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9〕55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2016年12月21日印發(fā)的《黨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同時廢止。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一、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目錄項目 | 適用范圍 | 備注 |
一、貨物類 | ||
臺式計算機 | 不包括圖形工作站 | |
便攜式計算機 | 不包括移動工作站 | |
計算機軟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業(yè)軟件,不包括行業(yè)專用軟件 | |
服務器 | 10萬元以下的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計算機網絡設備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網絡交換機、網絡路由器、網絡存儲設備、網絡安全產品,10萬元以下的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復印機 | 不包括印刷機 | |
視頻會議系統(tǒng)及會議室音頻系統(tǒng)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視頻會議多點控制器(MCU)、視頻會議終端、視頻會議系統(tǒng)管理平臺、錄播服務器、中控系統(tǒng)、會議室音頻設備、信號處理設備、會議室視頻顯示設備、圖像采集系統(tǒng) | |
多功能一體機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多功能一體機 | |
打印設備 | 指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熱式打印機,不包括針式打印機和條碼專用打印機 | |
掃描儀 | 指平板式掃描儀、高速文檔掃描儀、書刊掃描儀和膠片掃描儀,不包括檔案、工程專用的大幅面掃描儀 | |
投影儀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投影儀 | |
復印紙 | 京內單位 | 不包括彩色復印紙 |
打印用通用耗材 | 京內單位 | 指非原廠生產的兼容耗材 |
乘用車 | 指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車 | |
客車 | 指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包含新能源汽車 | |
電梯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電梯 |
空調機 | 京內單位 | 指除黨中央空調(包括冷水機組、溴化鋰吸收式冷水機組、水源熱泵機組等)、多聯(lián)式空調(指由一臺或多臺室外機與多臺室內機組成的空調機組)以外的空調 |
辦公家具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為主、鋼制或鋼制為主、鋁制或鋁制為主的家具 |
二、工程類 | ||
限額內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適用招標投標法的建設工程項目除外 |
裝修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工程 |
拆除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拆除工程 |
修繕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修繕工程 |
三、服務類 | ||
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加油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在京內執(zhí)行的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加油服務 |
機動車保險服務 | 京內單位 | |
印刷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本單位文印部門(含本單位下設的出版部門)不能承擔的票據(jù)、證書、期刊、文件、公文用紙、資料匯編、信封等印刷業(yè)務(不包括出版服務) |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工程監(jiān)理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項目的監(jiān)理服務,適用招標投標法的工程監(jiān)理服務項目除外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本單位物業(yè)管理服務部門不能承擔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機關辦公場所水電供應、設備運行、建筑物門窗保養(yǎng)維護、保潔、保安、綠化養(yǎng)護等項目,多單位共用物業(yè)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除外 |
云計算服務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基礎設施服務(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機、塊存儲、對象存儲等,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 |
注:①表中“適用范圍”欄中未注明的,均適用于所有黨中央預算單位。
②表中所列項目不包括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和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購的科研儀器設備。
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是指部門或系統(tǒng)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門或系統(tǒng)統(tǒng)一配置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專用項目。各黨中央預算單位可按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報財政部備案后組織實施采購。
三、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版權所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qū)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技術支持: 內蒙古傳星科技有限公司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9〕55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2016年12月21日印發(fā)的《黨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同時廢止。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一、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目錄項目 | 適用范圍 | 備注 |
一、貨物類 | ||
臺式計算機 | 不包括圖形工作站 | |
便攜式計算機 | 不包括移動工作站 | |
計算機軟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業(yè)軟件,不包括行業(yè)專用軟件 | |
服務器 | 10萬元以下的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計算機網絡設備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網絡交換機、網絡路由器、網絡存儲設備、網絡安全產品,10萬元以下的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復印機 | 不包括印刷機 | |
視頻會議系統(tǒng)及會議室音頻系統(tǒng)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視頻會議多點控制器(MCU)、視頻會議終端、視頻會議系統(tǒng)管理平臺、錄播服務器、中控系統(tǒng)、會議室音頻設備、信號處理設備、會議室視頻顯示設備、圖像采集系統(tǒng) | |
多功能一體機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多功能一體機 | |
打印設備 | 指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熱式打印機,不包括針式打印機和條碼專用打印機 | |
掃描儀 | 指平板式掃描儀、高速文檔掃描儀、書刊掃描儀和膠片掃描儀,不包括檔案、工程專用的大幅面掃描儀 | |
投影儀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投影儀 | |
復印紙 | 京內單位 | 不包括彩色復印紙 |
打印用通用耗材 | 京內單位 | 指非原廠生產的兼容耗材 |
乘用車 | 指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車 | |
客車 | 指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包含新能源汽車 | |
電梯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電梯 |
空調機 | 京內單位 | 指除黨中央空調(包括冷水機組、溴化鋰吸收式冷水機組、水源熱泵機組等)、多聯(lián)式空調(指由一臺或多臺室外機與多臺室內機組成的空調機組)以外的空調 |
辦公家具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為主、鋼制或鋼制為主、鋁制或鋁制為主的家具 |
二、工程類 | ||
限額內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適用招標投標法的建設工程項目除外 |
裝修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工程 |
拆除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拆除工程 |
修繕工程 | 京內單位 | 指投資預算在120萬元以上,與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修繕工程 |
三、服務類 | ||
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加油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在京內執(zhí)行的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加油服務 |
機動車保險服務 | 京內單位 | |
印刷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本單位文印部門(含本單位下設的出版部門)不能承擔的票據(jù)、證書、期刊、文件、公文用紙、資料匯編、信封等印刷業(yè)務(不包括出版服務) |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
工程監(jiān)理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項目的監(jiān)理服務,適用招標投標法的工程監(jiān)理服務項目除外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本單位物業(yè)管理服務部門不能承擔的在京內執(zhí)行的機關辦公場所水電供應、設備運行、建筑物門窗保養(yǎng)維護、保潔、保安、綠化養(yǎng)護等項目,多單位共用物業(yè)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除外 |
云計算服務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基礎設施服務(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機、塊存儲、對象存儲等,系統(tǒng)集成項目除外 | |
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 | 京內單位 |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 |
注:①表中“適用范圍”欄中未注明的,均適用于所有黨中央預算單位。
②表中所列項目不包括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和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購的科研儀器設備。
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是指部門或系統(tǒng)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門或系統(tǒng)統(tǒng)一配置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專用項目。各黨中央預算單位可按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報財政部備案后組織實施采購。
三、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