,棗木棍不得不舉將起來,形似狠狠落下,實是隔靴搔癢。事后,“導演”受到公社領導的批評,這是搞形式主義,玩弄群眾。像這樣的事,雖然特殊,但很有典型性。志書并非軼聞奇事集,專記特殊事,關鍵是看其是否典型,典型的內(nèi)涵是得有普遍意義,典型事件是與之同類的事件的基礎,與之同類的事件又是典型事件的背景。這件事的典型意義在于:1、人民群眾不滿這種舉動,不擁護“文化大革命”,不肯真打那些專政對象;2、“時勢造英雄”,就有那么一批“風云人物”,專門投機,撈取政治資本,推波助瀾,用群眾運動去運動群眾。記述這樣的資料,也是對“決議”中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一個具體證明。
“文化大革命”中,“位卑未敢忘憂國”的大有人在。筆者所在的縣,就有兩個人上書毛澤東主席,一老一少,尤其是那個少的,先后六次上書,其中兩次是萬言長卷,有理有據(jù)地為劉少奇鳴冤,駁斥《文匯報》等攻擊、誣蔑劉的一系列文章,對“無產(chǎn)階級專政下繼續(xù)革命”的理論提出異議,希望毛主席和劉主席、周總理等領袖們團結起來,領導建設好我們的國家。他上書從沒匿本人姓名住址,被判重刑(20年)后仍坦誠地表示他那種質(zhì)樸的心腸。筆者在修志中用數(shù)千字記他二人上書這件事,為什么?這是很有價值的典型。直言上書,確有危險,上書人也知道,就全國來說,人并不多,但他們的心聲卻代表了大多數(shù)人民!他們的行動佐證了人民是歷史的主人這條真理??v有這場大的劫難,但決定歷史轍印的還是駕馭歷史車輪的人民,人民不允許歷史倒退。用濃墨重彩記述他們是理所當然的,完全符合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
五、以世世代代安定團結、同心協(xié)力搞建設為出發(fā)點,在涉及人的是非恩怨問題上,記述宜粗
失誤性的政治運動,和運動本身不屬失誤,但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有不當之處,總有是非非地對立面,在恩怨問題上有一些后遺癥。運動中,一方是運動的領導者或積極分子,另一方則是挨整地對象,錯整了,甄別平反了,或者雙方已經(jīng)取得諒解了,但思想上的包袱雙方都難免存在。這種情況的記述不宜過細,不宜以事系人。
完全可以肯定是正確的運動,記述其過程,涉及矛盾雙方,也不宜輕意點名道姓,如土地改革“某某村斗了地主某某某,是運動的第一炮?!辈粌H不該寫出其姓名,只寫姓加上××也不妥,只寫“斗爭了一戶地主,打響了第一炮”就行了。還有除奸反特以及建國后的鎮(zhèn)反、三反五反、肅反,都有一批人被除、反、鎮(zhèn)、肅,有的屬錯整,其后予以平反了,不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都不宜直書其名或姓,要避免后人亂猜測、“對號入座”。整人情況的情節(jié)寫得不宜細,不能寫成故事?!拔幕蟾锩敝械奈涠贰⑿逃嵄乒?,應該寫出概況和惡果,但不宜點出當事人的派性組織名稱和個人姓名。當然,屬于罪惡的反革命集團人物得另當別論。
摘自《內(nèi)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
版權所有:中共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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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復興教授在《中國地方志》2004年第4期發(fā)表論文《試論首輪修志資料工作的成績與不足》,其中談不足主要是記述政治運動,并特指“文化大革命”。筆者再三拜讀,并聯(lián)系自己的實踐,確覺受益匪淺,于是做出了應該以細為主的結論。現(xiàn)介紹筆者首輪中的經(jīng)驗體會,供在續(xù)志中補記的同仁參考。
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指導,給“決議”中的結論以佐證的內(nèi)容,記述宜細
