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軍事運動議決案》
1926年7月12日至18日,中國共產(chǎn)黨第四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擴大會議在上海舉行。這次會議討論了北伐戰(zhàn)爭中黨的組織路線、國共合作的策略和民眾運動的政策等問題,并通過了中國共產(chǎn)黨自成立以來的第一個正式的關于軍事問題的決議——《軍事運動議決案》。
《軍事運動議決案》通過的時間正值國共合作的北伐戰(zhàn)爭剛剛打響。議決案共分五個部分,總結了黨開展軍事運動的工作實踐,并指出黨在當時對軍事工作的重要性和責任認識不清的問題,同時也強調(diào)了開展軍事工作重要性。其開篇首先明確指出:“中國目前是帶民族革命色彩的軍事勢力與反動軍閥武裝沖突的劇烈時期”,并強調(diào)“本黨是無產(chǎn)階級革命的黨,隨時都須準備武裝暴動的黨,在民族革命的進程中,應該參加武裝斗爭的工作,助長進步的軍事勢力,摧毀反動的軍閥勢力,并漸次發(fā)展工農(nóng)群眾的武裝勢力”??梢钥闯?,這時中國共產(chǎn)黨已經(jīng)提出把武裝暴動作為黨領導革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議決案分析了黨在面對不同性質(zhì)的軍事勢力時,可以相應開展的工作。其中,針對反動軍閥的軍隊,提出要“組織能受我們指揮的兵士支部,并與士兵群眾發(fā)生關系”“在兵工廠軍械局等處活動,并組織支部,務使反動軍閥不能利用這些武器”;針對農(nóng)民武裝,提出要“注重訓練他們的下級領袖,特別是政治訓練”;針對工人自衛(wèi)團,提出要“從政治上和軍事上訓練工人自衛(wèi)團的中堅分子”。而針對國民黨軍隊,則表現(xiàn)得非常注意工作的方式與尺度,提出“如果我們派人去做政治工作,便須取‘少而好’的主義,如果有人去當軍官,其責任必須是使這個軍隊愈漸團結和愈漸革命化,極力避免革命軍隊的過早分化”。
最后,議決案強調(diào):“軍事工作是黨的工作的一部分,各地軍事工作負責同志,應與當?shù)攸h的書記發(fā)生密切關系,向書記報告工作情形,并和書記商量自己工作。”既說明黨將軍事工作納入了革命的全盤工作,也加強了黨對軍事工作的領導。
透過《軍事運動議決案》,可以看到這一時期軍事工作在黨的革命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強,但黨仍然沒有充分認識到軍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僅僅提出要“進行相當政治宣傳”,助長“進步的軍事勢力”,對于獨立創(chuàng)建一支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缺少前瞻性的規(gu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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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軍事運動議決案》
1926年7月12日至18日,中國共產(chǎn)黨第四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擴大會議在上海舉行。這次會議討論了北伐戰(zhàn)爭中黨的組織路線、國共合作的策略和民眾運動的政策等問題,并通過了中國共產(chǎn)黨自成立以來的第一個正式的關于軍事問題的決議——《軍事運動議決案》。
《軍事運動議決案》通過的時間正值國共合作的北伐戰(zhàn)爭剛剛打響。議決案共分五個部分,總結了黨開展軍事運動的工作實踐,并指出黨在當時對軍事工作的重要性和責任認識不清的問題,同時也強調(diào)了開展軍事工作重要性。其開篇首先明確指出:“中國目前是帶民族革命色彩的軍事勢力與反動軍閥武裝沖突的劇烈時期”,并強調(diào)“本黨是無產(chǎn)階級革命的黨,隨時都須準備武裝暴動的黨,在民族革命的進程中,應該參加武裝斗爭的工作,助長進步的軍事勢力,摧毀反動的軍閥勢力,并漸次發(fā)展工農(nóng)群眾的武裝勢力”??梢钥闯?,這時中國共產(chǎn)黨已經(jīng)提出把武裝暴動作為黨領導革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議決案分析了黨在面對不同性質(zhì)的軍事勢力時,可以相應開展的工作。其中,針對反動軍閥的軍隊,提出要“組織能受我們指揮的兵士支部,并與士兵群眾發(fā)生關系”“在兵工廠軍械局等處活動,并組織支部,務使反動軍閥不能利用這些武器”;針對農(nóng)民武裝,提出要“注重訓練他們的下級領袖,特別是政治訓練”;針對工人自衛(wèi)團,提出要“從政治上和軍事上訓練工人自衛(wèi)團的中堅分子”。而針對國民黨軍隊,則表現(xiàn)得非常注意工作的方式與尺度,提出“如果我們派人去做政治工作,便須取‘少而好’的主義,如果有人去當軍官,其責任必須是使這個軍隊愈漸團結和愈漸革命化,極力避免革命軍隊的過早分化”。
最后,議決案強調(diào):“軍事工作是黨的工作的一部分,各地軍事工作負責同志,應與當?shù)攸h的書記發(fā)生密切關系,向書記報告工作情形,并和書記商量自己工作?!奔日f明黨將軍事工作納入了革命的全盤工作,也加強了黨對軍事工作的領導。
透過《軍事運動議決案》,可以看到這一時期軍事工作在黨的革命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強,但黨仍然沒有充分認識到軍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僅僅提出要“進行相當政治宣傳”,助長“進步的軍事勢力”,對于獨立創(chuàng)建一支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缺少前瞻性的規(guī)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