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污染物濃度
2009—2012年,城市空氣質量監(jiān)測標準使用《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監(jiān)測項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空氣質量評價方法按《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辦法(試行)》進行。2013年,呼和浩特市執(zhí)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進行檢測,監(jiān)測項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項污染物,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其余城市仍舊使用(GB3095—1996)監(jiān)測標準。2014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使用新標準(GB3095—2012)進行檢測,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其余城市仍舊使用(GB3095—1996)。2015年1月1日起,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均使用新標準(GB3095—2012)檢測,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
2009年,自治區(qū)15個城市(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和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牙克石市)開展單項污染物濃度監(jiān)測。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評價為良好。各城市年平均濃度在5~74微克/立方米。其中烏海市超標準0.25倍,為輕污染;其他城市達標,達標城市占93.3%。達標城市中,呼倫貝爾、通遼、滿洲里、興安盟、錫林郭勒盟和牙克石6個城市為優(yōu);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巴彥淖爾、二連浩特和阿拉善盟8個城市為良好。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各城市年平均濃度在6(興安盟)~40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其中呼和浩特市為良好,其他城市均為優(yōu)??晌腩w粒物年平均濃度為72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評價為良好。各城市平均濃度在40~124微克/立方米。包頭和烏海市分別超標0.08倍和0.24倍,為輕污染;其他13個城市均達標,達標城市數(shù)占比為86.7%。達標城市中,阿拉善盟為優(yōu),其他12個城市均為良好。
三種污染物監(jiān)測指標的污染負荷比為:可吸入顆粒物為50.0%、二氧化硫為33.3%、二氧化氮為16.7%。可吸入顆粒物是自治區(qū)城市空氣的首要污染物,其污染來源主要是自然揚塵和煤煙污染。
2010年,自治區(qū)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監(jiān)測污染物的年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69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良)。其中二氧化氮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優(yōu))。與2009年相比二氧化硫濃度下降3.4%、二氧化氮上升5.3%、可吸入顆粒物下降4.2%。三項監(jiān)測指標的污染負荷比為:二氧化硫33.4%、二氧化氮17.7%,可吸入顆粒物為48.9%。
2011年,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72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國家《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良)。其中二氧化氮達到一級標準(優(yōu))。與2010年相比,三項污染物濃度分別上升了10.7%、20.0%和4.3%。
2012年,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8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21微克/立方米,符合國家一級標準。與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分別下降6.5%、5.6%和12.5%。同年12月,呼和浩特市正式發(fā)布各空氣監(jiān)測點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6項污染物的小時均值、日均值和空氣質量(AQI)指數(shù)。
2013年,呼和浩特市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按六項指標、新標準、新評價方法評價,呼和浩特市空氣質量不達標;其余15個監(jiān)測城市(增加阿爾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19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6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2014年,4個實施新標準的城市(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赤峰)單項污染物濃度監(jiān)測結果是: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46微克/立方米,鄂爾多斯市達標,其他3個城市不達標;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赤峰市和鄂爾多斯市達標,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不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114微克/立方米,4個城市均不達標;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44微克/立方米,4個城市均不達標;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數(shù)濃度在1.1毫克/立方米(鄂爾多斯)~4.0毫克/立方米(包頭),4個城市均達標;臭氧第90百分位數(shù)濃度在108微克/立方米(赤峰)~140微克/立方米(包頭),4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10.7%,可吸入顆粒物下降15.9%,細顆粒物下降17.9%,二氧化氮上升10.0%,一氧化碳日均值超標率下降7.7%,臭氧日最大八小時滑動平均值超標率上升1.1%;其他3個盟市2013年未開展新標準監(jiān)測,無比較。
同年,執(zhí)行舊標準的12個城市單項污染物監(jiān)測結果是: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2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18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2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氮上升12.5%;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烏海市不達標,其他11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可吸入顆粒物上升13.6%。
2015年,自治區(qū)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開始實施新標準監(jiān)測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分別超二級標準限值0.3倍和0.2倍。平均超標天數(shù)中細顆粒物超標占47.2%,可吸入顆粒物超標占33.3%;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28微克/立方米。包頭市、巴彥淖爾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烏海市日均值超標,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
二氧化氮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晌腩w粒物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88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標率在2.0%(呼倫貝爾市)~31.1%(烏海市)。
細顆粒物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41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包頭市、阿拉善盟和呼和浩特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