粗細問題爭來爭去,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后幾場運動是非恩怨后遺癥較多,至今還有不少本來很不錯,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及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做出過較大貢獻的干部,但錯誤地整治過自己的同志、戰(zhàn)友,不提還自覺有愧,提起來更有揪心之痛……于是在修志時一提“細”字便予忌諱。其實大可不必?!皼Q議”對每次運動做了結論,公諸于世,入志的當是為結論提供佐證的資料。如反右派運動,是嚴重擴大化了,就某個縣、市講,很可能全屬錯劃,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應該把具體原因?qū)懗鰜恚绻皇恰霸凇蟆挠绊懴隆边@類套話,不明白的仍然糊涂,知曉實情的會合卷嘰笑修志人,因為這種寫法不翔實,不是資料,沒有地方特點,是搪塞之詞。那么,到底為什么嚴重擴大化呢?就筆者所在的縣講,是縣委領導按照有關領導者的指示,采取了一些在今天看來簡直擺不到桌面上來的方法,如“領導人引火燒身,只聽不駁,引蛇出洞”;“積極分子主動與可疑分子接近閑扯,取得材料”,還給各單位特別是文教系統(tǒng)劃比例、定指標,劃不夠右派就挨批?!皵[不到桌面上來”那是歷史的經(jīng)驗教訓,志書是一方之信史,不敢或不肯記上這些,那怎么談“存史、資治、教化”功能?還有錯劃右派的類型,其言論是如何給曲解或肢解的,如何牽強附會上綱的,也應該記述,這也是嚴重擴大化的重要原因。記述這些,與只一句套話相比,是細了,細得有理,細得翔實,給“決議”的結論以佐證,讓世世代代記下這個教訓,便是功能所在。
再如“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些地方經(jīng)濟并沒到崩潰的邊緣,生產(chǎn)有些發(fā)展, “決議”為此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志書記述那十年,就應該把當?shù)馗刹咳罕姷种啤白蟆钡乃汲焙汀八娜藥汀钡钠茐?,而奮力抓生產(chǎn),改變生產(chǎn)面貌的情況較細地記述。筆者所在的縣就是如此,當時的縣委、縣革委領導人,違心地喊一些“批唯生產(chǎn)力論”的口號,說一些假話,但在改變貧窮落后面貌上奮力干了許多實事,用“爬坡論”統(tǒng)一了干部、群眾的思想,領導人都干到田間、機臺,機井建設取得了驚人的成就,實際為80年代的農(nóng)業(yè)大豐收打下了物質(zhì)基礎。筆者用2000字記述了這方面的情況,認為這是對“決議”的分析提供的佐證。
二、以進行國情教育為出發(fā)點,反映革命傳統(tǒng)、愛國主義精神的內(nèi)容,記述宜細
志書是國情教育的好教材,在一些政治運動中,革命傳統(tǒng)、愛國主義精神表現(xiàn)得非常明顯突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老解放區(qū)人民支援全國解放戰(zhàn)爭的群眾運動為例,時在1946年至1949年初,領導一呼百應,參軍參戰(zhàn)和擁軍支前運動熱火朝天,無私奉獻、為公犧牲的事跡村村可見。筆者所在的縣,前后有9次大的參軍高潮,有些村一次就幾十名,有許多感人的場面。還有,為開辟新解放區(qū),一批批干部的南下、北上、東渡(大運河),有的是上任才一兩天的縣、區(qū)委書記,忽然就打起鋪蓋卷兒,告別老小僅幾句話,帶上同志們就走了!到了新區(qū),政治環(huán)境、自然條件都是不曾遇到過的困難和危險,那是什么心情?再有,1947年和1949年,數(shù)千名民工、民兵,抬著擔架,扛著給養(yǎng)物資、跋涉千里,去支援解放豫北幾座縣城和山西太原的戰(zhàn)役,在槍林彈雨甚至每分鐘幾千發(fā)炮彈的戰(zhàn)場上,搶救傷員,運送物資,那是什么勁頭?有的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像這類事跡正待載入史冊,修志倘不細加記述要待到何時?這類反映老區(qū)人民革命傳統(tǒng)的資料,如果只用幾句空空的套話概括,或者像報紙上的“一句話新聞”,就寫不出場面,寫不出人的精神,就等于否定了那個時代,抹煞了一地的光榮歷史,不僅是有愧,簡直是過失。
