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廷的教育機構
內蒙古地區(qū)官方的教育機構始設于遼代。
1.遼代的國子監(jiān)與國子學。遼朝從公元907年創(chuàng)立到1125年終結,遼皇都設在上京臨潢府(今赤峰巴林左旗林東鎮(zhèn)),陪都中京設在大定府(今赤峰市寧城縣大明鎮(zhèn))。遼仿唐制,設有國子監(jiān)、太學、府學、州學和縣學等教育機構,使皇族和臣僚子弟擁有受教育的條件。遼朝遷都中京后,始創(chuàng)辦科舉,開科取士。
國子監(jiān) 遼初,耶律阿保機曾仿唐制于上京設國子監(jiān),后來在中京也設立國子監(jiān)。國子監(jiān)是國家教育管理機構,設祭酒1人,下設司業(yè)、監(jiān)丞、主簿多人協(xié)助祭酒掌握國家教育政策、法令、學校管理制度及學業(yè)。
國子學(太學) 遼初在南京(今北京)設立國子學,后來在上京、中京、東京(今遼寧省遼陽)、西京(今山西省大同)相繼設立國子學。國子學是國家最高學府,設博士1人,助教多人。國子學博士都是由鴻賢巨儒來擔任。如創(chuàng)造契丹大字的突呂布和宋朝的國子學博士武白等曾被遼朝廷任命為國子學博士。國子生都是契丹貴族及朝廷高官重臣的子弟。國子生需經(jīng)考試錄取,入學后食宿及學雜費均由國家供給。主要學習的課程是契丹文字和漢文儒家經(jīng)典,武學、律學、醫(yī)學、算學、書學、畫學也是國子學的學習內容。
2.元朝的儒學與國子學。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shù)民族建立的統(tǒng)一王朝,疆域空前廣大。元朝統(tǒng)治者十分重視人才的培養(yǎng)教育和選拔,元中統(tǒng)元年(1260),忽必烈在開平府(今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境內)繼任蒙古大汗位時,就表示要加強文治,第二年便向全國頒發(fā)詔書:“宣圣廟及管內書院、有司歲時致祭,月朔釋典,禁諸官員使臣軍馬,毋得侵擾褻瀆,違者加罪。”全國各地的宣圣廟及學校依此詔而得到保護。元中統(tǒng)四年(1263),開平府被加封為元朝的上都后,儒學、國子學、蒙古字學、醫(yī)學、陰陽學等都有較大發(fā)展。藝術教育、宗教教育和工匠教育也達到較高水平。
元朝的教育具有多元性,既重視蒙古字學、醫(yī)學教育,也重視儒學、科技教育,對教學內容和學官的任免、學生的賞罰均有明文規(guī)定:
一是規(guī)定在蒙古字學、蒙古國子學和皇太子學宮學習的學生,以學習蒙古文為主,其教材有蒙古文的《通鑒節(jié)要》等。
二是對在籍學生給予優(yōu)厚待遇,如,對在蒙古字學和蒙古國子學就學的官員子弟,提供食宿費用,減免一切雜役;對作為伴讀生的庶民子弟,也提供紙張筆墨等學習用具;對學有成效的優(yōu)秀學生,酌情分配官職。元朝還規(guī)定,設置學田,用來補助學生伙食、住宿和學習費用。
三是沿襲前朝的科舉制度。元朝的科舉正式開始于皇慶二年(1313),由蒙古進士科、試貢法、童子舉三部分組成。蒙古進士科每三年舉行一次,先鄉(xiāng)試,考中舉人的于次年在京師參加會試和御試,中者為進士。試貢法在黨中央各國子學舉行,它是在科舉停辦時取士的一種彌補之法。童子舉是路、府、縣或有官銜的個人,推舉“天資穎悟、超出兒輩”的少年兒童,令入國子學教育之。
儒學 元中統(tǒng)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開平守臣釋典于宣圣廟,這表明當時的元上都已經(jīng)有了儒學。元至元四年(1267),朝廷撥巨款在上都城東南重修孔子廟,并先后于元至順二年(1331)、元至元二年(1336)兩次頒發(fā)詔令,向元上都孔廟賜碑,以示尊重。國子分學每年舉行隆重開學典禮的主要內容就是祭祀孔廟,屆時“上都留守、中書省御史臺暨近諸賢”均光臨學校,以示崇敬。