一氧化碳 包頭市、巴彥浩特和呼和浩特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0.3%和1.6%,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臭氧 呼倫貝爾市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全部達標,其他城市超標率在0.3%(錫林郭勒盟)~9.3%(鄂爾多斯市)。
2016年,12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超過年平均二級標準限值0.1倍。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赤峰市及烏海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分別為0.5%和4.4%。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與2014年持平,其中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分別為0.3%、3.8%和4.1%。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77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下降12.5%,日均值均有超標,超標率在0.8%(呼倫貝爾市)~18.9%(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6%(錫林浩特)~15.0%(包頭市)。
一氧化碳 平均濃度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shù)均達標。其中,包頭市日均值超標,超標率為0.5%。
臭氧 年平均濃度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shù)均達標。錫林郭勒盟和呼倫貝爾市日均值全部達標,其他盟市均有超標。
2017年,12盟市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超過年平均二級濃度限值0.1倍。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其中,烏海市日均值超標率為1.9%,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其中,巴彥淖爾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1.9%和1.9%,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8%(烏蘭浩特、呼倫貝爾市)~18.9%(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2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下降8.6%。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8%(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15.3%(呼和浩特市)。
一氧化碳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6毫克/立方米,與2014年持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9(阿拉善盟、呼倫貝爾市)~2.8(呼和浩特市)毫克/立方米。其中,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為0.8%,其他盟市日均值均不超標。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43微克/立方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10(呼倫貝爾市)~167(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微克/立方米。各盟市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14.0%(烏蘭察布市)。
2018年,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檢測結果: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17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19.0%,年平均濃度達標。其中烏海市日均值超標率0.3%,其他盟市日均值均達標。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11.5%,年平均濃度達標。其中,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分別1.4%和0.3%,其他盟市日均值均達標。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80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上升8.1%,年平均濃度不達標。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5%(呼倫貝爾市)~20.3%(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1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3.1%。年平均濃度達標。烏蘭浩特日均值全部達標,其他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0.4%(呼和浩特市)。
一氧化碳 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6(呼倫貝爾市)~2.3(包頭市)毫克/立方米,各盟市日均值全部達標。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12(呼倫貝爾市)~165(烏海市)微克/立方米,且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2.3%(烏海市)。
2019年,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監(jiān)測結果: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15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11.8%。各盟市濃度范圍在3(呼倫貝爾市)~32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年平均濃度達標。各盟市日均值全部達標。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與2018年持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阿拉善盟)~39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其中,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和1.1%,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61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23.75%。各盟市濃度范圍在33(呼倫貝爾市)~92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8%(烏蘭察布市)~9.6%(包頭市,烏海市)。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54微克/立方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28(呼倫貝爾市)~81(烏海市)微克/立方米。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12.90%。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錫林郭勒盟)~40微克/立方米(包頭市)。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0.7%(呼和浩特市),剔除沙塵天氣影響,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26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2毫克/立方米,較上年下降7.69%。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40(錫林郭勒盟)~2.60(包頭市)毫克/立方米。日均值均無超標情況。
臭氧 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37微克/立方米,較上年下降6.16%,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8(呼倫貝爾市)~155微克/立方米(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均達標,其他盟市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5%(錫林郭勒盟)~7.7%(烏海市)。
版權所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qū)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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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污染物濃度