再以建國后的抗美援朝運動為例,其特色主要是宣傳教育網(wǎng),當時并沒有先進的宣傳工具和手段,就憑廣大共產(chǎn)黨員和青年團員,縣、區(qū),村干部,還有群眾組織中的積極分子,以及中、小學的師生,人人動手動口,一個包括所有村、戶的宣傳網(wǎng)就形成了。報紙和當時的《時事手冊》等,發(fā)了什么消息、通訊、評論,立刻就能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捐獻飛機大炮,訂立愛國公約,優(yōu)待烈、軍、工屬”這三大號召是個個響應,付諸行動。這里邊有一套好的工作方法,更有廣大黨、團員、干部的精神在起決定作用,有寶貴的經(jīng)驗。如果不細記述,只是“高度概括”的空話、套話,那就表述不出當時的形勢,尤其是人的思想境界,也就無所謂“存史、資治、教化”功能。有一次,與位老者談起來,老者稱當時是“唱嗨啦啦啦啦那個時候”,談得興高采烈,語味深重的進行反思,對現(xiàn)在宣傳工作跟不上表示遺憾! (當時流傳的最廣的一支歌叫《全世界人民團結緊》,少者全會唱,老者也多能合,開頭是:“嗨啦啦啦啦,嗨啦啦啦啦”。)
三、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運動,記述一定要細
土地改革就是一場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群眾運動,它結束了持續(xù)兩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實現(xiàn)了“耕者有其田”?!案哂衅涮铩北臼菍O中山早已提出來的目標,但受當時形勢的局限,未能實現(xiàn)。新民主主義革命才得以實現(xiàn)。其后,形勢在變,蔣介石逃到臺灣以后,也認識到必須進行土地改革,否則就不能解放生產(chǎn)力。有一本書叫《臺灣三十年》,是記述舊中國滅亡后三十年中,臺灣政治、經(jīng)濟、文化各方面的情況,基本上是橫排豎寫的志體,全書共30多萬字,其中記1949年─1953年的土地改革用了7000多字,內(nèi)容包括:土地改革前的租佃關系;1949年─1950年的“三七五減租”;1951年的公地放領;1953年頒發(fā)《耕者有其田法》,這場改革在臺灣被稱“土改三部曲”。蔣介石和國民黨的其他決策人物們,會不會借鑒我們的土改經(jīng)驗?不敢妄加判斷,書中也未提到,當然他們不會照搬我們的政策和具體方法,但大的步驟有基本一致的地方,這也是事物發(fā)展的必然規(guī)律吧!在臺灣,土改是一件劃時代意義的大事,是臺灣結束殖民統(tǒng)治之后,經(jīng)濟振興的起點。在我們這里,土改更是一件特大的事,以后長時期中,人們提起來是“鬧群運那時候”,凡是經(jīng)歷過的人都清清楚楚,念念不忘,修志怎么能忽而略之?不少志書記述得太簡單,太粗略了,不知是由于認識上的原因,還是方法上的問題,或者資料上確實困難,只用幾百字草草帶過。還不如一個人物小傳。筆者認為:詳細記述土地改革,實在是表現(xiàn)“沒有共產(chǎn)黨就沒有新中國”這個重要課題的一個方面,如果認識不到做不到這一點,也實在是一個過失。與全國全省相比較,老區(qū)的土改與新區(qū)不同,抗戰(zhàn)后期的雇佃貧運動——帶有改良性質(zhì)的群眾運動,是其序幕,是精神上的準備,其中的“二五減租”為主要內(nèi)容。到1946年開始正式改革,但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維持了世世代代,人們的思想一時轉不過彎來,究竟是地主養(yǎng)活農(nóng)民,還是農(nóng)民養(yǎng)活地主,這個大問題并不容易解決,運動并不順利,運不起來,動不起來!經(jīng)過反反復復的工作,教育群眾,發(fā)動群眾,對地主才敢斗爭了。但“左”的和右的偏向不斷出現(xiàn),運動在不斷克服困難和錯誤中前進,到1948年基本結束。新解放區(qū)就不同了,時間短,和風細雨,詳情如何,筆者并不了解,但老區(qū)的暴風驟雨如何形成的,如何發(fā)展又如何結束的,就只記一個村的情況,幾百字也記不下來,這是可以斷定的,記述一個縣,那一定是一篇大文章。
四、重大典型事件記述宜細