國子分學 元上都國子分學建于大德六年(1302),位于元上都孔廟西側。該校實際上是在上都儒學院內新建廬舍,接待每年夏季前來上都度夏的國子生。其開學和授課時間與大元皇帝巡幸上都的時間大體相同。生徒和師儒們都是扈從皇帝前來上都,到一定時間又跟隨皇帝南返大都。上課時間約在每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其余時間在大都授課。隸屬于元廷集賢院的國子學秩正七品,置博士2人,助教4人。元大德八年(1304),增置助教2人,學正2人,學錄2人,負責督習生員課業(yè)。典給1人,掌生員膳食。每年從幸皇帝的師儒名額有:“學正一人,伴讀四人,其一人掌儀,一人掌典籍,一人掌典書,一人兼管勾”,此外還有助教一員。生員大部分是“入宿衛(wèi)者”和大臣子弟,只有這些人才有資格一年一度扈從皇帝來上都國子分學學習。國子分學的教學內容與大都國子學的教學內容基本一致,學生主要學習“四書”“五經(jīng)”等儒家經(jīng)典和用蒙古文譯寫的《通鑒節(jié)要》。
醫(yī)學 元中統(tǒng)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各路設立醫(yī)學。次年,下令各路設立醫(yī)學教授。為加強對上都醫(yī)學教育的管理,設置研究阿拉伯醫(yī)學的專門機構——“上都回回藥物院”、醫(yī)學行政管理機構——“上都御藥局”和“上都惠民藥局”。這些機構都隸屬于太醫(yī)院。
陰陽學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政府在上都、洛陽等地置儀象圭表,選派監(jiān)侯官進行實地觀測。同年3月,朝廷命郭守敬由上都歷大都、河南至海南,測驗晷景。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政府下令全國各路設立陰陽學。元泰定元年(1324),祐星于上都司天監(jiān)。郭守敬、王恂帶領眾弟子在此進行天文學的教學與科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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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廷的教育機構
內蒙古地區(qū)官方的教育機構始設于遼代。
1.遼代的國子監(jiān)與國子學。遼朝從公元907年創(chuàng)立到1125年終結,遼皇都設在上京臨潢府(今赤峰巴林左旗林東鎮(zhèn)),陪都中京設在大定府(今赤峰市寧城縣大明鎮(zhèn))。遼仿唐制,設有國子監(jiān)、太學、府學、州學和縣學等教育機構,使皇族和臣僚子弟擁有受教育的條件。遼朝遷都中京后,始創(chuàng)辦科舉,開科取士。
國子監(jiān) 遼初,耶律阿保機曾仿唐制于上京設國子監(jiān),后來在中京也設立國子監(jiān)。國子監(jiān)是國家教育管理機構,設祭酒1人,下設司業(yè)、監(jiān)丞、主簿多人協(xié)助祭酒掌握國家教育政策、法令、學校管理制度及學業(yè)。
國子學(太學) 遼初在南京(今北京)設立國子學,后來在上京、中京、東京(今遼寧省遼陽)、西京(今山西省大同)相繼設立國子學。國子學是國家最高學府,設博士1人,助教多人。國子學博士都是由鴻賢巨儒來擔任。如創(chuàng)造契丹大字的突呂布和宋朝的國子學博士武白等曾被遼朝廷任命為國子學博士。國子生都是契丹貴族及朝廷高官重臣的子弟。國子生需經(jīng)考試錄取,入學后食宿及學雜費均由國家供給。主要學習的課程是契丹文字和漢文儒家經(jīng)典,武學、律學、醫(yī)學、算學、書學、畫學也是國子學的學習內容。