2009—2012年,城市空氣質量監(jiān)測標準使用《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監(jiān)測項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空氣質量評價方法按《城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辦法(試行)》進行。2013年,呼和浩特市執(zhí)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進行檢測,監(jiān)測項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項污染物,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其余城市仍舊使用(GB3095—1996)監(jiān)測標準。2014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使用新標準(GB3095—2012)進行檢測,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其余城市仍舊使用(GB3095—1996)。2015年1月1日起,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均使用新標準(GB3095—2012)檢測,評價方法按《環(huán)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guī)范(試行)》(HJ663—2013)進行。
2009年,自治區(qū)15個城市(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和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牙克石市)開展單項污染物濃度監(jiān)測。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評價為良好。各城市年平均濃度在5~74微克/立方米。其中烏海市超標準0.25倍,為輕污染;其他城市達標,達標城市占93.3%。達標城市中,呼倫貝爾、通遼、滿洲里、興安盟、錫林郭勒盟和牙克石6個城市為優(yōu);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巴彥淖爾、二連浩特和阿拉善盟8個城市為良好。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各城市年平均濃度在6(興安盟)~40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其中呼和浩特市為良好,其他城市均為優(yōu)??晌腩w粒物年平均濃度為72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評價為良好。各城市平均濃度在40~124微克/立方米。包頭和烏海市分別超標0.08倍和0.24倍,為輕污染;其他13個城市均達標,達標城市數(shù)占比為86.7%。達標城市中,阿拉善盟為優(yōu),其他12個城市均為良好。
三種污染物監(jiān)測指標的污染負荷比為:可吸入顆粒物為50.0%、二氧化硫為33.3%、二氧化氮為16.7%??晌腩w粒物是自治區(qū)城市空氣的首要污染物,其污染來源主要是自然揚塵和煤煙污染。
2010年,自治區(qū)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監(jiān)測污染物的年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69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良)。其中二氧化氮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優(yōu))。與2009年相比二氧化硫濃度下降3.4%、二氧化氮上升5.3%、可吸入顆粒物下降4.2%。三項監(jiān)測指標的污染負荷比為:二氧化硫33.4%、二氧化氮17.7%,可吸入顆粒物為48.9%。
2011年,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72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國家《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良)。其中二氧化氮達到一級標準(優(yōu))。與2010年相比,三項污染物濃度分別上升了10.7%、20.0%和4.3%。
2012年,15個監(jiān)測城市的三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8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21微克/立方米,符合國家一級標準。與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分別下降6.5%、5.6%和12.5%。同年12月,呼和浩特市正式發(fā)布各空氣監(jiān)測點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6項污染物的小時均值、日均值和空氣質量(AQI)指數(shù)。
2013年,呼和浩特市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按六項指標、新標準、新評價方法評價,呼和浩特市空氣質量不達標;其余15個監(jiān)測城市(增加阿爾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19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6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2014年,4個實施新標準的城市(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赤峰)單項污染物濃度監(jiān)測結果是: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46微克/立方米,鄂爾多斯市達標,其他3個城市不達標;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赤峰市和鄂爾多斯市達標,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不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114微克/立方米,4個城市均不達標;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44微克/立方米,4個城市均不達標;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數(shù)濃度在1.1毫克/立方米(鄂爾多斯)~4.0毫克/立方米(包頭),4個城市均達標;臭氧第90百分位數(shù)濃度在108微克/立方米(赤峰)~140微克/立方米(包頭),4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10.7%,可吸入顆粒物下降15.9%,細顆粒物下降17.9%,二氧化氮上升10.0%,一氧化碳日均值超標率下降7.7%,臭氧日最大八小時滑動平均值超標率上升1.1%;其他3個盟市2013年未開展新標準監(jiān)測,無比較。
同年,執(zhí)行舊標準的12個城市單項污染物監(jiān)測結果是: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2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2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18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2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氮上升12.5%;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6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烏海市不達標,其他11個城市均達標。與2013年相比,可吸入顆粒物上升13.6%。
2015年,自治區(qū)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開始實施新標準監(jiān)測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分別超二級標準限值0.3倍和0.2倍。平均超標天數(shù)中細顆粒物超標占47.2%,可吸入顆粒物超標占33.3%;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28微克/立方米。包頭市、巴彥淖爾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烏海市日均值超標,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
二氧化氮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晌腩w粒物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88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標率在2.0%(呼倫貝爾市)~31.1%(烏海市)。