大的運動中都有重大事件,如果歸門別類很容易,而且又不是某縣(市)獨有,帶有共性。地方志強調(diào)個性,要有地方特色,但并不是屬于共性的資料一概不記?!笆澜缟蠜]有絕對相同的兩片樹葉”,這是講個性的普遍性。但是,世界上也沒有絕對不相同的兩棵樹,這是講共性寓于個性之中。志書用的資料,共性資料和個性資料有互相補充又互相印證的作用,個性是共性的基礎,共性是個性的背景。倘若因為屬各縣都有的現(xiàn)象而都舍去不記,豈不又否認了共性?同一棵樹上的樹葉絕沒完全相同的,各縣都有的事也不會完全相同。拿“文化大革命”中的“憶苦”來說,開始自“四清”運動,全國、全省各縣(市)都有這種事,而且很普遍,農(nóng)村、機關、學校、工廠、商店都這么搞過,而且有的一而再,再而三,經(jīng)常搞。筆者所在的縣,1970年有人有所“創(chuàng)造”,搞“憶苦大游行”,要全村數(shù)百名貧下中農(nóng)家庭的老小都化了裝,男的光臂赤腳,女的破衣爛衫(如果找不到就用破布臨時綴縫),披頭散發(fā),灰垢滿面,拖兒帶女,拿著一根棗木棍,在“導演”的指令下,結隊沿街嚎啕大哭,哪有真哭的?大多是手捂著臉“哼哼”, “撲哧”笑的確不少,但必須是偷笑!都喊著“誓死保衛(wèi)”和“堅決打倒”一類的口號。當時挨斗被專政的各種人物,都跪在街側,向領袖像和游行的人頻頻頓
首,呼著“請罪”之詞?!皩а荨毕铝嗣?,叫“痛打落水狗”,哪都忍心?小孩子肯做惡作劇的游戲,“打狗”一棍哈哈大笑,大人卻都眉頭緊皺,棗木棍不得不舉將起來,形似狠狠落下,實是隔靴搔癢。事后,“導演”受到公社領導的批評,這是搞形式主義,玩弄群眾。像這樣的事,雖然特殊,但很有典型性。志書并非軼聞奇事集,專記特殊事,關鍵是看其是否典型,典型的內(nèi)涵是得有普遍意義,典型事件是與之同類的事件的基礎,與之同類的事件又是典型事件的背景。這件事的典型意義在于:1、人民群眾不滿這種舉動,不擁護“文化大革命”,不肯真打那些專政對象;2、“時勢造英雄”,就有那么一批“風云人物”,專門投機,撈取政治資本,推波助瀾,用群眾運動去運動群眾。記述這樣的資料,也是對“決議”中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一個具體證明。
“文化大革命”中,“位卑未敢忘憂國”的大有人在。筆者所在的縣,就有兩個人上書毛澤東主席,一老一少,尤其是那個少的,先后六次上書,其中兩次是萬言長卷,有理有據(jù)地為劉少奇鳴冤,駁斥《文匯報》等攻擊、誣蔑劉的一系列文章,對“無產(chǎn)階級專政下繼續(xù)革命”的理論提出異議,希望毛主席和劉主席、周總理等領袖們團結起來,領導建設好我們的國家。他上書從沒匿本人姓名住址,被判重刑(20年)后仍坦誠地表示他那種質(zhì)樸的心腸。筆者在修志中用數(shù)千字記他二人上書這件事,為什么?這是很有價值的典型。直言上書,確有危險,上書人也知道,就全國來說,人并不多,但他們的心聲卻代表了大多數(shù)人民!他們的行動佐證了人民是歷史的主人這條真理??v有這場大的劫難,但決定歷史轍印的還是駕馭歷史車輪的人民,人民不允許歷史倒退。用濃墨重彩記述他們是理所當然的,完全符合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
五、以世世代代安定團結、同心協(xié)力搞建設為出發(fā)點,在涉及人的是非恩怨問題上,記述宜粗
失誤性的政治運動,和運動本身不屬失誤,但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有不當之處,總有是非非地對立面,在恩怨問題上有一些后遺癥。運動中,一方是運動的領導者或積極分子,另一方則是挨整地對象,錯整了,甄別平反了,或者雙方已經(jīng)取得諒解了,但思想上的包袱雙方都難免存在。這種情況的記述不宜過細,不宜以事系人。
完全可以肯定是正確的運動,記述其過程,涉及矛盾雙方,也不宜輕意點名道姓,如土地改革“某某村斗了地主某某某,是運動的第一炮。”不僅不該寫出其姓名,只寫姓加上××也不妥,只寫“斗爭了一戶地主,打響了第一炮”就行了。還有除奸反特以及建國后的鎮(zhèn)反、三反五反、肅反,都有一批人被除、反、鎮(zhèn)、肅,有的屬錯整,其后予以平反了,不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都不宜直書其名或姓,要避免后人亂猜測、“對號入座”。整人情況的情節(jié)寫得不宜細,不能寫成故事?!拔幕蟾锩敝械奈涠贰⑿逃嵄乒?,應該寫出概況和惡果,但不宜點出當事人的派性組織名稱和個人姓名。當然,屬于罪惡的反革命集團人物得另當別論。
摘自《內(nèi)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