2.元朝的儒學與國子學。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shù)民族建立的統(tǒng)一王朝,疆域空前廣大。元朝統(tǒng)治者十分重視人才的培養(yǎng)教育和選拔,元中統(tǒng)元年(1260),忽必烈在開平府(今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境內)繼任蒙古大汗位時,就表示要加強文治,第二年便向全國頒發(fā)詔書:“宣圣廟及管內書院、有司歲時致祭,月朔釋典,禁諸官員使臣軍馬,毋得侵擾褻瀆,違者加罪。”全國各地的宣圣廟及學校依此詔而得到保護。元中統(tǒng)四年(1263),開平府被加封為元朝的上都后,儒學、國子學、蒙古字學、醫(yī)學、陰陽學等都有較大發(fā)展。藝術教育、宗教教育和工匠教育也達到較高水平。
元朝的教育具有多元性,既重視蒙古字學、醫(yī)學教育,也重視儒學、科技教育,對教學內容和學官的任免、學生的賞罰均有明文規(guī)定:
一是規(guī)定在蒙古字學、蒙古國子學和皇太子學宮學習的學生,以學習蒙古文為主,其教材有蒙古文的《通鑒節(jié)要》等。
二是對在籍學生給予優(yōu)厚待遇,如,對在蒙古字學和蒙古國子學就學的官員子弟,提供食宿費用,減免一切雜役;對作為伴讀生的庶民子弟,也提供紙張筆墨等學習用具;對學有成效的優(yōu)秀學生,酌情分配官職。元朝還規(guī)定,設置學田,用來補助學生伙食、住宿和學習費用。
三是沿襲前朝的科舉制度。元朝的科舉正式開始于皇慶二年(1313),由蒙古進士科、試貢法、童子舉三部分組成。蒙古進士科每三年舉行一次,先鄉(xiāng)試,考中舉人的于次年在京師參加會試和御試,中者為進士。試貢法在黨中央各國子學舉行,它是在科舉停辦時取士的一種彌補之法。童子舉是路、府、縣或有官銜的個人,推舉“天資穎悟、超出兒輩”的少年兒童,令入國子學教育之。
儒學 元中統(tǒng)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開平守臣釋典于宣圣廟,這表明當時的元上都已經(jīng)有了儒學。元至元四年(1267),朝廷撥巨款在上都城東南重修孔子廟,并先后于元至順二年(1331)、元至元二年(1336)兩次頒發(fā)詔令,向元上都孔廟賜碑,以示尊重。國子分學每年舉行隆重開學典禮的主要內容就是祭祀孔廟,屆時“上都留守、中書省御史臺暨近諸賢”均光臨學校,以示崇敬。
國子分學 元上都國子分學建于大德六年(1302),位于元上都孔廟西側。該校實際上是在上都儒學院內新建廬舍,接待每年夏季前來上都度夏的國子生。其開學和授課時間與大元皇帝巡幸上都的時間大體相同。生徒和師儒們都是扈從皇帝前來上都,到一定時間又跟隨皇帝南返大都。上課時間約在每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其余時間在大都授課。隸屬于元廷集賢院的國子學秩正七品,置博士2人,助教4人。元大德八年(1304),增置助教2人,學正2人,學錄2人,負責督習生員課業(yè)。典給1人,掌生員膳食。每年從幸皇帝的師儒名額有:“學正一人,伴讀四人,其一人掌儀,一人掌典籍,一人掌典書,一人兼管勾”,此外還有助教一員。生員大部分是“入宿衛(wèi)者”和大臣子弟,只有這些人才有資格一年一度扈從皇帝來上都國子分學學習。國子分學的教學內容與大都國子學的教學內容基本一致,學生主要學習“四書”“五經(jīng)”等儒家經(jīng)典和用蒙古文譯寫的《通鑒節(jié)要》。
醫(yī)學 元中統(tǒng)二年(1261),元朝政府命令各路設立醫(yī)學。次年,下令各路設立醫(yī)學教授。為加強對上都醫(yī)學教育的管理,設置研究阿拉伯醫(yī)學的專門機構——“上都回回藥物院”、醫(yī)學行政管理機構——“上都御藥局”和“上都惠民藥局”。這些機構都隸屬于太醫(yī)院。
陰陽學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政府在上都、洛陽等地置儀象圭表,選派監(jiān)侯官進行實地觀測。同年3月,朝廷命郭守敬由上都歷大都、河南至海南,測驗晷景。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政府下令全國各路設立陰陽學。元泰定元年(1324),祐星于上都司天監(jiān)。郭守敬、王恂帶領眾弟子在此進行天文學的教學與科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