細顆粒物 12個盟市所在城市年平均濃度41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包頭市、阿拉善盟和呼和浩特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其他盟市日均值達標。
一氧化碳 包頭市、巴彥浩特和呼和浩特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0.3%和1.6%,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臭氧 呼倫貝爾市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全部達標,其他城市超標率在0.3%(錫林郭勒盟)~9.3%(鄂爾多斯市)。
2016年,12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超過年平均二級標準限值0.1倍。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赤峰市及烏海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分別為0.5%和4.4%。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5微克/立方米,與2014年持平,其中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分別為0.3%、3.8%和4.1%。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77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下降12.5%,日均值均有超標,超標率在0.8%(呼倫貝爾市)~18.9%(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6%(錫林浩特)~15.0%(包頭市)。
一氧化碳 平均濃度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shù)均達標。其中,包頭市日均值超標,超標率為0.5%。
臭氧 年平均濃度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shù)均達標。錫林郭勒盟和呼倫貝爾市日均值全部達標,其他盟市均有超標。
2017年,12盟市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達標,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超過年平均二級濃度限值0.1倍。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其中,烏海市日均值超標率為1.9%,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其中,巴彥淖爾市、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1.9%和1.9%,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8%(烏蘭浩特、呼倫貝爾市)~18.9%(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2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下降8.6%。各盟市日均值均超標,超標率在0.8%(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15.3%(呼和浩特市)。
一氧化碳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6毫克/立方米,與2014年持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9(阿拉善盟、呼倫貝爾市)~2.8(呼和浩特市)毫克/立方米。其中,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為0.8%,其他盟市日均值均不超標。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43微克/立方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10(呼倫貝爾市)~167(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微克/立方米。各盟市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14.0%(烏蘭察布市)。
2018年,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檢測結果: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17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19.0%,年平均濃度達標。其中烏海市日均值超標率0.3%,其他盟市日均值均達標。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11.5%,年平均濃度達標。其中,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超標率分別1.4%和0.3%,其他盟市日均值均達標。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80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上升8.1%,年平均濃度不達標。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5%(呼倫貝爾市)~20.3%(烏海市)。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31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3.1%。年平均濃度達標。烏蘭浩特日均值全部達標,其他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0.4%(呼和浩特市)。
一氧化碳 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6(呼倫貝爾市)~2.3(包頭市)毫克/立方米,各盟市日均值全部達標。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12(呼倫貝爾市)~165(烏海市)微克/立方米,且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2.3%(烏海市)。
2019年,12個盟市所在地城市環(huán)境空氣中各單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監(jiān)測結果:
二氧化硫 年平均濃度15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11.8%。各盟市濃度范圍在3(呼倫貝爾市)~32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年平均濃度達標。各盟市日均值全部達標。
二氧化氮 年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與2018年持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阿拉善盟)~39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其中,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日均值有超標情況,日均值超標率分別為0.3%和1.1%,其他盟市日均值無超標情況。
可吸入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61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23.75%。各盟市濃度范圍在33(呼倫貝爾市)~92微克/立方米(烏海市)。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8%(烏蘭察布市)~9.6%(包頭市,烏海市)。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54微克/立方米,各盟市濃度范圍在28(呼倫貝爾市)~81(烏海市)微克/立方米。
細顆粒物 年平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較2018年下降12.90%。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錫林郭勒盟)~40微克/立方米(包頭市)。各盟市日均值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3%(呼倫貝爾市)~10.7%(呼和浩特市),剔除沙塵天氣影響,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26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2毫克/立方米,較上年下降7.69%。各盟市濃度范圍在0.40(錫林郭勒盟)~2.60(包頭市)毫克/立方米。日均值均無超標情況。
臭氧 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平均為137微克/立方米,較上年下降6.16%,各盟市濃度范圍在108(呼倫貝爾市)~155微克/立方米(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均達標,其他盟市均有超標情況,超標率在0.5%(錫林郭勒盟)~7.7%(烏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